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等到冯锷出发,缅甸的雨季就来了,天地变成了白茫茫的一片,滂沱大雨仿佛天被捅了个窟窿。</p>
在紧张施工的中印公路并没有停工,工兵团的士兵趁着雨稍微小点的时候,他们会马上开动机械,一是继续向前挖,另外一个方面,他们还要准备随时清理后面因为大雨而被破坏的路。</p>
在丛林里面的战斗让114团和日军双方都损失惨重,不一样的是,日军经历了丛林战训练的特攻队,这里面有大量的缅甸人,对于丛林,缅甸人拥有天生的亲密感。</p>
而114团的弟兄的训练并没有那么专业,在这个世界上,不管是哪国的军队,他们对于丛林特种战都是处在研发阶段,他们唯一的优势是拥有美制的大量自动火力。</p>
在从林中的恶战让美国教官十分吃惊,原本他们以为装备了美式装备,英勇善战的中国军队在这里能狠狠的教训日本人,没想到在丛林里他们被打了个头破血流。</p>
兰姆伽基地的远征军大部分是补充的新兵,虽然经历了训练,但是他们的训练是为反攻准备的,按照普通步兵的方式训练出来的士兵,进入丛林和已经有所准备的日军那嘎特攻队战斗,没有全军覆没已经算是军官指挥有方。</p>
那嘎特遣队是日军18师团55联队的建制,由精锐的老兵加上作战经验丰富的军官组成,再加上他们中间还有大量熟悉丛林的缅甸人,这支部队的人数就突破了八百人。</p>
那嘎特遣队是日军成立的一支用于丛林战的精锐部队,就是为中英美从这边反攻准备的。</p>
用少量的精锐部队再丛林里杀伤敌人的有生力量,本来就是特攻队拿手的;而对于中美来说,随着道路向前修筑,他们又不能不争夺丛林,他们总不能把工兵团和机械摆在日军的攻击距离之内,那样别说是修路,他们的损失会更加巨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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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团已经是新38师里面战斗力比较强的部队,他们在丛林里面吃了亏,换另一个团上去恐怕也差不多,所以他们向史迪威提出了建议,他们想跟着工兵团一起前进,不想再前出;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可以依靠工兵团设立阵地,打他们最喜欢的阵地战,只要鬼子敢冲击阵地,他们就能让鬼子头破血流。</p>
可是他们的建议直接让史迪威否决了,原因就是工兵团里面有大量的美国人,把工兵团和机械放在鬼子的进攻锋芒之下,一个不留神就会让他肉痛,不是心痛机械,而是美国人人命太珍贵? 死的太多? 他就不好交代了。</p>
所以,冯锷他们的突击队就这样被派了出来,用史迪威的话说? 114团可以就近掩护工兵团? 至于争夺丛林的任务,就交由中美混合突击支队来完成。</p>
当然,美军的5307部队他舍不得什么情况都不明就派上去,所以冯锷和第一支队就成了打前站的先头部队。</p>
114团的团部设在利多,这个小镇现在到处都是中国士兵和美国士兵? 反而见着一个本地人非常困难。</p>
“呜呜呜......”</p>
卡车轰鸣着,冯锷带领部队终于抵达了利多;小镇的道路到处是泥浆,刚刚一下车? 冯锷的靴子上就沾满了黄色的泥浆? 星星点点。</p>
“各营集结部队? 先在军营待命。”</p>
冯锷大声的下达命令,他要先去114团团部? 了解一下他们的对手。</p>
“团长,你要去114团?”</p>
黄元忠走了过来? 这次他决定就粘着冯锷? 他去哪,自己就去哪,这样战功就不会溜走。</p>
“嗯,去了解一下。”</p>
冯锷点点头,这不是什么秘密,没必要遮遮掩掩的。</p>
“嘿!冯团长,我陪你一起去吧!”</p>
黄元忠脸上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自告奋勇跟着一起去。</p>
“不用了吧!一路幸苦,你回军营好好歇着就好。”</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