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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黄匣子里的秘密(2 / 2)

朱棣坚信,在自己的指导下,郑和至少可以比另一个时空提前一百年完成环球航行的壮举。毕竟,1405年郑和就开始下西洋了,而麦哲伦1519年才开始环球航行。按正常的程序,发现新的土地后应该立即开展殖民活动。然而一旦实施摊丁入亩,就会稳定地主经济,强化一家一户的自然经济体系,继而会使得农民更加牢固地束缚于土地之上,对开展殖民活动形成障碍。

想想,中国的老百姓们只要有口饭吃(如果实施摊丁入亩,贫民的负担将大为减轻,因此果腹这一最低级的目标将很容易实现)就会故土难离,因此,到那时唯有通过强迫手段才能获得足够的移民来源。而汉民族本来就对离开故土有着天然的反感情绪,如果知道移民的目的地竟然不在中国,而是比天涯海角(海南)更加遥远的海外,一旦有人带头唱起了了类似《无向辽东浪死歌》的俚曲,朱棣找谁哭去?朱棣坚信自己在军事上比隋炀帝高明无数倍,可他并没有强逼民反然后镇压农民起义的爱好。

所以说,仍然保留人头税,令无地和少地的贫民生活艰难,然后诱使他们加入殖民活动才是最好的选择。

另一个时空里最先开始殖民活动的葡萄牙和西班牙由于本国人口有限,殖民成果受到严重的限制。而“摊丁入亩”对丁徭的彻底取消,又恰恰能够助长人口的增殖,因此,朱棣决定在制定人头税时耍点花招。这个花招,便是将人头税分为正税和附税。

正税为每丁每年缴纳一个铜钱,这样的额度其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而附税则可以称之为役银,与基本田赋结合起来。所谓的基本田赋,无论是明朝人还是穿越者都是不懂的,因为这是朱棣自己定义的概念:以州县为单位,将一个州县的全部徭役折算并入田地后,单位田地所需缴纳的货币数额。

与基本田赋相对应的则是浮动田赋。毕竟土地的肥沃程度各有不同,如果按同样的额度收取田赋,那样既不公平也不科学。从本质上看,基本田赋其实就是农户应当承担的徭役,而浮动田赋才是真正的农业税。由于浮动田赋与役法改革的关联不大,所以朱棣并没有将浮动田赋的相关内容写在那摞纸上。

言归正传。人头税的正税只不过一个铜钱,而附税则与基本田赋挂钩。如果某丁缴纳的基本田赋等于或超过十亩,则无需再缴纳役银。如此一来,只要拥有田产达到十亩,实际上便享受了摊丁入亩的待遇,“富户也困于役,而置产困也”,因此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土地兼并。另一种情况则是缴纳的基本田赋不及十亩之数,则需补齐差额部分,这意味着无田和拥有田产不及十亩的农民,仍然需要承担徭役负担——也就是说,贫农稍遇天灾,其破产的可能性丝毫未减。

一旦贫农无力缴纳人头税附税,官府就会强制移民。强制移民的说法不好听,所以朱棣换了种好听的说法:无力缴纳人头税附税的人是因为没有田产或是田产太少,因此仁慈而又大方的皇上决定赐给他们足够的土地。

明朝创立初期,由于朱元璋通过行政手段大力执行移民政策,导致人口密度最大的江南地区,户均耕田也远远超过了十亩。例如,按洪武二十六年户数与田地数计算,苏州府户均耕地为20亩,常州府为52亩。事实上,即便到了万历年间,自耕农所拥有的田地也不算少——按万年六年统计的户数与耕地数进行计算,苏州府户均耕地为15亩,常州府为25亩。

也就是说,所谓的人头税附税,对这个时期绝大多数的自耕农而言基本上是可以无视的。朱棣所针对的,主要是两类人:一类是无田产或田产太少的人。另一类则是属于贱民的奴婢和佃仆。

佃仆虽与奴婢有别,但由于与家主有较严格的隶属关系,因此同样被视为家主的奴仆,两者均属于贱民。贱民被排除在国家编户齐民之外,不登于官府户籍。严格说起来,由于奴婢和佃仆并不在赋役黄册的名单上,因此役法改革理论上应当与奴婢和佃仆无关才对。然而在朱棣的役法改革中却特别强调:奴婢和佃仆也需缴纳人头税。

由于贱民“子孙读书,不许与考应试”,而且“主家子孙,凡有婚丧之事,必令执役,稍不遂意,则加捶楚。甚至地产丁粮,必寄居主户完纳”。因此贱民不仅社会地位远远低于普通平民,其经济状况其实也不如自耕农。正常情况下,奴婢和佃仆不太可能拥有属于自己的田产,因此只得用现金缴纳足额人头税附税。也就是说,如果家主不代为支付,奴婢和佃仆基本上都属于移民的潜在对象。另外,又由于贱民原本的社会地位低、经济状况差,而移民后不仅可以由贱民转为良民,还可以拥有自己的土地,因此对于殖民的抵触心理应当不会太大。

至于说移民的目的地嘛,自然是海外和边疆。

海外不说,吕宋能容纳很多移民。将来郑和正式下西洋之后,所有新发现的、无正式国家统治管理的土地都将成为潜在的殖民地。

去边疆垦荒的最佳地点,近期是东起库页岛、西至鄂嫩河、南到浑河、北达兴安岭的奴儿干都司。虽说奴儿干都司目前尚未成立,不过洪武初明朝统治势力就已经逐步达到松花江、牡丹江及牙兰河一带,也就是说,用来移民的土地是非常充足的。按照历史的轨迹,再过几年奴儿干卫、奴儿干都指挥使司就会相继成立,明朝势力还会进一步扩张。

在朱棣的印象中,后金政权与明政府对峙时,东北有大量的汉人以奴隶的身份为满人劳作。由此可见,这时候开发北大荒的条件应该已经算是成熟了。既然如此,与其坐视汉人未来将会以奴隶的身份在那片黑土地上劳作,还不如让他们现在就以主人的身份前去开发那片土地。

至于说陆地移民的远期目标,自然是俄国扩张步伐的逆向操作。按原来的历史,直到朱棣死后俄罗斯公国都还没独立,也就是说,至少在朱棣的有生之年不可能遇上什么两强冲突的麻烦。

如果奴婢、佃仆都被弄走了,地主们自然会非常不爽。平日里没有奴婢的服侍,年节寿诞时没有佃仆前来叩头祝贺,地主们的生活质量以及精神享受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一般来说,任何损害统治阶段利益的改革都会遭受不同程度的抵制甚至反扑,然而永乐年间地主阶段的力量与皇权相比差距实在太过悬殊,朱棣丝毫不担心地主阶级会有什么出格的举动。

再者说,朱棣也并没有把事情做绝,反正只要地主肯为奴婢和佃仆缴纳人头税就可以保留奴婢和佃仆。这种情况有点象俄国的彼得大帝下令国民不得蓄大胡子,但只要缴纳不菲的蓄胡税,贵族们仍然可以保留他们心爱的大胡子。这种额外的支出,本质其实就是奢侈税。只要地主们愿意缴纳奢侈税,朱棣倒也称得上通情达理。

不过朱棣私下揣测:只要佃仆能够创造剩余价值,地主们为了保证自家田地不至于荒芜,不论是否情愿总归是要为相应佃仆缴纳人头税的;而奴婢却并不直接创造剩余价值,因此在人头附加税的影响下,红楼梦中描绘的“每个主子都有不等的丫环小厮服侍,而高级丫环又由低级丫环服侍”的情景估计是很难出现了。

至于说人头税附税是否会阻碍商业发展以及资本主义萌芽的问题,朱棣也早就考虑过了。从表面看,非农业人口必须额外缴纳人头税附税,肯定会阻碍商业的发展。但事实上,即便商品经济最为繁荣的宋代也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资本主义萌芽,而是商品经济畸型发展的“假资本主义”社会——这种病态繁荣,可以称之为城市肥胖症。因为,流入城市的非农业人口当中只有小部分转化到了手工业生产部门中,大量的则沦为贫民,充当茶楼酒肆的佣保,斗鸡、走狗、击筑、歌舞的游手,或充当富贵之家的仆人杂役。要知道,资本主义萌芽初期的欧洲,伦敦、巴黎等城市才几十万人!

既然资本主义萌芽所依靠的并非是大量的流动人口或所谓的自由劳动力,而是能够投入到手工业生产部门中的人口,那么朱棣自然不肯免除城市人口的人头税附加税——否则,流民们纷纷涌进入城市并且声称自己是手工业劳动者该怎么处理?

明朝商业税率只是三十税一,显然非常有利于商品经济发展。只要有利可图,手工作坊主自然会给出足够的工钱供劳动者缴纳人头税附税。如果有必要,朱棣还可以出台扶持商品经济发展的人头税政策,规定商人和手工业者缴纳的商业税可以充抵人头税附税。这样规定后,便相当于商人和手工业者缴纳的商业税额度只要达到了十亩田的基本田赋,该商人或是手工业者便无需再缴纳人头税附税。甚至,朱棣还可以规定:缴纳的商业税达到二十亩田的基本田赋,那么可雇佣一名工人,而且此工人亦免人头税附税;缴纳的商业税达到三十亩田的基本田赋,那么可雇佣两名工人,而且……总而言之,为了刺激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牺牲少许的税收朱棣还是愿意的。

至于那些到乡绅官宦人家作佣人的、到官府干杂活的、到茶楼酒肆当佣保的、斗鸡、走狗、击筑、歌舞的游手,甚至于流浪汉们……自然是统统移民!要知道,即便人口已经过亿,即便已经实现了农业机械化,仅仅巴西一个国家的可耕种土地都没能充分开发。无论有多少富余人口,朱棣总归有足够的土地安置——反正世界那么大,只要开展殖民,人口再多也不显多。

朱棣的胃口很大:西伯利亚、东南亚诸岛、澳洲、美洲……如此广袤的土地所需要殖民的人数自然不小。若是殖民所需的经费全部由朝廷承担,虽说殖民是件有利可图的事情,但前期投入的压力毕竟太过巨大。因此,朱棣打算充分利用民间的力量——靠殖民起家的那几个老牌资本主义国家,都是依靠诸如东印度公司、西印度公司这样的组织。

一开始就建立类似的公司自然为时尚早,朱棣打算颁布这样一条政策:凡承担五十个以上移民费用者,可获得一个最低级的贵族爵位,并拥有对该移民屯的管理权利。如此一来,殖民活动的各方均能够得到足够的好处:于国家而言,可以减轻财政压力;于被资助者而言,可由自愿移民转为自费移民,多获得五十亩免费土地,而且还可拥有以每亩10个铜钱的价格购买不超过500亩土地的资格;于投资者而言,既可以获得爵位(在古代,这是相当有吸引力的),又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拥有了管理权,自然拥有收税权)。于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皆大欢喜。

当夏元吉看到关于人头税的内容时,一开始是准备进谏的。因为他认为人头税附税对于贫民和贱民实在是太不利了,儒家理论上是讲究“仁”的。不过朱棣对此早有预料,因此特意解释说:将缴不起人头税的贱民和贫民移民海外,是为了充实海外那个为建文皇帝遗孤所建的王国——朱棣的殖民目标自然不止区区一个吕宋,只不过殖民需要讲究循序渐进,第一阶段恰巧正是吕宋罢了。

对于这样的解释,夏元吉不禁默然。

对于转投朱棣麾下,夏元吉多多少少还是有一丝愧疚的。朱棣对那些“左逆文臣”及其亲族的处置,官方说法是发配海外。然而人多口杂,朱棣又没有下达噤口令,因此他与“左逆文臣”的约定早已通过各种途径流传开去。对此,几乎所有的大臣都认为此乃仁义之举。唐太宗是中国历史上有数的名君,然而玄武门之变时唐太宗弑兄杀弟倒也罢了,却连侄子们也要斩草除根,后世文人对此还是多有诟病的。相比之下,朱棣不仅放过建文皇帝的遗孤,还派遣建文皇帝的弟弟们以及忠于建文的大臣们打前站,为其在海外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王国。这样的处理方式,令朱棣赢得了不少文人的好感。

如果只是将忠于建文皇帝的臣子打发到海外去,人们还可以怀疑朱棣只是想将和建文皇帝有关的人打发的远远的,以便眼不见心不烦。可是后来朱棣又专门明诏天下,宣布心怀故君者可向官府报名,由官府统一将其送往海外为建文遗孤专门成立的王国去。

明诏已经下发一段时间了,然而响应者廖廖。中国人大抵都是这个样子,茶余饭后私底下议论时,人们都会同情建文皇帝。但是若让他们牺牲自己的利益去帮助建文皇帝的后人,却是谁也不肯的。

现在,朱棣又专门用改革人头税的办法,为建文皇帝的遗孤提供更多的臣民。在夏元吉看来,此举简直达到了“仁义”的最高境界,因此,进谏的想法自然也就吞到了肚子里。

朱棣并不知道在夏元吉的心目中自己已经达到了“仁义”的最高境界,如果知道了,他没准会笑趴下。事实上,朱棣不仅不认为自己能够和仁义扯上什么关系,相反,他清晰地感觉到自己附身成为永乐大帝后,心肠迅速地变硬变冷,良心、同情心什么的也相继不翼而飞。

朱棣知道自己的这种精神状态与常人大不相同,按后世的医学观点看,多少也有点精神病的意思。朱棣对这种变化却并没有什么负面的情绪,因为他知道,这只不过是一种无法避免的职业病罢了——若是太过善良,必然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皇帝。既然当皇帝的大抵如此,朱棣自然不会没事找事去背负什么心理负担。

略过朱棣对自身变化的认识不谈。后来,当夏元吉看到地主或是家主可以为奴婢、佃仆缴纳人头税附税后,不由自主地想到了“诡寄”这个名词。传统意义上的诡寄是指地主为了少缴赋税,而将田产挂在应当享受赋税减免的孤寡者名下。夏元吉怀疑,地主们为了减少对奴婢和佃仆的人头税支出,或许会将田产挂在奴婢和佃仆的名下。

一目十行地读完役法改革的内容,夏元吉缓缓地摊开纸,若有所思地开始磨墨。

对于朱棣的役法改革思路,夏元吉基本还是能够接受的。现在,他只是想着怎样才能为这篇大好文章拾遗补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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