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周先生,我们之前的合作很愉快,至于您挚友的去世,还请节哀。”</p>
“你好。”</p>
周墨森有些不情愿,但还是跟这家伙握了手。</p>
混蛋律师,名字叫约翰·奥登。</p>
原主的记忆给周墨森预警,那当然是有理由的。</p>
之前美国周墨森的父母,不是在车祸中去世了嘛。</p>
这就涉及到了遗产税的问题。</p>
美国周墨森父母留下的遗产,确实不是一笔小钱。</p>
大头是两处房产。</p>
让人更无语的是,还涉及到了法律问题。</p>
意外去世,自然没有立遗嘱。</p>
美国的法律关于继承这方面,真的是特别细。</p>
生前有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p>
那一切好说。</p>
但,如果没有遗嘱,以美国法律的精神来说。</p>
就需要州法院来为继承人制定一个遗嘱。</p>
也就是说,必须走法律程序,必须找律师。</p>
肯定有人会说,这不是脱裤放屁吗?</p>
但在美国还挺有道理。</p>
就比如周墨森,他首先要证明一点。</p>
他是美国人,拥有美国国籍。</p>
要知道,美国奇葩就在这儿。</p>
这是一个移民国家,对移民的态度每个州是不同的。</p>
参考德州用车运非法移民去纽约。</p>
如果不是美国人,那在一些州就不能继承美国人的遗产。</p>
再怎么直系亲属也不行!</p>
老外亲属之间不是同国籍的情况,真的很多。</p>
还有其他的呢。</p>
比如家庭是不是和睦,是不是没有矛盾,防着杀亲夺产嘛……而这些不能自证。</p>
总之,必须找律师!</p>
可有人会说了,既然如此,早点儿立个遗嘱呗。</p>
这么说也没错。</p>
但是,遗嘱怎么立呢?</p>
找律师!</p>
生前死后,美国律师两头堵。</p>
但,教堂外的流浪汉可以作证,律师都挺混蛋的。</p>
原主就找到了这位约翰·奥登律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