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纳森与弗里曼对视一眼,从彼此的眼中看到了意外和欣赏。
他们意外,是没想到张锐会给出这样一个富有“建设性”的意见;他们欣赏,是因为张锐身上所展现出来的锐气。
曾经,在自己还年轻的时候,也像现在的张锐一样,锐气十足;只是年纪越长,经历的事情越多,总想着以更“圆滑”的方式去解决问题。
方法越“圆滑”,顾忌越多,处事的时候越束手束脚;忘记了,有时候最简单直接的手段,才是最有效的。
张锐身上不仅有锐气,并且还能贴合已有的线索,把情况分析的丝丝入扣,这很难得。
“我赞同蝙蝠侠的想法!”
汤姆率先举手,对张锐提出干掉克拉克·贝特的想法,表示赞同,“直接把克拉克·贝特这个婊子养的混蛋干掉,把他手里的视频抢过来!
我们可以假意答应克拉克·贝特的要求,在跟他见面的时候,一刀捅穿他的脖子。”
“白痴。”
乔纳森没去理会跟打了鸡血一样亢奋的汤姆,而是向张锐询问起他的想法,“蝙蝠侠,如果我们接受你的提议,你有什么打算和想法?”
“利齿说的办法,是行不通的。克拉克·贝特既然选择用威胁的方式私募彩虹防务,那么他肯定也做好了我们假意投诚,临时反水的准备,所以想要在见面的时候,干掉他,基本不可能。”
张锐首先否定了刚才汤姆提出的刺杀办法,说道:“要干掉克拉克·贝特,首先要确定他的位置,以及他身边的情况。
我们需要情报。我们现在除了一个名字和一个电话号码,其余的什么都不知道,这显然支撑不了我们完成刺杀克拉克·贝特的行动……”
叩叩叩!叩叩叩!
门外突然传来的敲门声,打断了张锐的话。
弗里曼伸手示意房间内的几人保持安静后,从腰间拔出Glock17手枪,拉开套筒,把子弹上膛。
弗里曼使用“中轴重锁”持枪,右手以四十五度斜向握持手枪,左手包裹着握枪的右手,把枪收拢在胸前,向房间门口走去,弗里曼脚步很慢很轻,哪怕房间地板上没有地毯,弗里曼脚下也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在弗里曼持枪向房间门口走去的时候,房间内其他四个人,也是跟着行动起来。
张锐抽出压在枕头下的伽利尔ACE GAP39SB短管步枪,从床上翻滚而过,来到房间窗户前,靠墙而立,左手从枪托下方绕过,反手向后勾动拉机柄,将子弹送进枪膛后,用枪口挑开窗帘边缘,观察并警戒着酒店外的情况。
由于牧师的FN MAG通用机枪留在了汽车内的关系,张锐和他手中的伽利尔ACE GAP39SB成了房间内唯一的中远程火力。
乔纳森和汤姆抽出MP7A1冲锋枪的枪托,展开向上收拢的小握把,双手持枪,抵肩对准房间门口。
MP7A1的高射速,配合口径子弹出色的穿甲能力,能对拥有低防护的目标,形成有效的压制。
牧师同样以“中轴重锁”持枪,握着Glock19手枪,站在进门卫生间的墙壁边,枪口指向房门右侧,与弗里曼构成交叉火力的同时,也能在弗里曼开门的时候,消除弗里曼视野盲区内可能存在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