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佛奴当然已经逃到安全地带了。
但在旷野中被夜间的冷风一吹,这个奚人突然又犹豫了起来。
跟着他一块逃出生天的人,满打满算不到300,没有携带家眷、没有财产,丢掉了所有地盘和女真人的信任,如果就这样狼狈逃回金州,女真人一定不会给他好果子吃。
实际上,他这个所谓的勃极烈,现有的兵力还不如一个女真猛安,若是论战斗力,可能弱与一个真女真谋克。
在实力为尊的大金国,这意味着驻守金州的那个女真猛安就有可能直接吞并他——只要把自己这个勃极烈宰了就可以了,反正没人敢为了他这个奚人去招惹一个真女真贵族。
也就是说,冷静下来仔细想想,萧佛奴想要活下去,最好的做法应该是回过头去,主动向跨海而来的汉人投降。
毕竟,对汉人来说,自己怎么也是个勃极烈——第一个主动投降的勃极烈,按汉人的说法:千金市马骨,应该会有一些优待的,对吧?
萧佛奴的部下对他的决定倒是一致拥护,毕竟女真人的残暴大家都知道,汉人相对就要好不少。
况且旅顺城里还有大家的亲人家眷。
于是,刚刚逃出旅顺城不足二十里,奚勃极烈萧佛奴在马上想了片刻,就又带着自己那300多手下转回头来投降了。
这让徐世杨在战斗结束之后,又多了一份战利品。
主要是那些马。
“把他们所有马都运回登州去。”
徐世杨吩咐道:
“解除所有鞑子的武装,还有,派人进城,把城中汉人之外的男丁全都编成10人一队,带出城去,萧佛奴那些人也一样。”
“将军,这样合适吗?”
接受命令的李井槐问道:
“那萧佛奴是主动投降的……。”
“他是鞑子。”徐世杨回答。
“他是奚人……。”
“他是鞑子!”徐世杨再次强调。
李井槐不再争辩了。
“我今天没有杀俘,已经是格外开恩了!告诉那些奚鞑子,他们应该珍惜我今天这难得的慈悲!”
“再重复一遍我的命令,非汉人家庭,所有14岁以上60岁以下男丁都得编队押解出城,那萧佛奴也是一样!”
“告诉士兵,谁反抗就杀谁!杀到服气为止!”
……
齐军没有屠城,相对金军,对沦陷的城市来说算是好一点。
但也只是稍微好一点而已。
毕竟现在的旅顺可不是汉人的城市,徐世杨没有手下留情的义务和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