徐世杨对马的素质没有太深的了解,他只是知道帕尔斯马性能优越,是很名贵的好马而已。
因此他也不会有骑兵出身的几个将领那种看到宝马就挪不开步子的情况,徐世杨只是很冷静的吩咐道:
“去检查一下这些马匹,若是合格的种马,每匹支付三千匹绢,若不是,就把那些帕尔斯人切碎,扔到海里去。”
“大人,即使不是种马,这么好的战马,也是宝物!”徐宁凑过来,眉开眼笑的说:“把这些马给骑兵吧,鞑子都没有这么好的马!”
“想都别想。”徐世杨毫不客气的拒绝道:“我要拿这些马建设军马场,育种自己的战马,怎么可能拿到战场上去浪费?”
“何况一匹马三千匹绢,你用得起吗?”
徐宁讪笑着,没有回答。
三千匹绢,即使是他这样家资还算丰厚的禁军中级军官,也不可能出得起,这笔生意确确实实是一个政治实体的战略动作,个人想在其中获得好处,恐怕得等二代甚至三代混血马成长起来之后了。
几个禁军军官都是马痴,孙立栾廷玉也不弱,检查几匹马的状态并不困难,很快就有人汇报:
“完全没问题,都是年轻的小种马。”
“那就把绢给他们搬到船上去,一匹都不要少。”
徐世杨吩咐道:
“若是有机会,我还希望跟他们谈更多生意。你们若是能凑够钱,也可以从他们那里订购马匹,我不管。”
徐宁林冲相视苦笑,买不起买不起。
……
“不愧是绢之国。”
帕尔斯商船上,一个强壮的黑发年轻人看着不断被搬上船的丝绢,语气感慨的说:
“这种地方也能有这么多丝绢。”
“这次能赚很多钱。”商人得意的说:“虽然把战马运到绢之国来很麻烦,很贵,风险也很大,但只要做成,就能挣到很多钱。”
“具体能赚多少?”
“一捆绢运回国内,大概能卖到3个第纳尔左右。”
“呵,那就是十万第纳尔以上?”
第纳尔是金币,一枚相当于二十迪拉姆银币,四两库平银。
即使是在帕尔斯首都叶克巴达那,拥有十万第纳尔的人,也已经可以成为顶尖富豪了。
真是完成一单生意,就能做到一夜暴富!
“那么,小的在这里休息一天,明天就得返航了。”商人搓着双手,谄笑着说道:“大人您的打算呢?”
黑发年轻人是帕尔斯万骑长的侄子,商人能搞来这么多上好的种马贩卖,只有钱是不可能的,也是得到了年轻人的支持之后才能完成这笔交易。
作为交换,商人答应把年轻人带到东方绢之国来,增长一下见识,并且与东方的武者交流一下。
年轻人认为,这是锤炼自己武艺的最好办法。
“我就在这里下船。”
年轻人回答:
“我能感觉的出来,这边就要打仗了,我在这边应该能学到不少东西。”
“可是,这不会很危险吗?为了东方人的战争……”
“危险才是锻炼自己的最好办法。”
年轻人满不在乎的笑着说:
“在帕尔斯,我能学到的东西已经很少了,我想试试陌生环境下的危险是什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