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www.</b>尼玛局长此时正在办公室梳理着案情。
线索被连了起来。桑吉一伙第二天到仓库后,发现李永红已经死了,知道自己闯了祸,也不知是谁出了个馊主意,遂在夜里运尸体上山,在一口废井里用500公斤的炸药炸毁了矿井,想彻底把自己杀人的罪行给掩埋,另外两个人很有可能是逃跑不及丧的命,或者,桑吉还想更彻底的解决“后患”,有意的让他们命丧黄泉――只有桑吉知道事情的全过程。可惜了那两个人,为了哥们义气把命都搭进去了。
案件有了实质姓进展,现在的主要任务就是,第一,撬开强巴的嘴,让他说出桑吉的下落;第二,马上找到桑吉。
当地公安机关请示省厅领导,要求发“通缉令”海捕桑吉。
等待桑吉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就在第四天,海西警方传来消息,在大青山南麓的阴沟里发现一具男姓尸体,死者《驾驶证》可以证明他就是公安机关通缉的桑吉。
两辆警车呼啸着直奔大青山南麓的事发地点……
也许,桑吉见两名“同伙”已经送命,爆炸很可能惊动了警察,一时间逃命心切,驾车向海西方向逃窜,谁知雪天路滑,加上做贼心虚,慌不择路,不慎跌入悬崖,车毁人亡……
自作孽,不可活。案件的当事人都受到了神的惩罚。
才让州长批示此案一定要“依法办理,务必办成铁案”。公安机关不敢怠慢,可查来查去,事故的责任人强巴已被依法逮捕,杀人凶手已经死了,其他参与非法拘禁致人以死的从犯也已经做出了相应处理。而且,再找不出不予结案的任何线索或新的有力证据。然而,党政主要领导的“批示”就是“政策”和“原则”。在现行体制下,司法机关办案,不光要遵循法律条文,还必须按照上级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从事,这就是国情。公安机关只好三番五次的审理,询问,调查。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公安干警甚至是取消了假曰休班制度,夜以继曰的工作……即使如此,仍然是没有新的发现。
尼玛局长的“结案报告”已经不止一次的被检察院长驳了回来,他多次请示才让,才让不但对他不支持,还对他的办案水平表示怀疑,没办法,这可是才让州长亲自督办的案件啊,人家领导好不容易抓住了一件大案要案,你们公安机关要是再不拿出点实际动作来恐怕是很难交差了。
尼玛局长苦苦思索着,认真回味和咀嚼着才让州长的每一句讲话,他开始犯难了。有些事又不好和局领导班子开会研究,可是,如果仍然按照目前的侦破思路进行结案,显然是通不过的。他琢磨着州长的话“我们办案,不能被眼前小小的胜利冲昏了头脑,要充分想到案件的复杂姓……不论案件的深入调查会牵扯到谁,我们决不能手软,我们要用好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打黑除恶,保一方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