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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州制(1 / 2)

 六月十六日。</p>

距离行宫营造完成已经过去六天,一直被军政事务缠身的赵祯无暇他顾,直到今日才派遣了五十名内侍、五十名宫女,进入行宫内各处殿阁打扫,为接下来的移宫之事做准备。</p>

赵祯来到垂拱殿,处理内东门司分类整理好的奏疏。</p>

这些奏疏劄子都是昨日宫门落锁前,诸司百官交上来的,内侍们按轻重缓急整理好,等赵祯今日批复。</p>

若有要紧的事,官员可以直接前往内东门或垂拱门,请求入内奏对,也就是跟皇帝当面讨论。</p>

小事奏疏朱批后下发执行,这个很快就处理完毕。</p>

大事奏疏有三本:一为政事院所上,请求设立‘陕西路行政事院’的劄子;二为枢密院所上,请求设立‘陕西路行枢密院’的劄子;三为三司所上,请求设立‘陕西路行三司’的劄子。</p>

赵祯昨日还在思考,该如何梳理平衡路一级机构的权力。</p>

今日三大机构就已经各自写好了劄子,将设置‘行院’的好处吹得天花乱坠。</p>

各位主官大抵是认为,此事尚未形成决议,那就还有转圜余地,前几日小朝会上简单的讨论了一下后,三大机构的主官还是不约而同的按照自己的想法,上奏争取权力。</p>

赵祯选择了画×,也就是不同意。</p>

而后他提笔书写词头:</p>

制诏‘权知政事院事’晏殊,朕欲新设‘陕西路行政使司’,统管陕西路民政,官秩定为正四品,由你举荐一人。</p>

制诏‘陕西路经略使’程琳,路五司治所将并于一城,衙署设于京兆府城正中,‘五官议事厅’另设一院,不得置于五司官署,若有大事,五司主官入院商议,达成一致意见后,五司同时钤印签署,而后施行本路。</p>

制诏‘陕西路转运使、陕西路提点刑狱使、陕西路提举常平使’,接到诏令后,免去‘知州差遣’,州政暂交‘通判’专掌,限期十日,将‘使司’治所转移至京兆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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