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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开创诸夏自古未有之法(1 / 2)

 顾雍。

这个名字就代表了汉末三国文臣最杰出的水平。

这可是从汉末一直经历到三国,并且担任近二十年宰相的名臣,已经是在三国当中仅次于诸葛孔明的千古名相了。

由这位千古名相担任区区吴县一地的县令,可谓是以万里之才而治百里之地,完全是游刃有余。

对这位贤臣,孙策可没有像其他诸侯一样傲物怠士,而是十分器重,请其列席座谈。

双方入座后,孙策十分爽直,开门见山的说道:“顾县君,我打算在吴县境内设置官营纺织作坊,安置从北方逃亡江南的百姓。纺织作坊要经营,原料是重中之重,我想知道,吴县在册田籍可统计清楚?有多少桑麻葛苎之田?”

顾雍亦十分干练,回道:“将军,吴县共有南昌、葛阳、小沅、广陵、池阳、马祖、东陵、梁馀、贺塘、夹塘十乡,我已彻查了其中六乡。还剩下的东陵、梁馀、贺塘、夹塘四乡,啬夫等长吏也已经上报了田亩数量,只是县衙廷掾还未复核完成明细。”

吴县十乡这个规模虽然是个大县,但还是显得开发进度严重不足。只到了东吴时期,吴县就已经从十乡增长到了十三乡。

乡和亭其实管辖面积差不多,区别是乡是行政单位,亭是治安单位。如果一定要类比的话,乡类似后世的承宣布政使司,而亭则是提刑按察使司。

所以乡设三老、啬夫和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掌诉讼和税收,游徼掌巡查盗贼。

而亭则设亭长和亭卒,掌治安警卫,捉拿亡人,兼管停留旅客。

这两个单位职权其实高度重合,一般治安良好的地方,就是乡的权柄重一些。治安较差的地方,就是亭的权柄更重。

吴县相对于石城县,无疑是更加平宁,远离战乱。

孙策对顾雍的回答颇为惊喜,果然不愧为千古之名相,仅一句话,就让自己对整个吴县的政治形势以及户籍、田籍情况有了清晰的认知。

讲道理,孙策之前对如何掌管整个吴县是一筹莫展,如此陌生的新纳之地,如此多的豪强纷争,想要理清形势,简直是一团乱麻,颇有种老虎吞天,无从下口的感觉。m.

但随着顾雍将整个吴县拆分成十个乡,每个乡由三老、啬夫和游徼带人去清点户籍、田籍,然后由县衙文吏记录汇总,由督乡事的廷掾去检验复核。最后还有县令去审查账目。

这还没有结束,县令将上计的材料交到郡里,郡里还有田曹掾专门检查田籍,田曹是一个曹司,里面有大量官吏可能会实地督察各县田亩统计情况。

按这套流程走一遍,一位豪强想要隐匿田亩,要打通的关系实在是太多了。

孙策对这个程序仍不满意,说道:“田亩统计关乎税收大计,你可以效仿郡中,在县衙功曹之外,再设田曹,专司田亩交易、统计等事宜管理。”

说到这里,孙策都忍不住笑了。

孙策的这次改革,可以说是把整个汉室的治国理念来了一次翻天覆地的改变。

可是整个江东,上至郡府公族,下至豪强百姓,都欢天喜地,以为孙策是在推行黄老之治,进行无为而治。

尤其是还允许民间私铸货币之后,更加深了豪强们的这份印象。

整个吴县境内的豪强欢喜的无以复加,纷纷盛赞孙策宽仁之名。无不是鼎力支持孙策统治江东。现在就算是谁要反对驱逐孙策,他们也会跟反对者拼命。不用孙策出兵,英雄豪杰们自己就率部曲去将反抗者脑袋砍下来,送到军中了。

但事实上,孙策十分清楚,自己推行的绝非是黄老之治。恰恰相反,他推行的其实是极其规范严格的官府税收管理制度。

不立田制,并不是对土地归属不闻不问。他只是允许土地自由流通。这是经济发展会必然选择的道路。不是孙策这个穿越者真正带来的改变。

孙策真正严格干预的其实是严密的税收体系,与无为而治恰恰相反,他要从上而下建立起一个严格监督、管控土地交易、归属的官僚机构,从而进一步建立精密、完善的税收机构。

没错,这个税收制度是中原历代封建王朝当中都没有的。扎根于江东官府对土地的严密掌控和了解。

这种税收主体明显区分于宋明元清历朝历代,是更贴合当下经济水平的新制度,完全由孙策所设计。

既汲取了现代化的税收理论和制度,又结合了汉末以农业为主的发展水平。属于绝对独一无二的产物。

孙策从来不觉得照搬后世的制度就能完美适配当下的形势。

比如宋朝也是不立田制,如果把宋朝的制度直接搬过来,那孙策恐怕要被豪强们直接掀翻了。

宋朝是出了名的税重,从唐末以后,五代十国历朝历代的苛捐杂税,他全数保留了下来。然后又非常倚重工商,工商税在最高峰时期,占了国家税赋七成。

这要是套用到吴县,刚烈桀骜的豪强们会直接举兵叛乱,联合起来将孙策赶出江东。至不济也是直接断绝交易,各自在坞堡里封闭生产,武装抗拒征税。

对于孙策的这个规划方略,顾雍大概能够看清,他缓缓点头,说道:“小吏年俸不过百石,按汉室之法,阙名十五税一,实则十税五六。养一名田曹小吏,只要他能多清点出豪强隐匿的二十亩良田即可。而只要有一名小吏廉洁奉公,彻查出一户豪强隐匿,所获良田便不下数百亩甚至上千亩。足够支付整个田曹有司。”

当然这么算是比较粗略的,不论是亩产还是税收都是取得最大值。

但有一点顾雍说得绝不需要质疑,只要有一位小吏查出了豪强隐匿的田籍,良田千亩是能够养至少十户家庭的。

而且这十户,都是那种家有百亩良田的小地主,属于富庶的豪强、府兵之家。六郡良家子,三河骑士也不过是这种水准而已。

有这些财富,养一个田曹几十名小吏,绝不在话下。

孙策还是坚信一个观念,那就是财富是创造出来的,不是省出来的。

崇祯皇帝要是能有这个观点,多设一个针对东南富商的专业税收机构,少裁一个西北邮驿体系。大明也不至于崩的那么快。

只要能对东南富庶之家多征十分之一,甚至百分之一的赋税,就能多养难以计数的官僚和军队。

孙策治所就在东南,所以势必能对东南进行更强力的掌控,自然要针对豪强建立起完善的征税体系。

土地是这方面的重中之重。

顾雍对这方面介绍道:“如今上报的土地总数是四十一万六千三百亩,等核验完全县,清查隐匿之后,大概会有半成至一成的差距,不会相差太大。”

吴县是个大县,人口接近两万户,算上将士极其家眷更是超过了三万户。

但这个土地开发程度就极其不足了,哪怕按现在的户数算,也就是一户二十亩左右。

一户二十亩,简直是赤贫。平均每个人才三四亩地。

土地要轮休,还要耕种其他作物,更重要的是还要交各种苛捐杂税。一个人能够留下一两亩地的粮食就算是丰田了。

一两亩地的粮食用度一年,就别想添置衣物之类的了。能饱腹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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