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华的个人资料还挺多的,厚厚一摞。
不过叶九暂时没时间细看,因为逍遥夜总会马上就要到了。
短短几分钟时间,他只能大致浏览一下资料内容。
简单来说,晓华和叶九所认知的那些“江湖大佬”差不多,算是典型的混混团伙首领。
这样的人,叶九见得太多,也接触过太多了。
甚至可以说,叶九记忆中的刑警生涯,有一半的时间,是在和这些社会渣滓打交道。
或者这么说吧,刑警叶九哥一直都在收拾这样的混蛋!对这种人,九哥从来不曾手软过。
饶是如此,晓华也有点刷新叶九的三观。
没见过这样的坏家伙!简直就是头顶生疮脚底流脓。
资料上记载,晓华第一次被司法机关处置,是在刚满十四岁的生日那天。
因为犯了流氓罪。
那时候,晓华还在读初中,居然就已经毁了两个女同学的清白。
其中一个还是用了强迫手段。
因为他当时还没年满十四周岁,没办法对他采取有效的制裁措施。
结果在他刚满十四岁生日的那天,公安机关便立即将这混蛋给抓走了,最终处理结果是三年劳动教养。
但三年劳教并没有改变什么,反倒让晓华完成了最后的“蜕变”,从一个“初出茅庐”的小流氓,变成了一个标准的街头流氓。
懂行的人都知道,像晓华这种年纪“幼小”的劳教人员,在劳教所通常会得到一定的照顾,只要你遵守规矩,诚心改错,接受管教干部的教育,努力劳动,一般都可以提前解除劳动教养。
但晓华没有!他扎扎实实坐满了三年劳教!一天都没有提前。
他被公安机关带走那天,是十四岁生日,解除劳动教养的那天,刚好是十七岁生日,一天不多一天不少。
由此可见,这家伙在劳教所的表现有多么恶劣,以至于劳教所的管教干部,连这么一丁点面子都不给他。
叶九估摸着,也就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允许,要不然,叶九觉得,劳教所的干部能再给这混蛋关上几年!就不信治不了他!类似这样“无奈”的心情,叶九哥经历的可不止一回两回。
照着叶九哥的意思,对这些死不悔改的混蛋,就该往死里收拾,可惜他说了不算,法律才说了算。
解除劳教之后,晓华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彻底在流氓混混的道路上一骑绝尘,再也不回头了。
此后,该人又陆续因为盗窃,敲诈勒索,聚众赌博,组织卖淫,故意伤害等等罪名被判处一年至四年有期徒刑不等。
叶九简单统计了一下,从他十四岁那年开始,到今年三十四岁,二十年间,此人居然有一半的时间,是在劳改队和劳教所待着的。
不过,从七年前开始,晓华就再没有进过劳改队了。
这七年,他都是自由的。
而他的“事业”,也在这七年时间里“发展壮大”,从一个街头混混,成了广武市颇有名气的“大老板”。
逍遥夜总会,刚好也是在七年前搞起来的。
叶九心里头明镜似的,知道这中间一定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