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玄幻魔法>不死者之怒> 第一章 血肉之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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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血肉之躯(1 / 2)

 灰霾阴郁的暗沉天空透着刺骨的绝望,冰凉密集的雨点沁入了灵魂。

泥浆地上四处堆叠着哥布林的尸体,这些矮小丑陋的滑稽怪物只有被屠宰的命运,污秽且肮脏的恶浊血液浸染了大地,刺鼻的味道令人窒息。

生锈的锁子甲,迟钝的双刃剑。坑坑洼洼的骑士头盔中,露出一道麻木冷漠的视线。

李维躬下身子用锯齿匕首切割哥布林的耳朵,丢进背上的木筐里,他不断的重复着这项作业。

一只耳朵可以去冒险家工会换五十克朗,由于是四人小队,自己只能分到六十只耳朵左右,一共就是三千克朗,约莫三枚圣瓦尔金币。

剿灭这个哥布林部落只是路过顺便,再加上这次委托本身的酬劳,自己能拿五十三枚圣瓦尔金币,这已经是一大笔钱,能快活很长一阵子。

骤的,李维好像是意识到了什么,停下了手中的工作,仰头望着阴霾的苍穹,任凭雨水滴进头盔里。

李维的三位同伴已经习以为常,他总是这样望着天空发呆,肯定又是在思念他遥远得不能再遥远的故乡。

兀的,没有任何征兆。

“我顶你个肺噢!”

李维大骂一声,摘下自己的头盔向地上狠狠一摔,发出一阵钢铁碰撞的铿锵声,与此同时露出一张具有东方特色的面孔来,黑发黑眸,但发型与胡子却是有些异域风格,齐肩长发和胡子都扎成了辫子,和维京海盗如出一辙,左眼上下被利器划伤的一道疤痕颇有硬汉的味道,总体来说就是扑面而来的凶悍战士风格。

“团长你在干什么啊!团长!”

一个皮肤黝黑的女性弓箭手朝李维喊道,不知道李维突然发什么神经,前几年李维还安分一点,但也是心事重重的样子,果不其然,最近终于爆发了,时常会干出一些不可理喻的事情来。

李维并不答话,他望着自己一身粗制滥造的生锈防具,和自己用了七年的长柄斧,以及五年的双刃剑,就连这把用来割耳朵的匕首都是从下水沟里捡来的,这加把劲骑士的样子,李维真想放一首希望之花给自己。

这已经是李维来到异世界的第八个年头了,从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变成了一个奔三的大叔。

严格来说,要是换个其他人穿越的话,恐怕八年的时间已经称皇称帝,后宫佳丽无数,鹰犬走狗多到炸裂,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还有一长串可以写成书吹嘘的传奇经历。

而李维,已经是在圣瓦尔帝国边疆的卡辛镇当白银冒险家的第八个年头。

虽说李维实力不是特别强劲,但为人谦逊低调,资历也够深,卡辛镇冒险家工会里的人还是很尊敬李维,或许某种意义上李维已经称王称霸,他的绰号叫做故事王。

例如唐长老大战女儿国的故事,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故事,这些都深得男性冒险家的喜爱,尤其是五万度灰,上百个人等着听续集。

八年就混成这卵样,还玩个毛线啊魂淡!

没有时髦的系统,身体里也没有寄宿什么很牛批的怪物或是强者之类的,就连时间回溯败者食尘这样的小技能也完全没有。

李维也有想过要搞工业革命或者干点文抄公的事来,但这片大陆根本不吃这套好吗?

上到魔导列车、魔导飞艇、魔导电磁炮,下到民用的魔能锅炉,魔能温度调节器,智能释放法术卷轴,人家讲究的是魔动机械,工程师机械师满地走,蒸汽机的意义到底在哪里?电能和石油这样的能源简直弱爆了好吗?

至于文抄公,李维严重怀疑那些书是否具备基本的逻辑,因为这片大陆根本不缺乏优秀的文学家,本土人的作品更能调动读者的民族情绪,共情心理,更加有感染力,无论是诗歌散文小说各种载体完全不逊色于地球上的。也不是说地球上的作品就要更差,李维可以去从事这一行,但是绝对谈不上无敌,只能说在市场上分一小块蛋糕。

但李维一个连圣瓦尔帝国公民都不是的人,要走这条路太难了,而且要写书的话怎么也要个高等学府的文凭吧,例如图柯尼高等魔法学院,圣瓦尔国立大学院,而自己在这片大陆什么也不是,穿越来这的时候就连衣服都没有,直接裸穿,相当于一个泥腿子,下地种田的。

所以没有一点背景关系走不好这条路,李维这八年来认识的人也不过是些粗鲁的大汉,拿着斧头刀剑到处砍怪拿钱的粗人,这个名叫卡辛镇的地方和平安详得很,从没来过什么大人物,黄金级的冒险家李维都只见过两次,还是远远望着那种。

李维是真刀真枪,用血肉之躯在异世界硬刚了八年,尊严让他没有去当果农或者牧户,否则这个穿越也太失败了。

并且他发现了一个残酷的事实,自己说不定生来就是个战士,还蛮有战斗天赋的,但仅限于还不错,放到那些大人物那里就是被秒杀的角色罢了,例如圣瓦尔帝国的剑圣,估计能宰一万个自己这样的。

“团长,你的情绪很不稳定,我认为你需要放松一下,要不去城里转转吧,我知道有一家会所,里面有抓来的魅魔,虽然玩一回的价钱有点高就是了,不过绝对能让你好受许多。”

艾丽卡碧绿的眸子中闪烁着兴奋,巧克力肤色的脸上泛起些许红晕,她高挑的身材有一米八的样子,常年锻炼拥有着姣好的身体曲线,皮革短裤下的两条腿又长又直,散发着成熟女性的魅力。

弓箭手艾丽卡喜欢女人。

“喂喂!艾丽卡,其实你就是自己想去吧,带上我怎么样,我和你还有团长,我们三个一起,对了,你要加入么,布莱兹,我们全部一起去算了。”

摩根把沾满血的钉头锤挂在腰上,两米之高的身材健硕像一座铁塔,肌肉线条为之爆炸,只见他粗壮的手臂青筋盘起,把一具哥布林的尸体甩飞五六米远外摔在尸堆上,一边平静的说着话。

牧师摩根喜欢女人。

“我?我就算了……我玩女人是不需要浪费钱的。”

布莱兹撩起一缕金发放在耳后,抹了抹脸上的雨水,从腰包里拿出一面小镜子端详着自己。

瀑布一般的松软金发像是夏天的麦浪,俊美的五官让女性都为之羡艳嫉妒,大海般清澈的湛蓝眼眸泛着忧郁,尖耳朵暴露了他精灵的身份。

剑士布莱兹喜欢女人,但是并不强烈。

李维扶住自己的额头,身为银翼冒险团的团长,看到团员们满脑子都是女人,没有任何上进的心思,李维的心情变得极不好过。

疾风骤雨,电闪雷鸣,今日的天气格外糟糕。

李维把长柄斧插在泥土之上,扑通一声,膝盖的护甲碰到石子发出脆响,他颓丧的跪倒在了地上,痛苦的样子似是在被拷问灵魂。

“都怪我,都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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