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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变法改制(四)(1 / 2)

 王远一直认为,在古代社会,只有依靠军饷募兵组建职业化的军队,才是唯一正确的做法。这一点根本毋庸置疑,因为早已经被后世的历史所证明了。

外国有关这方面的情况,王远不是十分了解,不过罗马军团显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说起来,古罗马的兵役制度,在最初的共和国时期,采用的就是类似这种自耕农兵役制度。也是有产的罗马公民自备武器装备,义务加入军队打仗服役。

但是这样一支由市民组成的非职业军队,战斗力根本就不够看。在与外敌交战时,面对敌人的职业化军队,基本上总是不断遭受挫败。要不是因为国力和人口上的巨大优势,恐怕罗马早就被迦太基等敌国灭掉了。即使如此,当罗马的疆土不断扩大之后,这套制度就再也玩不下去了,罗马的军事实力开始逐渐衰退。

因此,后来到了共和国的晚期,就对军制进行了改革。不再搞义务兵役制了,国家招募无产的市民,开始建立职业化的军队。军队向士兵们提供武器和军饷,还保证在他们退役之后,可以获得一块土地和一笔退休金作为补偿。军队实现职业化之后,新生的罗马军团战斗力大幅上升,冠绝一时。

而华夏方面的例子,那就太多了,简直举不胜举。反正华夏历史上英勇善战的军队,除了极个别的特殊情况外,基本上都是募兵组建的职业化军队。

至于教科书上吹得牛皮震天响的唐代府兵制——其实府兵制起源于西魏,只不过在初唐时期才完善并达到鼎盛——王远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渣”!

这一类自耕农兵役制度,本来就有一个天生的缺陷,那就是根本不可能长期维持。这种制度一是需要有大量的自耕农作为基础,一旦出现严重的土地兼并现象,整个制度立即就会失去赖以实行的基础。另外,这种制度下的授田法,搞到最后一定会出现无田可授、以及需要免赋税的人口越来越多的情况,结果就是制度无法继续实施。

而具体到唐代的府兵制,又有两个很显著的特点,一个是兵员的训练水平差。这个其实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毕竟府兵们平时要种田为生,只有农闲的时候才稍微训练一下,如果训练水平高,那反而才是奇怪了。而在最基本的番上,也就是定期的常规服役期间,这些府兵们的任务,也是站岗、干杂活、甚至被权贵借去以供私役,而不是进行训练。

唐代府兵制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兵员的负担非常重。府兵们为李唐朝廷服役甚至打仗,不但没有丝毫的军饷可拿,反而还要自备装备甚至马匹牲畜。这倒还算了,毕竟别的政权比如汉代或罗马,似乎也都这么干过。但李唐朝廷最过分的是,士兵们还必须要缴纳武器保养费,而且如果武器在战斗中损坏了,还必须要照价赔偿!

天底下还有比这更无耻的制度吗!

可是且慢,府兵们的武器装备不是自备的吗,怎么还有保养费和赔偿一说呢?原来,府兵们的武器装备确实是自备不假,但自备并不是自带武器,而是先购买装备送到官府的武库里,然后再由官库随机下给府兵们,谓之“纳官”。

这种搞法可谓是糟糕之极。如果是自带武器,那么为了保命作想,府兵们自然会挑选优质的武器,并且细心保养。而搞成“纳官”这种方法,府兵们肯定是买最便宜的武器上缴啦。然后官库又把这些劣质武器随便扔到仓库里,根本不进行保养——当然保养费还是要收的——等于连自备武器唯一的优点也没有了。

想当年王远刚了解到这些情况的时候,简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可以想象,使用这种制度建立起来的军队,怎么可能有战斗力!

实际上,虽然吹得牛皮哄哄,但唐代的核心战斗力,从来都不是这些府兵。早在李二征高丽的时候,就已经完全是依靠募兵作战了。而李唐军队的核心兵力,完全是十几万“城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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