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一声惨叫传出,却像公鸡打鸣时忽然被掐住了脖子,戛然而止,实际上只叫出了半声。
红衣女孩的脖子上血光四溅,她右手的枪也终于摔落在地上。
她用双手痛苦地捂着脖子,喉咙里出沙沙的声音,却再也说不出一个字来。
两枚硬币高旋转着,瞬间切断了她的喉骨……一个鲜活的生命,就像那半声惨叫,在人生最美丽的年华里戛然而止。
陈诺没有半点怜香惜玉之情,只冷冷地扫视了她一眼,在确认她已经不可能对自己再有威胁之后,就重新把目光投向了拐角处。
拐角处是他的盲区,他恨不得目光能拐弯,看到那一面墙外的危机。
正如善良曾经是他的盲区,他曾经毫不设防,结果差点死在假扮成女服务员的秦雁之手。那一回,他平生第一次杀了人,之后,他的心肠便开始变得刚硬起来,开始接二连三地杀人,从一个老好人医生变成信奉“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的狂徒。只有在面对自己的亲人和朋友时,他的心肠才会恢复应有的柔软。
不想被别人暗算,就要杀到他们怕,杀到他们再也提不起与自己斗的勇气!
在农场里,不管是对狗还是对人,陈诺都是这样做的,而此刻,他也是这样做的。
全杀光!一个不留!
一个声音在陈诺的心里大吼道。
在干掉黑衣青年、准备引出第二个杀手时,他一直向右奔跑着,是为了让对手对自己的方位判断错误。而在成功将红衣女孩击倒后,他便一直向左边狂掠回去,因为他现自己的位置已经暴露得太多。如果还有杀手隐藏在对面的竹林里,此时已可以向他攻击。
他的脑海里,一直在快地掠过一些直觉,让他身不由已地这样做。
虽然他并没有多少与枪手搏杀的经验,也没有受过什么专业训练,但这种直觉已经开始隐隐支配他的大脑,甚至连“全杀光,一个不留”的念头,也冒出得那么突兀。一瞬间,他的胸中杀气不可抑止地沸腾起来。
难道这是另一个灵魂残留的记忆……这个念头一闪而过,但陈诺已来不及多想。
这时他已重新奔回到墙边,贴着墙一个滑步,便冲到了拐角处,然后猛然刹住了脚步。
离他脚只有半米的地方,就躺着那个黑衣青年。陈诺再不“刹车”,就要冲出拐角了。
那将是非常危险的,陈诺坚信,那里正有一把黑洞洞的手枪瞄准着自己。
陈诺快地一蹲身,五指如鹰爪般伸出,钳住了那个黑衣青年的左脚,然后快一缩,把那青年整个身体都拖了回来。
黑衣青年倒地时挣扎了几下,左脚的一端正好横过了拐角处,落在了子弹打不到的盲区。但就在陈诺拖他的左脚时,敏锐地听到了“咻、咻”的两声轻响,黑衣青年的身体颤动了两下。
陈诺心中一惊,拖着黑衣青年的身体往后缩了两步,眼神一瞥之间,便现黑衣青年的胸部多了一个血淋淋的枪眼。
触手微凉,那黑衣青年显然早已经死去,体温正在快地消散着。但他的同伴显然并不放心,生怕会留下活口,一见他的身体被移动,便果断开枪,以图杀人灭口。
这是个狡猾的对手!
陈诺听到这两声枪响,却放下了心来。
他最害怕的是对方会有强大的异能,或者是有激光制导枪,那便是他很难对付得了的了。
这样看起来,他开始的判断恐怕是错误的。如果李义振派他的保镖来,不但都是异能高手,根本用不着手枪。就算是用枪,也会用激光枪——在最初见到李义振的保镖时,他们四个人可是提了八把激光枪。
现在先进的激光枪都带有制导功能,能自动瞄准对手,而激光束射的度是极快的,与普通手枪的弹不可同日而语,几乎可以在时间上被忽略掉。如果李义振的保镖要用枪,肯定是会用激光枪的。
更何况,眼前的这个黑衣青年和红衣女孩的面孔也很陌生,陈诺敢断定自己没有见到过他们,显然不是李义振那四个保镖中的任何一个。
那么……今晚来暗杀自己的,如果不是李义振的人,又会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