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他们刚考上大学,他和她正是最美丽的季节,他是从偏远的农村出来的孩子,她也是。
他们刚来到繁华的大城市,满眼都是惊奇,甚至看到摩天大楼都会晕高,听到城市同学流利地说着英语,他们会自卑,看到同学说热狗,他们还真的以为是一只狗。当他们被人嘲笑是乡下人时,他们总是互相安慰,许久,两颗心就近了。和所有的小恋人一样,他们一起打饭,一起去逛公园,都花钱不多。大多数时候,他和她要泡在图书馆里,写写小纸条。爱情世界里的光芒是一样的,他和她,就这样轰轰烈烈地恋爱了。
因为都穷,所以,和别的恋人比起来,少了花前月下。他极少给她买东西,有一次她看上了一副红手套,十块钱,他摸了摸口袋,只有七块,于是只好尴尬的笑笑。后来,她买毛线织了两副,都是红手套,一人一副,她说,才用了五块钱的线,值吧?他把她搂在怀里,发誓要对她好一辈子。
大三时,他们出去做家教了,情况好了一些,因为可以教几个孩子的数学和物理,他有了一些钱。这一次,他用自己两个月的薪水为她买了一条项链。因为有一次逛商店时,她盯了那条项链好久,试了又试,当时他就说,我有了钱会买给你。那是条银的项链,非常精美的做工,戴在她的脖子上,特别好看。她不是一个特别漂亮的女孩,可戴上那条项链显得特别美。
不久正好是她的生日,作为生日礼物他送给了她那条项链,她说,我也有一件礼物送给你。
她送给他的,是她的处子之身!
那天,在一个简陋的小旅馆里,他和她,那样的缠绵那样的动情。他说,我一辈子会对你好的,不论谁将来有多大能耐,好不好?一辈子,我们不分离。她把自己的身体蜷进他的怀里,泪流满面。她相信这个男人会对她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