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宋文改列的离婚财产
屋里的家产,以上次交存折时算起(至十二月中旬)
(左边的财产,属于宋文改;右边的财产,归陈本虚)
电视机一台/原价1o5o元电冰箱一台/原价1o5o元,洗衣机一台/原价8oo元热水器一台/原价45o元煤气瓶一个/原价25o元抽油烟机/原价298元缝纫机一台/原价1oo元电饭煲/原价1o5元电子琴一台/原价255元叫水壶/原价95元旧床一架/原价45o元煤气开户瓶一个6oo元旧桌子一张/原价2oo元开水壶2个/原价6o元梳妆台/原价3oo元灯管7个/原价/56元高柜子/原价5oo元席梦思床/原价45o元棉絮7张/原价21o元录音机两台/原价22o元(另一张是我女朋友送)沙一套/原价5oo元蚊帐两个/原价5o元柜子一个/原价6oo、oo元合计/4165、oo元风扇两个/原价255元煤气灶/原价12o元合计/4859、oo元存款共34ooo元两人各一半17ooo元4859元—4165元=694元全部结清,宋文改还应该得到人民币17ooo+694.39=17694.39元大写人民币:壹万柒千陆百玖拾肆元3角玖分整
B、陈本虚在财产分配清单上的批注
如水月光先生,请你从这份什么财产清单上,仔细看看我的老婆宋文改吧。这女人把那些什么东西啊,连日光灯管都列做了财产。人说道,言为人之心声。一个这样善于罗列财产的女人,到底会是个什么样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天知道男人该怎么样和她过日子。这样的女人男人还能和她过日子吗。还能过得好自己日子吗。
netbsp;长安街道办事处:我们夫妻感情不合,现经调解无效,两人决定协议离婚,向您们提出申请。(小孩、财产问题已协议解决,男方仅要女孩,书籍并生活用品;儿子及其他用品归女方;男方每月负担儿子生活费二百元,到十八岁)请按婚姻法予以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陈本虚(签字)
九二年四月十七日
同意陈本虚要求离婚宋文改(签字)、四月十七日
d、陈本虚在离婚报告上批注
我相信,你可以从这份报告上看得出来,为什么我自己养孩子,就不要她付生活费。她养孩子,却要我支付生活费。我觉得,这就是一个男人。这就是真正的男子汉。一个男子汉,要敢于负起责任。我最恨那些离婚时,把自己的子女推来推去的人,说他们是混蛋。我也最恨那些在离婚了之后,死活也不管子女们生活的人,说他们是畜生。作为一个男人,我从来也不把自己的责任,推给别人。你们两个人的感情不好,不要让孩子们为了你们的什么感情,再去受新的苦难。
你说是不是?这份离婚申请书现在看来,真的是太简单了。这是我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因为早些年,我有一个律师朋友。他聊天时说,打官司时前面那份申诉书,不要写得太详细。到法庭上,你再把自己真实的东西拿出来。我就不那么认真写它。同时我还认为,两个人的生活当中,有许多并不能为别人道的。所以没有必要,把它们都写了出来,这也是一个人的道德和修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