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服或者死亡。”夏尔把法杖抵在金色角马王的脖颈处,似乎下一刻就会置它于死地。
虽说金色角马王听不懂人类的语言,但毕竟是魔兽,动作语言还是能读懂的,这头桀骜不驯的角马王经过两次无力的挣扎后,终于低下了它的头颅。
不过它那大大的眼睛里充满着疑惑,这个小小的人类凭什么如此轻松地按倒它。
如果这头金色角马懂点物理的话,它或许能够明白。摩擦力和压力息息相关。
夏尔用悬空术抵消掉金色角马自身的重力后,那它跟待宰的羔羊没什么区别。
可是牛头人们不知道,人类士兵也不知道,他们只看到了夏尔的英勇,他们被夏尔的勇武折服,大声呼喊:
“男爵大人!”
“祭司大人!”
夏尔在一波又一波的声浪中翻身上马,骑在了这匹金色角马王身上。原本还在挣扎的角马们也在金色角马王的嗥叫中平息下来。
擒贼先擒王,在任何时候总是没错的。金色角马王的臣服也意味着角马们的臣服。
“男爵大人,那伙人类骑兵试图逃跑,不过半人马彼得已经追上去了。”阿布德卡德小跑过来汇报。
“现在想跑,晚了。”
几十骑兵,上百战马,上百步兵,这些赎买起来可不便宜,夏尔挥舞法杖,命令诺克萨斯的士兵沿着半人马斥候留下的标记,追击奥哈拉家族的骑士。
臣服后的金色角马王一马当先地冲了出去,诺克萨斯第一步兵团,第二步兵团迅速跟上。一场追逐战再次出现在科里米亚大草原上。
步兵追骑兵并不是什么稀奇事。骑兵的高机动性全依赖于战马。
可战马是很娇贵的,精挑细选出来的战马比农奴还要值钱,不,比一般的步兵还要值钱。
但战马的耐力比不过人类,战马能在短距离内爆发出惊人的速度。但在远距离行军中,战马甚至比不过农奴,前提是得让农奴在行军的时候吃饱。
在行军时,骑士们需要经常让战马休息,免得让它们的蹄子变形坏掉。而牛头人的耐力比人还要强。
步兵追骑兵的困难有两点,一是骑兵在战马体力充足的情况下快速拉开距离,让步兵不知道朝着哪个方向追,不过诺克萨斯的半人马斥候已经锁定了奥哈拉家族骑士的位置。
二是城池,骑兵们可以在战马体力耗尽之前,迅速跑到附近的城池,要塞里防御。不过在科里米亚大草原上,哪里有合适的要塞给他们驻扎。
于是诺克萨斯的步兵们死死地咬住奥哈拉家族的队伍。
在追逐中,奥哈拉家族的骑士和步兵逐渐拉开距离,诺克萨斯的步兵团很快追上奥哈拉家族这一百多步兵。
不等夏尔下发具体指挥,这群虎狼之师已经在基层军官的指挥下,团团围住这一百多步兵。壮硕凶恶的牛头人,冷血残酷的凛冬刁民,用打量金纳尔的目光盯着这群步兵,他们的头颅就是战功。
“投降!”
“我们投降。”
不等诺克萨斯的士兵动手,这群步兵已经放下武器,跪倒在地,打了诺克萨斯士兵一个措手不及。最离谱的是,他们在跪倒的时候还保持着一個大致的方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