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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177.龙头(1 / 2)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这次战役对晓月打击最为沉重,本以为自己是纵横三界的花木兰,可是竟被一个地府的漏网之鱼杀得摸门不着,穷尽招式,最后用上终极法宝才将她制服,一向无知无畏,从这晚起,重新认识世界,虚心问道,潜心修炼,谨慎处事。她一夕之间长大成人。

下凡为妖者,一般都偷主人几件厉害的法宝,比如金角银角大王到人间晃荡一圈,随身带了七星剑、芭蕉扇、红葫芦、玉净瓶、幌金绳等,那是自信满满,牛气冲天。晓天是比较讲义气的,如果我是她的话,叛逃出来,绝对会盗取戬哥那霸道的三尖两刃刀,遇到敌人时,拿出来炫上一把,万众瞩目,可是她出来时却两手空空,昨夜一战,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实力。

崔跖不仅光荣负伤,还遗失部分魂魄,给她发功疗伤之后,又到墓园里去招魂,折腾一夜,第二天她才恢复神智。记三等功一次。

晚饭之后,谭叟打来电话让我过去。我喂了悟雪半瓢花生,骑着她嘎嘚嘎嘚到蝇狗庄园去。

谭叟的庄园来了一位客人。五短身材,纱帽红袍,一双眯缝眼,两片薄嘴唇,一个双下巴,两撇八字胡,他是来自地府的崔大判官,永远都是一脸和气,微笑着将禽兽不如的恶人投进血池地狱,微笑着看他们被挖心抽肠,蛆咬蟥钻。

他此次来主要是来感谢谭叟帮忙处理了余茉,偌大的幽冥界居然连一个新死的厉鬼都对付不了,实在是不可思议。他将一个免死金牌赠与谭叟以示酬谢,谭叟又将它转赠于我,这个金牌能挡勾魂使者七次。

我比较关心余茉的下场,便问:“你们将如何处理余茉?”

“她本来可以顺利转世的,她却给阴间造成了很大的麻烦,决定毁其真身,夺其一魂一魄,放逐人间,永世为无根野鬼。”崔大判官已经仁至义尽。

我道:“尚可接受。”

送走大判官,我问谭叟:“师傅,地府居然连一个女鬼都搞不定,岂不是一个稍有道行的小仙小佛就能将它打个天翻地覆?”

“年轻人,低调是一种美德,智商更是不能缺斤少两。‘妖魔鬼怪’中的‘鬼’是最容易对付的,所以地府一般出场的那些毛神,什么牛头马面、黑白无常本事都很稀松,不值一提,但是地府里也镇压、封印着很多上古的大神魔,要是没几个法力高深的能镇得住场吗?就刚才这崔判,就是为师也没把握赢他。到了他们这种级别,很少亲自出手的,帝君统治天庭之后,他们这些奸狡诡谲之辈,更是轻易不露相了。要想让众人看不到你、想不起你,你得渺小成蚍蜉一样……”

“谨记师傅教诲。”

为了不树敌,不泄底,我这头华夏猛虎得缩成松元狸猫一样大小,以混在这个充满危险的三界鱼龙圈里。

回到自家,众人还在等我,我将得到的免死金牌赠与崔跖,没有得到礼物的自然说我偏心,然后就把谭叟赏赐的一坛好酒——“伏虎大锤”献了出来,本来是自私地等着洞房花烛夜偷喝的,乃是杜康老祖九九八十一年酿制而成,也顺便为王英送行,他明天将去寺口镇给余剑耕打工。

酒间,王英提议建立以我为首的帮派。

帮派?

“就这么几苗人还成立帮派?”我问。

“当然了,这几个人怎么了,都是当世的人杰,晓天,师从二郎真君,干过魔家四将、梅山七怪,打过金睛百眼、九首魔罗,降过九头虫、孙悟空,身经百战,法力无边,再说晓月,出生玄功世家,小小年纪,行走江湖,猎妖狙魔,鲜有失败,真乃巾帼英雄,至于崔跖……美丽大方,大专学历,八字七杀,大侠命造,日后必威震乾坤,勇冠天下。而王英,也就是在下,与女友胡玉环,可以比作是诸葛孔明和黄月英,每个帮会中除了能打能杀的,自然还需要军师,我就是这个角色了。最后自然是咱们的领袖,我的大哥曲文星了,魁梧英俊,任侠义气,虽出身农村,但是天赋异禀,短短几个月便完成了从农夫到巨侠的飞跃,又兼诗歌与弹琴,文武俱备,上下五千年都难得的……”王英的口水噼里啪啦四处飞溅。

“打住,魁梧英俊自不必说,其他的就省省吧。”我即使是五千年来难得的奇才,也不能宣扬出来,大家心中有谱就行,低调是高贵的品格。

“好吧。就是这六人,不足以建立一个帮会?”

“建立帮会有鸟用?”

“鸟用?哪个功力强劲的伟人不成立一个帮派,菩提达摩,少林开山祖师,张三丰创立武当派,还有更厉害的长眉真人创立峨嵋派……”王英皮厚,就适合做一些我不好意思说出口的事。

“怎么也得一百单八将,咱们的人是不是少了些?”笑问。

“创立之初,肯定不能与蜀山相抗衡,等名气打出去了,自然而然,投奔的多了,实力自然也就上去了。”

“以狗头军师之见,咱们的帮派主营什么业务,诗歌还是弹琴,亦或是说媒?”

“既然是帮派,当然是以替天行道为要旨,法术、武功为基础。”

“替天行道,做什么?现在也没有个像样的反派啊?”

“听说昨天晚上战况激烈,你们的目标据说是业已成魔的余茉,还有这几天苦苦追杀的赤练蛇精,以及类似的鬼怪,都应该是咱们帮主要的清理对象,还愁没有业务?”

“你说诛杀了蛇精,谁给发奖金?”

“这句话要是出于真心,大哥,干脆我做一把手得了!”

“我是不是应该说——三界兴亡,匹夫有责,除魔卫道,天下大同,壮志一旦在胸,名利皆是粪土。好吧,诸位,明天都跟我到金留村卖艺挣钱去……”

“大哥,我明天就去重明公子那去干活,挣的钱除了日常花销,全部捐入会中。”

“好吧,我认输。”

“那大哥咱们的帮派叫什么名字?”

“大家商议吧,我讲民主自由,倡导者也不是我,我也不如王英同学有文化,集思广益,大家提名,共同决定较好。”

晓月建议用“琴剑帮”,崔跖起名“文星帮”、“宿龙帮”,晓天取名“永新帮”、“刍狗帮”、“若水帮”,我自己起的是“松元帮”。

王英与胡玉环的提议是“离帮”,离代表“火”,引申为光明,既表明了创派宗旨,有利于大哥的文学事业发展。

只要利于我的诗歌创作,我双手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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