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章我的兄弟
(今日有事,所以担搁发文,就大章发吧,现在一章,二小时后又一章,依然是一万字!让书友人久等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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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感情,叫做兄弟!
人生存于世,一种重要的特性能帮助人刻服一切的困难,战胜所有的敌人,这种特性叫做勇气。
毫无疑问,李飞如果说从三十三年后,还在七十年代未的今天,看起来他从来不是一个有勇气的人。
他怕死,他好色,他无赖,甚至洒色财气样样精通,从灯红酒绿的未来世界穿越到今天贫瘠的中国,实际上对他来说这个年代的世界其实与地狱没有区别。
这里没有夜总会,这里没有ktv,这里也没有奢华的大酒店,同样也没有穿着暴露,给点银子就可以与你赤膊共流良宵的女人。
更可气的是,这里没有软榻的席梦思,睡的是坚硬如铁的地面,甚至还有无处不在蚊虫骚扰,那就更别说高大的楼房,装修奢华起居舒适的住宅大厦了。
但是在这个贫瘠的世界里有李飞的兄弟,他的兄弟是文风。
在未来的世界里,实际上在他刚出学校的时候,谁如果说他不是一个有理想有目标的人,也不是一个有勇气的人,他会跟你急,那时刚出校门的学子心比天高,自认为这世界遍地黄金正等自己去拾掇,像他这样的天之骄子怎么可能会有一天不事业无成?
所以在未来的世界里,李飞真的努力过,也曾奋斗过,挣扎过,他当然想有一天拥有自己的香车美人,想拥有自己的一遍天空,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撰写出一篇属于自己的白手起家传记。
可是事实呢?
刚到s市时为了活下去,李飞当过普通的业务员,甚至还去小排挡里当服务生,洗盘子擦桌子,也去买过苦力,扛着大米和煤气满街找门牌号。
当然后来因为太多的无奈,他甚至动过坏心,在不良友人的引诱下还做过那种下流无耻吃完被告吃原告,甚至还有用过坑蒙拐骗手段的私家侦探。
但是,这一辈子如果他没有遇上文风,他在未来的可能还在擦盘子,可能还在买苦力,甚至为了生存不得不做一些很违心的事情。
是文风记得他这个兄弟!
带着他一起走上了一条全新的道路,帮他指明了方向,然后教他在未来那个不是光凭一腔热血,认为自己只要肯努力,肯流汗就能取得成功的世界生存下来。
热血熄灭,在文风的指点李飞慢慢地看清了未来那个世界的本质,从而将自己所有的抱负和理想收敛起来。
他不再买苦力,他不再擦盘子,他也没有再去当那种违心的私家侦探。
与之相反的是,他学会了享受,他抽烟、他喝酒、他玩女人,还带着人一起喝酒玩女人,甚至还胆大包天地敢去尝一下叫做毒品的麻菇。
可是最后的结果却让他大跌眼镜,当他违背了自己的心愿,自认虽然现在的所作所为其实跟以前的违心的私家侦探没区别,只是一个合法性质的,一个却是不合法性质了,没想到最后却反而取得了成功。
香车美人不再是个梦想,只不过这些美人都是没有灵魂而已,车子也不过成了他炫耀身份的工具。
他在s市拥有了一席之地,甚至还可以大模大样地与所谓的达官贵人一起高谈阔论,然后坐在高楼大厦中看着沿街那些同样跟他当年一样,穿着笔挺西装打着领带看起来人模人样抬着头羡慕地看着他们。
可是实际上,李飞知道这些跟他当年一样的苦逼们,别看西装革履可是里面的内衣早就被汗水渍湿,他们怀着伟大的理想,青春的梦想,认为只要自己努力,认为自己只要踏踏实实地做事,也会有成功一天。
但是,只要李飞知道,他们却永远也不地有那样的一天,甚至都不可能达不到他现在的位置。
但是,李飞真的甘心吗?
不,他真的不甘心!
他不想要一个这样的世界,这个世界有时黑与白是颠倒的,钱和权竟然可以成为解释一切问题的关键。
任何人,任何事情,在两个让晕眩的大字中都得低头,都得黯然退却。
可是,当有一天他有幸与文风同时穿越到了一九七九年的世界。
到了这个时代,没有美酒,没有女人,没有灯红酒绿,甚至连吃上一顿安心的米饭都是一种奢侈。
说实话,已经享受了很久的李飞真的不适应这个世界,他怀念已经奢华的生活,甚至没有那些安逸的条件会让他睡不香,吃不好,每时每刻都想回到未来,那时他多么希望那个他一直信任和信服的兄弟文风能带着他回去啊。
但是,他却没有想到文风竟然在呆了一阵子后,竟然不会想回去。
所以在一段时间里,他特别的苦闷,也想不能同样跟他过习惯了舒服日子的文风怎么能受得了这种生活,他怎么竟然还想在这个世界里改变什么,这不是一件很操蛋的事吗?
可惜的是这个人是文风,而且还是生死与共的兄弟,所以李飞纵是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他一旦知道了文风的真实想法,却也只得全心全意想办法帮他达成心愿,就像三十三年后一样,起码文风从来没有骗过他,也没有让他失望过,他从来不会做毫无目的的事,更何况李飞知道,他的这个兄弟怎么样也不会害他的。
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当李飞被迫开始适应这个世界时,他却发现这个世界竟然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种感觉总是可以让人心动,让他心跳。
当他看着年青的战士们不顾一切地冲向战斗的最前线,当他发现身边的这些年青的兄弟为了自己的梦想,他们可以放弃一切,甚至摒弃自己的生命时,他突然会有一种怦然心动的感觉。
这些看起来很傻的大兵,拥有让人震撼的勇气,就像他当年从大学刚毕业时,面对复杂的社会一般,也充满了着伟大的目标,崇高的理想。
但与当年的李飞不同的是,为了自己的信念,为了自己理想,这些年青的战士们从没任何愿意放弃,他们抛头颅洒热血从来都不含糊。
那一刻,李习竟然突然发同自己的体内好些年没见涌动过的热血竟然也会沸腾起来。
他知道文风想干什么,也知道那个年代里的战士们想实现什么,当他怕死时,当他想回到未来时,看到文风和这些热血的战士,他心里竟然会有一种抬不起头的错觉。
难道说文风和这些热血战士们心里的理想不是他的愿望吗?
不,当热血沸腾时,李飞也知道他想要的是什么,他实际上根本不喜欢也不爱那样的一个未来,如果能将那个未来时行改变,为什么他不能投入其中呢?
所以纵是文风也没有预见和想像到李飞会有这种心理活动。
李飞之所以后来能沉默地留下来,那是因为他决不愿摒弃自己兄弟单独离开,这是他三十三年后心里唯一还仅剩下的矜持。
李飞之所以后来愿意和飓龙中队一起战斗,并且在战斗中出现了似乎从没有地的勇气,却是他终于发现了体内的热血犹未散尽,他终于可以正视地面对自己,他终于知道人生除了享受之外,还有曾经失落的最宝贵的热血壮志。
在这个年代里,他找到了,他突然有一天也发现,就算为了实现自己心里那个梦想,就处付出自己的宝贵的生命,也会在所不惜。
黎笋,在文风心中那时挡住当时中国最快崛起中的最大一块绊脚石,文风大约想创造一个什么样的世界李飞心里知道,那也是他想要的完美世界啊,所以为了将这块绊脚石踢开,李飞也可以抛头颅洒热血。
此时,或许正是他壮烈的时刻。
眼看着亲爱的战友们在他身边一个个地倒下,甚至近在咫尺的萧言牺牲,而黎笋还未出现,李飞终是奋不顾身地扑了上去。
那时李飞其实身上有伤,伤还不轻,他入他身体的两发子弹虽然都不是致命的要害,可是因为连续的战斗,伤口迸流出来的鲜血已让他不堪重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