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时代里,男人都不怕你年龄大,长的丑。怕的是你没钱,没能耐。有了钱,有了能耐,你完全可以高人一等。完全可以让在不了解你正常身份之下对你不屑一顾的女人,转而对你刮目相看,甚至尾随其后,甩都甩不掉。这用在王云庆身上再合适不过了。王云庆虽然年龄大了一些,容貌上有了缺陷,但以他现在的成就,找个女友没有多大困难,但他只钟情于芬香。王云庆也同样可以找到比芬香优秀的女孩,但他只钟情于芬香。
送芬香回去以后,他就开始有目的的联系自己在社会上所认识的‘牛头马面’,他希望通过他们可以找到圆脸和长脸,但结果却让他大失所望,一无所获。哪怕是自己开出了天价,对方也是摇头不知。从他们逃避的眼神中,他感觉到并不是这些游手好闲的家伙们没有能耐,而是在畏惧着什么。假如真的如此,事情就变得辣手了,对手可能比想象的要厉害的多,自己恐怕没有能力降服住对方。但他没有想过放弃,他不允许别人在伤害芬香,已经伤害过得,就必须付出代价。自己什么代价都可以付出,死也要与博斗对方到底。
早上他回到自己的卧室里,脸色像是从地狱里回来的一般。他直奔床边的墙壁而去,他打开了墙壁上的一个暗格。暗格里面堆放着一大摞书籍,书籍都很破旧了,和整齐的摆放很不对称。他用粗糙的手指从上而下慢慢划过书脊后,在书的旁边拿起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女孩穿戴打扮,于现在相比较很朴素,显然是他那个时代的女孩。仔细一看,这个女孩像极了芬香,俨然就是芬香的前身。
这个女孩留给了王云庆一个不为人知的感情秘密,
王云庆出生在陕西的山区,父母是个地地道道靠山吃山的农民,他读了五年的小学,就辍学跟着父亲上山采石去了。十六岁后,他就长成和成年男子一般的健壮,父亲说应该让孩子出去见见世面,就让他混在了村里组成的建工队伍中去了市里。因为王云庆物美价廉,老实憨厚,得到了包工头的喜欢,包工头在各方面都照顾着他。包工头姓孙,叫孙铁柱。一天,孙铁柱拉着王云庆到自己家里吃饭。开始王云庆坚持不去,因为自己和对方的地位很不相对,而且自己实在是个害臊的家伙,但无奈摆脱不了对方的一再坚持和远远高于自己的力气,被拉扯了过去。
孙铁柱有一个女儿,叫惠萍。比王云庆小一岁,长的稍微有些胖,但脸蛋很是好看,而且心灵手巧,聪慧绝伦。看王云庆的眼睛总是眨巴眨巴的。王云庆初次见到惠萍就在他少年的心里产生了一种很特别的感觉。加上这样感觉的产生,一顿饭下来,他硬是没有抬头,脖子都快被累断了。
回到工棚中,躺在破烂的被窝里,他的心再也平静不起来了。想想二十年前,一个十六岁的孩子产生了爱恋,可没有现在的80后,90后,如此的胆大,如此的信心十足。王云庆给自己划定了比对方低一等的结论。惠萍是城市户口,而自己是山里的娃子,惠萍正在读高中,而自己斗大的字,不认识几个。所以这份感情,他只敢想,至于行动,就是踢上他三脚,他也动都不敢动。
一天,这是一个很普通的一天,要是非说它不普通,那就是今天工地没有开班作业。王云庆躺在工棚里睡觉看书,看书也是他唯一的消遣。虽然自己小学没有毕业,但在看书方面,他仿佛有很强的天赋。此时,只有他一个人,几个同室年长的老乡,都挤到隔壁去打扑克去了。
很脆的敲门声,打断了他看书的兴致。躺在虽然很破旧,但很温暖的被窝里,使他变得有些懒惰,眷恋起了那份温暖。他没有立刻将书丢下,起身去开门。
门被敲门者推开了。惠萍伴随着斜射进来的灿烂的阳光,走了进来。王云庆这下慌了,想丢弃书,却不知该将书放在那里,想起身,却又想到自己的秋裤脏污不堪。他窘迫了起来。让自己喜欢的人看到了自己的糗样,对每个人来说,都很可怕。
“原来真的在这里啊。”惠萍说着向他的床边走过来。
王云庆脸涨得像成熟的番茄一般,只看着惠萍的白色球鞋不知所措。
“这是我爸,让我送过来的,还热着呢?趁热吃吧。”惠萍笑着将饭盒打开,里面盛着热气腾腾的饺子。
王云庆更不知所措了,他感觉上天怎么对他这样恩惠啊。
“里面又没有放泻药,吃吧。”惠萍笑着催促道。
王云庆憨厚的挤出了笑容,接过饭盒,改变了以往的狼吞虎咽,很文静的吃了起来。惠萍在他的床边坐了下去,看到了他放在床上的那本很破烂的小说,于是捡了起来。
“原来你也是一个文学青年啊!”惠萍嬉笑着给他开起玩笑。
王云庆只是吃饺子,没有回声,因为他不知道文学代表着什么意味。
“饺子里面是没有放泻药,但放了巴豆。”惠萍突然很认真的说。
王云庆嘎然而止了,鼓着腮帮子看着眼前这个淘气的丫头。他不知道文学,但他知道巴豆是什么。
“开玩笑的,不要那么认真啊。”惠萍乐了,接着又问:“喜欢看小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