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三夜无休无眠,李光曦不断地斩杀地魔虎鹰,它们的尸体被堆成了一座小山,血淋淋的,由肉末残肢组成的小山。
冥王战甲顾名思义就是与邪恶,黑暗,死亡,地狱,有关,所以炼器方法也是十分歹毒。
不过对人类的天地歹毒,就是为人类造福,李光曦一点都不觉得自己杀怪有错。
这些里几乎每一只地魔虎鹰都沾上了人命,杀了它们吗,无形中又不知救了多少人。
李光曦每次出去引怪都会带回一些食物,那三人就在那地方一直乖乖呆在,无聊之极,除非是听见地魔虎鹰的惨叫声,引发心悸。
“九百九十九只,也应该差不多够了,想不到这么快就到了极限,杀再多也没用了。”李光曦在尸山下,用血划出了大阴阳术的法阵,只要再灌注自己法力,就可以召唤出最强的夜叉了。
夜叉,罗刹,修罗,这三大冥族冥将,最弱就是夜叉,但却是速度最快的,关系战甲的速度。其余罗刹是关系防御力,修罗是关系攻击与防御两方面,但它是最为强大的。
李光曦担心引出另外两个,自己打不过。如果祭祀的东西少了,召唤出来的是最差劲也,那冥王战甲的质量就会很差。
所以他就召唤三个之中,实力最弱,但素质最强的夜叉!
冥界之门极难打开,所以需要无数血肉来做祭品。
哗啦!
法力灌注完毕,足足抽空了身上全部法力的一半,乌云密布的天空劈下一道黑雷,尸山上的地魔虎鹰尸体被全部击碎,化成血雾,漆黑的影子从地面上一个菱形的镜壁爬出,犹如地狱魔鬼爬出人间。
李光曦就高高的站在他面前俯视它慢慢爬出,至于打不打得过他早有自信。
古书上有明确记载,夜叉巅峰,天赋异禀,最多也是十八牛之力而已,超越了就会踏入神通秘境,召唤不出来。另外罗莎是二十牛之力,修罗则三十六牛,与李光曦力量同等。
由此可见修罗有多厉害了。
突然,不知是李光曦走运还是另外一群人倒霉。三五个数群人听见尸山爆炸声以为是军队,连忙赶头赶命的跑过来,眼看以为就要安全了,夜叉突然朝他们扑去。
夜叉额头长有如龙双角,狰狞的嘴巴里吐出四根倒勾犬牙,身材漆黑纤细,如黄金比例完美的女模特,是女儿身,但毫不避讳上半身**,晃着结实的胸部,拿着手里三头叉扑杀人类。
“啊!这是什么怪物!”
“是变异的僵尸!快跑!”
众人难掩惊恐的神色,拔足狂奔,十数群人被冲散,四面八方狂逃着,谁也不想被这种未知名的怪物杀掉。
“人类!是人类啊!哈哈!好久没吃过人肉了。”夜叉发出魔女般声音狂笑道。
夜叉杀人,手段极为凶残,一个一个叉死在它的三头叉上,被穿成一串。当叉上串满了,它就不杀了,也不顾叉上的人有没有死绝,蹲下就大口生吃着人肉,被咬的人发出无边凄惨的哭喊。
人腰斩了都不会马上死,被叉一下更不会,夜叉就是喜欢这样生吃人肉,越是鲜血淋漓就越喜欢,而且它还挑食,专门叉一些年轻貌美肉嫩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