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王枫在原两广总督衙门,现在的广东省政府举办了盛大宴会,招待来自于婆罗洲的华人代表,并且非常愉快的达成了一揽子协议。
首先是兰芳公司、大港公司、三条沟公司等婆罗洲诸多势力联合起来,成立联合政府,取名兰芳民主共和国,大统制更名为总统,第一任总统采用推举制,从第二任开始,将由婆罗洲所有十八岁以上的华人住民以投票方式选举,不分男女,民盟军派出观察员监督选举。
作为取名兰芳民主共和国的补偿,总统由大港公司领导人蒋得海担任,刘阿生退为副总统,定都团结城,也就是改名后的东万律,其余各势力代表根据所长,担任联合政府的各部部长。
其次是民盟军友好援助兰芳民主共和国银元五十万元,派出军事代表团及士兵五百人,帮助兰芳训练一支五千人规模的现代化国防军,配备相应的武器装备,并授权兰芳就地生产米尼枪、迫击炮与小山炮等武器设备。
第三,是在中国政府与兰芳政府分别正式成立之后,双方互派外交使节,建立公使级外交关系,并签署军事同盟条约、中国与兰芳民主共和国自由贸易协定、两国人员不包括当地土著免签证互相往来协议以及其他一系列科教文卫投资协议。
第四条是鉴于婆罗洲华人人口过少,靠自然生育的话,需要几十年的时间才能达到百万规模,因此由兰芳政府向全中国发出移民婆罗洲的号召,凡移民者,具有中国与兰芳的双重国籍,每户可圈占一千亩受法律保护的土地,暂行期限五年,五年后视人口规模再定是否有展期的必要。
第五条,婆罗洲土著不具备公民权,兰芳政府有义务消灭。或驱逐当地土著与荷兰人,为华人拓展生存空间,必要时,可由兰芳政府向中国政府申请给予军事援助。
第六条。儒家文化为兰芳全体华人的文化信仰,兰芳人有自觉抵制除佛教、道教之外的,包括基督教与白白教,以及其他宗教布道活动的义务,以保证中华文化的纯洁性。
最后一条是假如兰芳政府内部因派系斗争导致武装冲突。中国政府有权出兵兰芳平息动乱,召集成立新的政府。
虽然五六条是针对兰芳的特定义务,第七条是对兰芳的限制,但总体来说,兰芳政府获得了安全保证,在经济上也可以依靠中国大陆,这一趟大陆之行可谓是收获满满。
兰芳人在宴会结束之后并未急于回返婆罗洲,毕竟他们的公司组织形式具有强烈的黑社会特征,不适应现代政治的需要,因此暂时留在广州学习民盟军政府的组织架构。并且考察当地的工商业。
时间一晃而过,又是十天过去了,这一天是六月二十四日,王枫正在建设中的中国石化广州分公司与研究人员共同参与对石油的炼制,目前的石油都是来自于兰芳,数量不多,主要用于实验研究。
就手头的现有技术来说,可以把原油经换热、加热到三百六十度进入常压塔,由塔顶到塔底根据馏点的不同,依次蒸馏出汽油、煤油、柴油和重油。这并不是高科技,难点在于对前三种油的深加工与对重油的再利用。
尤其重油更是重中之重,要知道,中国大陆及其东南亚产的石油品质并不好。以重质石油为主,也即通过常压蒸馏,初次分离得出的汽煤柴等轻质油的比例只占三成,其余全是重油,需要采用催化裂化、延迟焦化、加氢裂化、渣油加氢处理、氧化沥青、溶剂脱沥青等诸多方法才能充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