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玄幻魔法>橙色> 第二十四章 白衣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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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白衣少年(1 / 2)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www.</b>七夜喜欢望着夜空发呆,再也回不去曾经,再也回不去人类的社会。

伴随时间的流逝,七夜身上僵尸的特征越来越明显,虽然说现在还没有丧失理智,可是对鲜血的渴望却越来越明显,身体也越来越没有了温度,就像是隐藏在冬天里的蛇一样。

然而最痛苦的事情,就是想死都死不了,有个词就是叫着“生不如死”

七夜尝试了无数的方法,想自己杀死自己,可以除了让身体更加疼痛之外,真的无法杀死自己。用那只臭老鼠的话说,除非是有一个比自身强大无数倍的人出现才可以毁灭七夜。换句话说,七夜现在不死。

不死人,不死你妹,七夜在心里暗暗诽谤。

既然死不了,七夜也不是纠结之人,那就好好的活下去。自己以前生活的地方自然是回不去,自己身上的情况普通人看不出来,但是拥有燃力的人来说,还是能够看出自己身上十分浓烈的尸气。当然七夜也不想去魔族生活的地方去生活,那是自甘堕落的事情,自己还是不想如此快的废掉自己。

于是,自己生活的血域就成为最好的选择,至少七夜是这样认为的。

在血域,生活着这个社会最底层的人,还是大量的魔族之人,同样也有为数不少人类修习魔族功法的人类,总之,这个地方相当于灰色地带。名义上是华夏帝国的领土,因为在战斗中彻底的荒废,再也无人问津。对于七夜这种既不能算作人,也不能算着魔的人来说,血域这种灰色地带最适合自己生存。

更重要的一点,血域是七夜的故乡,纵然有千般不是,七夜对于这片被遗弃之地总是存在一种莫名的情感。

七夜在络石镇住了下来,开了一间小小的酒吧,取名“彼岸花”。在地狱,随处可见就是这种黄泉路边的花朵,摇曳无数战死的亡灵。算是对于曾经的训练营,一种忘却的纪念。

开酒吧的时候,还发生一点事情,就是争夺酒吧的所有权。对于这个地方,弱肉强食是唯一的准则,也就是谁的拳头大谁就可以活下去。对于普通人,七夜无疑是碾压式的胜利,轻而易举捏碎了对方的脖子,从而夺得了关于酒吧的所有权。虽然没有什么运作的资本,不过以七夜的身手,出城之后猎杀几只大型的野兽,资本自然就是有了,在古战场拾起破损的盾牌刻上字也就成了招牌。

彼岸花,黄泉之花。

今天这种情况,每隔一段时间总有几个不开眼的人,如同跳梁小丑一样闹剧一场。如不是看在故人的面子上,七夜估计就像其他人一样,直接把他们仍出去了。

血红玛丽,腥红如血,入口如同血液一样。

摇晃的红酒杯,七夜一饮而下。这种酒是七夜专门为自己调制的酒,七夜发现自己不能吃其他的食物,只要一吃其他东西就会拉肚子,除了鲜血之外。所以这种酒,里面加入了野兽的鲜血,加入朱颜果用来代替鲜血制品,无论如何七夜也无法食用人类的鲜血。

七夜以便摇晃血红玛丽,一边看着那一群在酒中买醉的人。

突然,七夜心神一动,整个空气都静止了。

静止,连空气都静止了,酒吧中的人保持原本动作,如同时间在这一刻定格。

不知何时有个人,已经坐在七夜的吧台边,七夜就像面对着一座巨大的山岳,连呼吸都十分困难。手指瞬间点燃,熊熊燃烧的火焰开始燃烧,挣脱了压制的束缚,看着眼前这个白衣少年。

十七八岁,白衣飘飘,圆圆的脸庞,平凡的让人容易忘记。

唯一深刻的一点,半米宽,两米长一柄武器,比整个人都还显眼。过于庞大的武器,像是一块巨大的铁板。

“彼岸花,想不到在这个地方还有人认识字,有什么好酒吗”白衣少年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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