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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卖野兔(1 / 2)

 对于以前的柳絮来说,采荷镇很繁华,镇子比临水村要大很多,人更是比临水村要多很多,热热闹闹的,还有她一直向往的各种酒楼商铺,那里面有许多她喜欢却买不起的东西。

柳家在临水村中来说,算是比较殷实的人家,因为可以供着家中两个孙子上学堂,这在村子里可是少见的,但也正因为供着两个孩子上学堂,所以家中没有什么太富余的银钱,除了能吃饱饭,顶多能给柳絮扯几尺粗布做身衣裳。

毕竟村户人家,都是靠天吃饭的,平日里都在地里做活,米菜不愁,却没什么来钱的门路,只有农闲的时候,家里的壮劳力才会来镇子上打些短工,挣些铜板,但也不固定,一天几个铜板到十几个铜板不等。

前两年,柳家才攒够束脩,把柳家兄弟送进了学堂,学堂的束脩可不便宜,拜师礼需要十条肉干和十斗米。

临水村之所以叫临水村,正是因为水源丰富,所以整个临水村的村民大部分都种了水稻,米倒是好说,主要是肉干,一条肉干就有五斤,也就是说拜师礼的十条肉干需要五十斤。

这肉干与新鲜的猪肉不同,差不多两斤多的猪肉才能出一斤肉干,这么算下来,柳慎言和柳慎行一年的束脩就需要将近四两银子,这还没算两人要用的纸笔。

去年又赶上灾年,今年柳家供兄弟俩上学堂其实便已经有些勉强了,若不是柳絮这梦中的经历,怕是明年柳家就拿不出束脩来了。

如此的状况,柳絮之前自然是没有去过采荷镇的酒楼或者脂粉铺子,这些对于她来说,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但对于如今的柳絮来说,她早就见识了梦中的各种繁华和大好河山,在她眼里,如今的采荷镇便是连梦中的一个小县城都比不上的。

柳慎言舍不得让自家小妹背这么沉的东西,便和柳慎言一起,将柳福生和柳絮送到了集市上,这才匆匆往学堂去了。

“呦,这兔子怎么卖?居然还有野猪!”父女俩刚将竹筐上盖着的干草掀开,便有人眼尖的看到,忙上来询价。

虽然采荷镇周围的山多,但大多数人是不敢独自进山打猎的,也只有那些艺高人胆大的猎户,才会进山捉些野兔野鸡,偶尔也会捉到野猪,但都是与镇上的酒楼直接交易了,并不会来集市上卖。

所以,这集市上几乎没有什么卖野味儿的。

野兔和野猪的价格,是在家里就商量好的,不过,柳福生没做过买卖,听到人问,便有些紧张的说道:“一只野兔六十文,一只野猪六百文。”

“啧啧,这野猪也太贵了,一整只我可买不起。”问价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妇人,看穿戴家中还算殷实,她便指着野兔说道:“这野兔便宜些吧,便宜些我就买了,四十文怎么样?”

“啊,这……四十文也太少了些。”柳福生听了有些卡壳,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怎么一下子就减了二十文呢。

柳絮便笑道:“大娘,这兔子可机灵了,我爹捉兔子不容易呢,实在不能便宜了,您看这只兔子多肥,得有五六斤呢,六十文不贵。”

“去掉骨头也没这么多啊。”妇人不甘心的继续讲价:“你们便宜些吧,便宜些我就买一只,怎么样?”

“真的不能再便宜了,大娘,我和爹背着走了好多路才赶到镇子上的呢,这兔子是昨天打的,可新鲜了。”

那妇人见柳絮小嘴巴巴的,就是不给降价,又看到一旁柳福生只是在一旁笑,明显是小姑娘做主呢,便皱眉道:“真要一文钱不降,我可就不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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