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们,干了!”
地宫里一片喜气洋洋,欢声隆隆,这是拾柴帮开帮立派以来的第一场“硬仗”。
他们胜了,还是以智取胜,没有一个兄弟受伤流血,完胜!
地宫已不是先前的那个地宫了,地宫想消失?很简单,挖来别处的土,填平了就成。
新地宫跟旧地宫是同一时间开工的,做这些苦差事的人,当然是污衣派的自家兄弟。
他们自嘲武功低微,不能跟人拼命,否则容易丢了命,但苦力活儿、跑腿活儿还是能干的,只要能稍稍的给帮里做点贡献,他们就心满意足了。
因为他们的帮主说了,这次挑战刑天门,大获全胜,功劳也有他们的一半。
在江湖人眼里,乞丐佬就等同于废人,有手有脚,就是没什么用处。
他们从前懒,脏,废,
在周遭人歧视的目光里
,如蝼蚁般苟活着。
他们从前没有理想,得过且过,活一天,是一天。
那是因为,从没有帮派愿意接纳他们这样的人,更加没有哪个老大肯许他们光明前途。
自从加入了拾柴帮,拜在七帮主他老人家门下,这一切,都变了!
没错,在李三吱那张三寸不烂之舌的描绘下,他们已然把洪琪想象成了一个跟江半仙年纪差不多的老人家,有大智慧,大理想,当然也少不了极大的野心。
他们对拾柴帮的一切满意极了,除了一件事——
他们敬爱的帮主居然没有出现在庆功宴上,他……病了!
洪琪被人从绫江水里捞出来的时候,已奄奄一息。
朦胧中,听见有人在耳边说:
“我叫阿鬼,你记住了,是我阿鬼救了你!”
“以后呢,若江湖再见,你可一定要找机会报答我,否则,就是知恩不报的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