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综合其他>史姑娘的幸福日常> 第十二章 英莲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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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英莲归家(1 / 2)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离花灯节已经过了五天,那几个孩子都找到了亲人,阿玛就安排人送他们回去了。只有英莲,不知什么原因,她的爹娘还没有消息,湘云怕英莲一个人害怕,就又求阿玛把她带到了侯府,和自己住在一起。

湘云洗漱好准备睡觉,就见英莲躺在床上睁大着眼睛,不知在想什么。湘云知道她是见别的孩子都找到家了,就剩她自己,心里难受。

“英莲,你不要伤心了好不好,你爹娘也许正在来侯府的路上呢。”

“小姐姐,你说爹娘是不是觉得我不听话,所以不要我了?”

“傻瓜,你怎么会这么想,小小年纪不要想太多,会长不高的,好了,快睡吧…”实际湘云知道英莲的父母是谁,可她怎么说呀,难道直接告诉阿玛英莲就是姑苏望族甄士隐之女。那阿玛问自己怎么知道的,她难道说是算出来的。不把阿玛吓死才怪呢!现在只能祈祷阿玛的手下能干些,英莲的爹娘给力些。

湘云和英莲正在乘着小舟在荷花池里采莲。早年分家的时候,阿玛把三府连成了一府,然后又把两府分别建成了荷花池和跑马场。建好以后,湘云又缠着阿玛从江南购得名贵白莲种,还特意放了不少的灵泉水在池子里。现在池内也是‘莲花复莲花,花叶何稠叠’(摘自唐代王勃的《采莲曲》),而且荷花池的荷花败得比较晚,能盛开很长时间。池子里的鱼都很大了,因为灵泉水的原因,味道非常鲜美。现在阿玛最喜欢的事就是在悠闲的午后,荷花池旁,和额娘聊着天,监督弟弟们练功,顺便手里拿个鱼竿钓鱼,然后晚上加个菜。鱼上桌以后,是被吃完最快的,尤其是两个弟弟,最喜欢吃。有时候,想吃莲子了,湘云和额娘都会亲自采莲,阿玛和弟弟们负责划船,一采就一两个时辰,说说笑笑,快乐得很。这已经成为他们一家的家庭活动了。

今天为了让英莲开心些,湘云特意带英莲来这里玩。小孩子就是小孩子,有的玩就忘记烦恼了。

“小姐姐,你家真漂亮,英莲好喜欢这里。”英莲正抱着一个莲花甜甜的对湘云笑着。

湘云摸摸她红红的脸蛋,“喜欢可以多住几天呀,反正我也没有什么朋友。”湘云六岁时和额娘去张府参加一个宴会,湘云漂亮可爱,直接秒杀全场小姑娘,所以那些贵妇人见了湘云都很喜欢她。张府的小姐也是个优秀的,自小被人夸着长大,自是养得心高气傲。被湘云一打击,立马不高兴了。她故意装作亲热的要带湘云去玩,到了她的房间,那个张府小姐立马翻脸不认人,直接把湘云撂在一边,湘云以为是小姑娘哪不高兴了,也不愿和小孩子计较。所以湘云呆了一会儿就出去了。没想到,这小姑娘转脸就跑到宴会上说她丢了一个玫瑰玉佩,目光直指湘云。湘云这才明白小姑娘耍的什么心思,她自是不会任由别人白白诬陷自己,于是趁大家不注意,直接施展法术从刚才的房间衣柜的底层找出那块玉佩系在了小姑娘的腰带上,然后找机会又让玉佩从小姑娘身上掉了下来,小姑娘的谎言自是不吹自破。在众目睽睽之下,小姑娘羞愤欲加,哭着跑了。这下小姑娘的名声自是不会好。后来张府带着厚礼上门道歉,湘云就顺水推舟让额娘收下了,反正自己也没什么损失。

不要怪湘云狠心,如果湘云没有练过功法,没有空间,那湘云可能没办法证明自己,那她就要背着小偷的名声一辈子。这对一个六岁的小姑娘来说,太沉重了。湘云是那种你做初一,就不要怪我做十五的人。是那个张府小姐先招惹自己的,就不要怨别人反击。这次以后,湘云再也不敢以现代人的眼光看待任何一个古人了,哪怕是一个小孩子。后来,湘云就没让这等事情再发生过。她拥有一个成熟的灵魂,又有功法护身,感官敏锐,对别人的恶感能够清楚地察觉到。想算计到她自然没那么容易,那些算计她的人都倒了霉。长此以往,除了必要的宴会,湘云也不想再去别人的府上,她实在不是很喜欢这种勾心斗角的日子。朋友更是没有。史夫人曾担心湘云会闷着,但看她每天不是做绣活,就是去庄子上玩,自得其乐的样子,也就放心了。

湘云和英莲回到岸边,下人小心地将她们扶了上来。

“小姐姐,我们采莲干什么呀?”英莲不明白莲子能干什么,但在她心里小姐姐什么都知道,所以问小姐姐准没错。

“当然是吃了,可以生吃还可以煮粥。”

“小姐,侯爷让小姐带英莲姑娘去前厅一趟。”一个下人走过来禀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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