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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来人了(1 / 2)

 午饭是猪骨头勾鸡,就是猪肉和鸡肉一起炖,里面放着自家腌制的酸菜,自己种的土豆,还有用土豆淀粉制作而成的粉条,晋察市这一带的人习惯称土豆为山药,真正的山药称为长山药。</p>

猪是农村黑毛猪,肉非常香,鸡是自家养的大红公鸡,毛色以红色为主,黄色为辅,还夹着一些紫色,白色,叫声响亮,战斗力极强,王良小时候没少让这种大红公鸡啄。</p>

因为公鸡下不了蛋,所以它们的寿命通常很短,家里来客人,过年,改善生活,每次都因为这些事情变成一盘菜。</p>

在农村,能下蛋的老母鸡一般吃不到,只有坐月子的女人,生病的老人,孩子,才能吃到肉,喝到老母鸡汤。</p>

酸菜和粉条也非常不错,尤其是自己做的粉条,非常筋道,炖很长时间都不会发棉,比外面卖的那些烂糟糟粉条好吃多了,就是制作成本高,一大袋子山药也做不出来多少。</p>

主食是花卷,每一个皱褶里都露着黄澄澄的菜籽油,一口下去,面香混合着菜籽油独有的清香,非常好吃,就算是不配菜,光吃花卷,也能吃两三个。</p>

这顿王良吃了两碗菜,两个花卷,都吃撑了。</p>

吃完饭,稍微缓了缓,去地窖里拿山药,煮猪食,他爸抽了锅旱烟,出去放羊了,临走时,王良把新买的防风眼镜儿给他装进了口袋,老家风很大,有时候站在山坡上吹的眼睛直流泪。</p>

他爸的话依旧很少,只是“嗯”了一声,走出了家门。</p>

透过窗户,看着他的背影,忽然感觉他很瘦小,腰好像又弯下去一些。</p>

老啦!</p>

父母老啦!</p>

不能让他们再这么操劳下去了,他们已经在这个小山村干了一辈子活了。</p>

“把狗喂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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