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色掩唇藏住了上扬的弧度,单手撑住窗台跳下来,飞身扣住烈九卿的腰,将她带回了房间。
一落地,烈九卿咬牙切齿的将他推到墙角。
“你胆子肥了,敢欺负主人!”
在心上人面前,被当靶子定在那,她还要脸的!
欢色不疾不徐的解释,“三更半夜,有人私闯,奴是自卫,正当反应。”
烈九卿涨红了脸,气恼道:“你敢说没认出我?”
欢色摇头。
“你……”
烈九卿正要质问,欢色突然抬手,将她眼前的碎发撩到了耳后。
他动作不快,很认真,指尖不小心碰见她的耳垂,一阵触电的感觉划过,烈九卿登时红了脸。
“谁让你碰我的!”
欢色立刻将她推开,和她隔开了一丈远的距离,十分规矩。
她恨恨的坐下,看着一边上的《女戒》拿起来看了一遍,漂亮的眼睛都瞪大了。
这字体很好看,看上去公整、刻板,一笔一划,看不出任何门道,还死气沉沉,和刻印上的没有两样。
人能写成这样,功夫也是一流了。
烈九卿磨牙,抓了抓乱七八糟的头发,泄气道:“你干脆刻印一万份好了!”
欢色沉默的点头,“好。”
烈九卿好气,“!”
如果不是温容的骨,她恐怕一辈子都很难相信,他是温容。
江湖之上,也不是没有缩骨之法,但脊椎是人之根本,根本动不得,更别说世人万相,没有完全相似的骨。
烈九卿其实不是非要试探,就是想看他能藏多深,接过她输了又输,次次落的下成。
欢色见她郁闷不行,为她倒了一杯茶递到她面前。
烈九卿接杯时,碰上他灼热的指尖,猝不及防一颤,整杯茶都洒在了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