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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子赵1十二(1 / 2)

 汉军八旗

清代军事组织名称。与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共同构成清代八旗的整体。其建制、旗色与满洲八旗、蒙古八旗(见八旗制度)同。清太祖努尔哈赤时,将降服的汉人编成十六个佐领,隶满洲八旗。明崇祯四年(1631),皇太极为平衡八旗旗主诸贝勒的军事势力,以汉人精于火器,拨出汉人别置一军,名“乌真超哈”(“乌真”,汉语“重”的意思,“超哈”,汉语“兵”或“军”的意思),佟养性为昂邦章京(总管)。十年分为二旗,石廷柱为左翼一旗固山额真(见都统)、马光远为右翼一旗固山额真。十二年分为四旗,石廷柱、马光远、王世选、巴颜为固山额真。十五年增编为八旗,以祖泽润、刘之源、吴守进、金砺、佟图赖、石廷柱、巴颜、李国翰为固山额真,计一百二十九个佐领,两万四千五百人。进关后,因形势剧变,陆续编进了新投降和改编的汉人官兵,发展为二百七十个佐领,兵额两万人。编制扩大一倍多,兵额却少于初建。官多兵少,体现了笼络汉降官的政策。康熙中期以后,为加强对其控制,参领以上员缺,每以满洲八旗、蒙古八旗补授。清代,除满族人被编入“八旗制度”外,还有部分“蒙古”和“汉军”也被编入八旗之下,他们被称为“旗人”。明神宗万历四十二年(公元1615年),努尔哈赤正式建立起八旗制度后,经过20年的发展,八旗中已拥有了许多蒙古族兵丁,他们先被编入“蒙古牛录”,后又被称为蒙古左营和右营。皇太极即位后,为充分利用蒙古族之武力,决定将蒙古兵丁从满洲八旗中分出,另外成立“八旗蒙古“。清太宗天聪九年(公元 1635年),皇太极编定内外喀喇沁壮丁共16 953人,从中选出7 830人,以此为基础,合以原来左右两营蒙古兵丁,合而编为8个旗,即蒙古正黄、镶黄、正白、镶白、正红、镶红、正蓝、镶蓝。皇太极分别任命阿代、达赖、恩格图、布彦代、伊拜、苏纳、吴赖、扈什布为固山额真(旗长)。

八旗蒙古的政治地位与八旗满洲基本相同,其组织形式和内部机构也与八旗满洲基本一样,只是甲喇和牛录的额定数量较少。规定每旗下设两甲喇,每甲喇下牛录数目不等。从此,这支以喀喇沁蒙古人为主体的军队成为清朝所倚重的直辖军队之一,为清朝入关立下了汗马功劳。随后,它又随同八旗满洲和八旗汉军驻防于京城和全国各地。

清朝八旗的三个组成部分之一。亦称八旗蒙古(非游牧八旗)。与满洲八旗、汉军八旗构成八旗军的整体,皆以兵籍编制。分正黄、正白、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旗。蒙古八旗产生于盟旗制度之前,与盟旗制度不同,直属清廷。游牧八旗(如察哈尔)和札萨克旗(属盟旗制度)为军政合一的地方行政机构,归理藩院管辖。远在盟旗制度产生以前,满洲统治者即将归附及俘虏来的蒙古人编为蒙古牛录,列入满洲八旗。清天命六年(公元1621年)内喀尔喀五部的台吉古尔布什,莽古勒率众600户投努尔哈赤。努尔哈赤令其辖满洲、蒙古牛录(相当于佐领)各一。随着后金的不断强盛,前来归附的蒙古人数日益增加,到天命九年(公元1624年)扩编为5个蒙古牛录。天聪元年(公元1627年)扩编为2个蒙古旗。天聪九年(公元1635年)将原来的蒙古牛录和新附的蒙古部众统一组编,建立蒙古八旗,其编制与满洲八旗完全一致。清军入关后,将蒙古八旗分成驻京八旗蒙古和驻防八旗蒙古。

八旗满洲:清代八旗组织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俗称满洲八旗。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后,根据政治军事形势发展的需要,将满族社会原有的牛录组织加以改组扩大,于明万历29年(1601)建黄、红、蓝、白四旗。43年(1615)最后编成以八旗为名称的长期组织,即正黄、镶黄、正红、镶红、正蓝、镶蓝、正白、镶白八旗,即后来的八旗满洲。八旗初创时有满洲牛录308个,清入关后,康熙时有较大发展,满洲牛录达669个。此后略有增加,嘉庆时有满洲牛录681个(一说675个),清末基本保持在这一水平上。八旗满洲地位最高。

八旗汉军:俗称汉军八旗。满语“乌真超哈”意为重兵即炮兵。太祖创制八旗组织时将降附的部分汉人编为牛录,隶八旗满洲下。太宗皇太极天聪五年(1631),初设汉军一旗。崇德二年(1637)分汉军二旗,旗色玄青,四年,又分二旗为四旗,于原有旗色之外,又增加镶黄、白、红色。七年(1642),正式编为八旗汉军,编制、旗色、官制与八旗满洲同。崇德末有汉军牛录157个又半分牛录5个。清军入关后续有增加。顺治十五年(1658)为206个又半分牛录3个。康熙五十一年(1712),增至258个又半分牛录1个。雍正十二年(1734),定为270个。乾隆以后因八旗生计问题,制定汉军八旗出旗为民的政策,汉军发展受到限制。乾隆五十五年(1790),减少到266个,直至清末未变。

八旗蒙古:俗称蒙古八旗。太祖创制八旗组织时,将归附的部分蒙古人编入满洲牛录,其余单独编为蒙古牛录。清太宗皇太极天聪三年(1629)时,已有蒙古二旗的记载,称左右二营,八年(1634)改称左翼兵和右翼兵。至九年,因蒙古降众增多,乃正式编为八旗蒙古,旗色与八旗满洲相同,以后续有降附的蒙古人编入。崇德末年(1636-------1643),有蒙古牛录117个又半分牛录5个,顺治时增加11个,康熙时增加76个,雍正三年(1724)定制为204个。清末,满洲八旗内仍有蒙古牛录35个又半分牛录2个。分为驻京蒙古八旗和驻防蒙古八旗。

八旗子弟泛指八旗人的后代,又称旗人。八旗子弟并非贵族,只是兵丁,八旗中官员子弟多为纨绔子弟。

八旗制是清代满族的军队组织和户口制度,以旗为号,分正黄、正白、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旗。各旗当中因族源不同分为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满洲、蒙古、汉军同属一旗,旗色亦相同,八旗军人数最多时有27万人。

清代八旗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是由不同民族共同组成的,除了满族、汉族和蒙古族外,还有鄂温克、达斡尔、锡伯等。

八旗旗色的分别为正黄、正红、正白、正蓝、镶黄、镶红、镶白、镶蓝。这些旗的编制,是合军政、民政于一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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