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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八章 上任(1 / 2)

 宇宙集团总部不如银河集团总部奢华,银河集团总部位于寸土寸金的黄金地段不说,还建设有小公园和小湖。宇宙集团总部只是一栋楼,地下停车场,简简单单。

宇宙大厦一共二十七层,十五层以下可以随意到达。十五层以上,要么使用专属电梯,要么到十五层,通过保安检查,刷ID后可以进入十五到二十七层电梯。

十四、十五层是酒店层,招待重要外来宾客住宿的地方,也是宇宙高管们中午或者晚上休息的客房。

在律师所过着慢节奏的曹云,不太适应商业大鳄的快节奏。曹云还在打量一楼布局时候,已经有接待员上前询问需要不需要帮忙。曹云说明来意,接待员已经得到指示,请曹云跟她走。到专属电梯通过电梯口的对话器和保安说明,保安开启电梯,两人到达二十六层。

白素私人助理在二十六层等待,请曹云跟她走,进入一个小型会议室,让曹云稍坐片刻。行政秘书跟随而入,询问曹云喝什么。得到回复后,很快送上加了冰块的美年达。在外面喝东西要矜持,要证明自己没有碳酸饮料瘾,自己只是汽水瘾。

大约二十分钟后,白茹在林落的陪同下进入了会议室。

曹云起身,很礼貌和她们一一握手:“白总你好,白副总你好。”当对方身份高于你的时候,请不要因为熟悉而去开玩笑。除非对方先缓和存在的阶级关系。

一对同学一起进入某公司,A经常千年杀偷袭B,B也经常反过来偷袭,两人感情非常好。一天,B升职了,那A呢?正常情况,除非B先玩千年杀,A先玩千年杀的话是有一定问题的。

林落不是设计师林落,也不是CA林落,而是宇宙未来的掌门人林落白总。你心里可以不尊重,不甩她。但是在表面上应该有客套必须有,这代表了你个人的礼貌和素质。

反过来,云隐的阶层本就比曹云高,但是两人经过相处之后,取消了阶层的隔阂,曹云就没有必要和云隐去客套。

林落扶白素坐下,白素私人助理将文件放在曹云面前。遗嘱分成几部分,第一部分是声明,白素授权曹云管理遗嘱等。还有一部分是遗嘱公开的要求。公开时需要谁死,需要多少人在场,某些人必须在场才能公布等。最重要是核心遗嘱内容。

核心内容一种是曹云参与拟遗嘱,曹云本人知情,又负责遗嘱的保管。这种情况曹云是可以看遗嘱内容。第二种,白素已经拟定好遗嘱,并且在声明中有说明曹云只是负责保管遗嘱的律师。这份装有遗嘱正本的信封就会由曹云和白素双双签名。在公布遗嘱前,曹云要保证信封没有被开启过。

曹云用手机在支架配合拍摄视频,曹云念读了声明与要求等,双方签字。在装有正本遗嘱的信封签字。这种签字不仅要签多处,而且还要签斜面。签斜面一般用于价值比较高的合同。举例来说,一本书对折,有一部分书体会出现斜面,在上面签字,放平书本后,只看见上面有字迹,并不知道是什么字。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合同内某页不会被调换。

工作非常简单,记住程序就可以了。一定程度来说程序也是很简单的。比如签斜面,没签也是可以的。重点时间和签名保证就行。越复杂,发生纠纷的可能就越低。

过程花费了十二分钟,曹云本来就打算打哈哈,送两人离开,自己再滚蛋。不过,白素表示要和曹云单独谈谈,让林落与助理离开。

他们离开关门后,白素道:“曹律师,一百万的费用在行业内算是极高的。我也愿意相信曹律师会妥善保管。”一次性买断。曹云就不信白素能活到自己贴本付金库保管费。

曹云回答:“听起来白总话中有话?”

白素点头:“我的保镖是保云公司中出类拔萃的,在遗嘱被盗之后,我询问他的意见。他告诉我可能是一个团队型作案团伙。”

“等等。”曹云道:“我不太理解盗窃遗嘱的意图。有可能继承一部分遗产的子孙,好奇心趋势之下确实会有偷看遗嘱的举动。但是一来白总你有足够的威信,子孙们也大概理解了你的意图。二来人如果去世,偷遗嘱是有意义的,人没有去世,偷遗嘱的原因是什么?”

白素:“在遗嘱被盗前后,我经历了一些事。根据我的推测,对方不是想偷遗嘱,而是想伪造调换遗嘱。只不过保镖确实很出色,避免了意外的发生,所以对方没有掉包遗嘱,只是偷走了遗嘱。”

曹云是聪明人,立刻明白了其中关节:有人要杀白素。

这伙人首先要掉包遗嘱,掉包遗嘱这边很顺利,成功的拿到遗嘱。但是杀白素的行动却失败了,于是他们不能掉包遗嘱,否则等同出卖了雇主。因为首席律师昏倒,救护车到达,加之现场情况比较混乱等原因,无法将遗嘱原本的还回去。

没错,就是要有这个胆!

三大财团之宇宙集团子弟。本应该黄袍加身,最后却流落街头,区别在于,你敢不敢做。诸如玄武门之变,李世民不敢,那他自然也当不了皇帝。当有足够的利益,很多人会放手一搏。

计划通。杀白素,换遗嘱,公布遗嘱,搞定收工。不过其中有技术方面的问题。

曹云问:“恕我冒昧,白总之前是不是立过其他遗嘱?”

白素反问:“曹律师当过警察,请问知道伪造签名识别率是多高吗?”

说一个真实案子,A用妻子的身份证借贷,妻子坚持自己没有签名,没有借贷,但是司法笔迹鉴定是妻子本人。在妻子强烈的否认情绪之下,法官和检察官去银行拿视频。虽然借贷的女子和妻子很相似,但警方技术人员确定女子和妻子不是一个人。最终判定不是妻子借钱。那么伪造的签名怎么能通过司法鉴定呢?

首先说明笔迹是极难鉴定的,有很多情况会造成签字失真。比如笔不是自己习惯用笔,比如垫了一本在手上,甚至座椅的高低不同也会影响笔迹的不同。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大量收集目标的签名,收集的真签名越多,鉴定出的结果就越准确。

假设是专业人员针对某人签名进行训练,甚至拿到其签名时的视频,模仿其动作形态,这样伪造签名要分辨难度极高。

不过在法律上因为笔迹鉴定难度比较高,有一定错率。所以笔迹证据是次后证据,比画押指纹高,但是低于视频证据。

假设技术无法鉴定真假,那会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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