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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树大招风(2 / 2)

“再说吧!”几个人大摇大摆地走掉了。

第二天,元宪洲就弄来一条凶猛的黑背养在院子里,因为他知道有一必有二,这些王八蛋吃香嘴一次,还会再来第二次。

当然,最好能找到那伙家伙,然后再想应对办法。

元宪洲又赶紧来到存钱的那家储蓄所,他不说是被抢,只说被盗,然后向银行里的人打听取钱人的外貌特征。

营业员描述说,两个人都戴着蛤蟆镜。一个人三十来岁,瘦高个儿。另一个人十六七岁,戴着个军帽,看他的鬓角头发有点发黄,皮肤很白。

元宪洲本来就有大概的范围,听营业员这么一说就猜出七七八八了。

那些家伙肯定是大工街的人。

大工街三十来岁的老混混也就那么几个,个子高的多半是唐哥拉稀了。

这家伙姓唐,文革时期就是个小混混,现在成了大混混,因为肠胃不好,经常拉稀,大家就给他起个外号叫“唐哥拉稀”。

这唐哥拉稀整天不务正业,缺钱了就到处连摸带偷。严打时期本来有好多人举报他,但他很狡猾,躲过了风头。

至于那个小家伙肯定是黄毛没跑了。

黄毛是一个脑残的货,老爱吹牛说自己是混血。

为了把自己吹成是二毛三毛,不惜埋汰自己的先人。

他一会儿说自己奶奶被老毛子搞过,一会儿又说自己姥姥被老毛子搞过。

其实这家伙只是个白化病患者,大晴天的时候眼睛都睁不开。

知道了目标,元宪洲却不着急收拾他们,只是先防备着。

当然,主要原因在于元宪洲手里没人。

不论元宪洲自己还是元宪洲的哥哥,就算他们多能打,但他们都不是混社会的人,不适合干脏活儿。

几天之后,元宪洲在街上却碰到一个适合干脏活儿的人。

那天,元宪洲从边薇薇那里离开,往市内走,走了没多远,有人在身后喊:“大洲!大洲!”

元宪洲回头一看是大鸡。

元宪洲连忙点头:“你好啊!”

大鸡笑的满脸都是折儿:“大洲啊!听说你混得不错啊!”

元宪洲本身比较排斥那些流氓二流子,想随便敷衍几句就离开。

但他看大鸡一边说话,一边咽着口水,突然想起初中快毕业时曾经答应大鸡的事儿:有钱了请他吃大盘子!

连忙拍一下大鸡的肩膀:“对了!差点忘了!咱哥们儿还欠你顿大盘子呢!”

这么一说,大鸡反而不好意思了:“哪有的事,就随便说着玩的嘛。”

“哎,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再说现在不正好饭口吗?走吧!”

两人来到饭馆里边吃边聊着。

元宪洲问起大鸡最近在忙什么,大鸡叹口气:“能忙什么?瞎混呗。”

元宪洲上一世跟大鸡没什么来往,他对流氓混混天然反感。

跟大鸡聊了几句,却让元宪洲对他有了几分好感。

这家伙虽然愣头愣脑的但人挺实在,也挺忠诚仗义。

不由得心想:做生意身边还真的有个这样的人啊!

“要不你跟我混吧!”元宪洲忍不住说。

大鸡愣了一下,有些激动了:“大洲这么讲究,这么仗义,要是能跟你混那感情好啊!死了都值啊!”

“别说这种吓人的话!”

大鸡“嘿嘿”笑了。

元宪洲想起上一世大鸡在两年后被人砍死了,如果把他留在身边或许还能救他一命。<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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