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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劲爷(2 / 2)

“想不想,都是以后的事,时间差不多了,我们回去吧。”

实际上,尤劲根本无所谓方元生“想不想”。他只知道,现状维持下去的话,由不得方元生不想。

几天后的一个上午,丁毅走到阪泰专柜前,对方元生传话道:“小方,赵主任让你去他办公室一下。”

这所谓的赵主任,姓名赵志华,系手机照相部门的主任,也是丁毅的顶头上司。

部门主任的工作重心,在业务销量。赵志华当然不会到柜台上去帮忙销售,他主要处理的,是品牌进场、合作方式洽谈等。

大概刻把钟过去后,从赵志华办公室回来的方元生,脸色很不好看。尤劲一看他这脸色,心里就有底了。

已经是三月底,阪泰进场一个月了,销量却只有可怜的四万五,不到整个柜组的百分之一。

这种成绩下,当初谈过却未完全落实的合作政策,肯定要变。

商场和品牌方的合作方式,不外乎两种:经销,或者代销。

经销,即是品牌方纯作为供应商,以批发价将商品出售给商场,批发价到零售价之间的利润,归商场所有。

热销商品,商场会主动要求以经销的方式买断商品,自己销售。

大多数品牌方,也更希望以这种经销的方式去和商场合作。

因为,只要供给商场的批发价中,能保留品牌方可以接受的毛利,那么让商场买断商品去销售,对品牌方来说是一种旱涝保收的合作形式。

至于代销,就是商场不去买断品牌方的产品,而是让品牌方以支付场租及销售扣点的方式,将自己的商品摆在商场中销售。

如果商品热销,毛利率也足够高的话,代销形式或能让品牌方获得更大的利润。

问题是,那些商场不愿意经销、只肯做代销的商品,肯定热销不到哪里去。

这样的情况下,品牌方对是否还要再这商场做下去,就要算一笔账。

这笔帐的公式,倒不复杂:月均销售额×(平均毛利率-商场扣点率)= X。

算出来的这个“X”,如果明显高于每个月要付的场租,那这笔生意可以做做。但要是“X”不比场租高多少,甚至低于场租的话,就等于是白忙活或者倒贴钱了。

赵志华找方元生谈,谈完后方元生的脸色又这么难看......尤劲几乎可以肯定,赵志华是要让方元生的阪泰以代销形式留在第一百货。

据尤劲的印象,阪泰这总共两米的柜台,场租应该不低于一万,照相器材部的销售扣点,则一直是15%。

而按着尤劲对此时阪泰专柜零售价的推算,毛利率大概是25%。

倘若阪泰以后每个月都只做四万五,照前面公式推算的话,方元生的这个“X”,是4500元。再支付掉场租,每个月还要赔进去五千多。

说公司实力,别说五千多,就算是五万多,协丰洋行也赔得起。

可说到底,协丰是代理商,而不是真正的厂家,他没有义务亏着钱去为阪泰产品开拓国内市场。

很多历史悠久的进口品牌,就是因为厂家没有推广预算投入,而至今打不开中国市场。

阪泰方面没有给予协丰打开中国市场的资金支持,所以协丰引入阪泰的动作才这么小。

协丰只是想用第一百货这块黄金宝地作试验田,试验阪泰的商品在没有广告投入的情况下,能否打开国内市场。

在进场前,方元生和赵志华有过口头约定:如果阪泰专柜首月的销量能达到二十万,那第一百货将以经销形式,与协丰洋行合作经营阪泰相机。

作为第一百货方面,如果一个新品牌首月就有二十万,那只要给予支持扶助,肯定是能做大的。这样的品牌,当然应该经销买断。

而方元生这边,如果成功让商业龙头第一百货经销阪泰相机,那么他在下一步与其它商场的谈判,都会变得简单起来。

说得长远且乐观些的话,只要和第一百货谈好以经销形式合作,那阪泰相机几乎可以算是打开中国市场了。

可如今,赵志华看到阪泰一个月实际才做了四万五,当然不会再去考虑经销事宜。

刚才的商谈中,赵志华的原话概括起来很简单:要么做代销,要么撤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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