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过分了。”
……
很多法治节目还有律师行业的相关人员,也是纷纷发声。
“说实话,这件事先不论真假,它都爆出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在针对未成年人这一块的保护法规方面,根本就不完善。”
“不错,这是有很大缺陷的,现在按行的法规条例,还是所谓的嫖宿幼女罪,纵观其他国家,都是没有这个条规的,这样做不到同罪不同罚,一些人甚至可以额借助这个法规达到逃脱惩罚的目的。”
“必须要修改相关的法规!”
……
各大圈子好像都是热闹起来,事情越闹越大,当地警方仍然是没有表态,媒体也没有进展。
而且,因为这些都是流浪幼女,根本就没有家属,也没有相关的亲戚。
所有人都在痛骂,无数评论员和各界人士,都是在骂。
但无论怎么骂,当地就像是缩头乌龟了一般,上层的那些调查组也是展开了行动,但这件事不过才两日,所以还没查到一些东西。
也就是这个时候,一直没动静的鲁迅,突然更新了一条微博。
“鲁迅发微博了。”
“说了什么?”
“我去,是一篇!”
“?写的什么?”
一些人都是立刻点了进去,他们都知道,鲁迅写的东西,不会随随便便,比如上篇的《药》,虽然也是,但明眼人都能看懂。
“嘶!看得我心惊肉跳!”
“天啊!”
一些人看完之后,只感觉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转!妈的,必须转!”
不过是短短时间,鲁迅的这篇长微博,转发无数!
无数的人都是点开了鲁迅的微博,等到看完之后,他们都是倒吸一口冷气。
鲁迅的长微博,什么都没说,就是一篇,而的名字叫做,《狂人日记》。
……
《狂人日记》
一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我怕得有理。
二
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早上小心出门,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根,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
我可不怕,仍旧走我的路。前面一伙小孩子,也在那里议论我;眼色也同赵贵翁一样,脸色也铁青。我想我同小孩子有什么仇,他也这样。忍不住大声说,“你告诉我!”他们可就跑了。
我明白了。这是他们娘老子教的!”
接连两段,看得网友有些迷糊,他们有些看不懂,不过还是耐着性子继续看下去。
“三
想起来,我从顶上直冷到脚跟。
他们会吃人,就未必不会吃我。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我也是人,他们想要吃我了!”
看到这里,一些人已经是开始心惊肉跳了,他们隐隐约约知道,这篇讲的绝对就是这件事!
而且,吃人这个词,更是让他们看得后背发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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