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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3章 最佳机会(2 / 2)

现在的年轻人出来混,想要扬名立万,最快捷的方式,不就是踩着大佬的尸体上位吗?

前浪不死在沙滩上,后浪怎么跟着死?

只能说,姜红旗大哥今天确实有点霉。

这几个已经喝得东倒西歪的年轻人,居然不赶着回家睡觉,居然还要继续喝酒,而且直奔姜红旗他们所在的这间夜宵店而来。

喝酒就喝酒吧,也没谁规定,喝醉了就不准再喝。

吃过宵夜了就不准再吃一次!原本这两伙人之间,是不会起什么冲突的。

夜宵店的场面不小,座头也不止一副,各喝各的就是,球不相干。

可是大家都知道,喝醉了人,是没有道理可讲的。

比一伙醉鬼还让人不省心的,当然就是两伙醉鬼了。

尤其这两伙醉鬼本来都不是什么好鸟!也不知哪根神经搭错了,新来的这伙年轻人刚刚坐下,没几分钟,就和姜红旗那边起了冲突。

起因也不复杂,好像是某人多看了另外一人几眼,然后就对上了。

瞅我干哈?

瞅你咋地?

很标准的流程!两伙混混干架,需要理由吗?

不需要啊!两伙醉鬼干架,需要理由吗?

更不需要啊!“啪——”姜红旗那边的一个马仔,先砸了啤酒瓶,红着眼睛,扯起脖子就嚷嚷。

“死扑街,睁开你们的狗眼看清楚,这是红旗哥!”

“莲花第一大佬!”

“连大佬都不认识,也敢出来混?”

“找死啊!”

那边自然毫不示弱,“啪啪啪”之声连续想起,无数的啤酒瓶被砸碎了,变成了刃口很不规则的杀人利器。

“大佬?”

“大尼玛!”

“老子干的就是大佬!”

姜红旗勃然大怒。

自从他在莲花路崛起之后,就已经不知道有多久没被人这么当面顶撞过了。

凡是敢这么干的家伙,坟头草都已经几尺高了。

这帮小混蛋,敢在姜老大面前这么嚣张,简直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王八蛋!”

“干死他们!”

朱三爷手下四大金刚,脾气最暴躁的,就是姜红旗。

一边开骂,一边操着破碎的啤酒瓶,直接就冲上去了。

老大冲在了最前边,小弟们自然不敢怠慢,纷纷嚎叫着,高举啤酒瓶,紧随其后。

那边几个年轻人也操着破啤酒瓶迎了上来。

好一场混战!混乱之中,红旗哥忽然就躺下了,也不知是谁给了他一下。

可惜现场太乱,小弟们都大呼酣战,一个个自顾不暇,居然谁也没注意到红旗哥一倒下去就再也没起来,已经翻了白眼……所以说,乌合之众就是乌合之众,这要是训练有素的“正规军”,老大忽然被干了,总会有人第一时间来关注一下下。

红旗哥死得,有点不甘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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