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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坏猴子电影公司成立(1 / 2)

 《彗星》项目由曲黎主导,几乎全员参与分红,具体的分成比例公司占3层,曲黎3成,徐争2成,黄博等演员1成,颜王由宁昊负责邀请给1成。编剧额外由公司付款。</p>

曲黎和宁昊合伙组建了一家坏猴子影视公司,宁昊他们占7成,曲黎占3成股,《彗星》项目算坏猴子的第一部电影,因为是宁昊的公司,所以他不在项目中分红。</p>

电影的拍摄资金不多,除了演员片酬,也就摄像机存储设备要掏钱,其他都可以借用《石头》剧组,成本非常低。</p>

《石头》杀青后,还剩下50万,不想将50万还回去,又不想背上坏名声,只好绞尽脑汁想办法。</p>

“博哥对《夜空》和《仙儿》有信心吗?”</p>

“当然有!”</p>

“你们说华艺对这两首歌会有信心吗?”</p>

“你的意思是?”众人不解</p>

“我想坏猴子承接《石头》的发行业务,然后在《石头》上映前让博哥成为知名歌手,另外发动网络宣传,做口碑营销……”</p>

“网络宣传有用吗?”</p>

“还是要看华艺是不是认可。”</p>

“我们先和华艺那边沟通一下,实在不行就还回去。”</p>

讨论了半天,设计了一个看得过去的宣发方案,然后联系了华艺对接这个项目的负责人,而不是该片的制片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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