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历史军事>异域纵横记> 第五十回:苏妃娅见色心喜,甘巴速弃职夜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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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回:苏妃娅见色心喜,甘巴速弃职夜奔(下)(2 / 2)

除了政绩,林宓治军也颇了得,招兵练兵皆完成得很好。除了正规军编制以外,林宓深刻领会大王“发展民兵作为高质量预备役”的思想,在州里练起了两千多名民兵,又令各个县或三百名、或五百名,都建起了民兵营。这样一来,给国家积蓄了可观的军事力量。

这些军政功绩,就算跟甘巴速讲上一天,他也听不明白。甘巴速听了林宓文绉绉的谦虚话,还以为他是夸耀大王对他的恩宠,心里更加不服了,对那大王实在是失望之至。

乌达见甘巴速随身所带的一把武器十分独特,乃是一柄人形铜挝,看样子十分沉重。于是乌达走过去细看,见那人形原是一个佛教护法金刚的模样,面目狰狞,身躯扭长到足有六尺,顶端又有一支两尺长的锋利手爪,可伸可屈。这种武器,前所未见。乌达问道:“兄弟,这是你的家伙?”

甘巴速道:“正是!俺的铜人大挝,便是狮子来了,也一挝打折它的脊梁!”

乌达点点头,信手将铜挝一提。这一提之下,颇觉吃力,乌达暗暗运足劲道,这才以单手将其举起。这把铜挝,份量不下百斤!何磐的双锤加起来,尚不如也。

甘巴速见乌达提挝面不改色,赞道:“乌大人果是豪杰!”

乌达轻描淡写道:“我之力,并不如壮士。我的狼牙棒重八十斤,却是长兵器。你的大挝,介于长短兵器之间,却重达百余斤,舞将起来,甚难!可见壮士膂力非凡,当真天下无匹!”

乌达这一夸奖,大合甘巴速心意。甘巴速自小没有父母,仅有一个小小的铜人金刚像随身,是祖母留下。甘巴速依稀记得祖母临终时对他说:金刚虽凶暴,其心如菩萨。于是他漂泊流浪,行侠仗义,凭着一身力气混迹绿林,十几岁时就能手刀劈死响马、活活扯杀恶霸,名震江湖。有一年似乎是在一个叫做天水的地方,甘巴速要招待一伙绿林朋友,没柴烧火。于是他自恃勇力,未带武器就去采樵,不料撞见老虎!甘巴速空手将虎杀死,但是左臂被抓伤发炎,皮肉溃烂,不数日,奇痒难忍。甘巴速就在好汉们众目睽睽之下,借把刀,一下子把自己的左臂齐肩斩断!好汉们尽皆失色,甘巴速如同没事一般。在好汉们建议下,甘巴速觉得自己也该找件合适的兵器,于是打造了一把铁挝,用得还算如意。数年之后,甘巴速攒了钱,再请几个回回匠人朋友,依照小佛像的样式,给自己铸了这把铜人大挝。后来,甘巴速杀了一帮下乡劫掠的元朝官兵,被官府缉拿,遂西出玉门关,逃到西域安身。他锄强扶弱,劫富济贫。天山南北,谁不闻独臂大侠甘巴速之名?

乌达仔细鉴赏过甘巴速的大挝,再问道:“兄弟想必擅长骑马?”

甘巴速道:“若不骑马,怎能舞此大挝?大哥可随俺来。”

于是甘巴速带着乌达和林宓,去看自己的马匹。他带着四匹马,看起来却都不怎么高大。

乌达和林宓都是相马的行家,知道不可以“以貌取马”。林宓走过去,仔细看了一看,说道:“这些都是蒙古马啊!阿尔泰山麓养大的。”又指着其中一匹道:“此马最良,想必是壮士的第一坐骑。”

甘巴速脸现惊奇之色,对林宓的眼神这才变得尊重了些。

蒙古马以西方人“以貌取马”的眼光来看,只能算是劣等马——既不高大,腿也不长,冲刺时跑不快。但在这么劣的外表之下,却有着三大优势:第一,耐力好,能够长时间奔跑;第二,气候环境适应能力好,恶劣天气里也靠得住;第三,食性很杂,而且耐饿,具有很强的吃苦能力、坚韧的生命力。蒙古马这三个特点都是“优等”的、傲娇的欧洲马所望尘莫及,不能不说是蒙古军纵横欧洲无敌手的一个重要原因。

乌达与林宓陪同甘巴速聊了一阵。乌达必须前往镇南都督驻地赞州,林宓必须回斡州,不能多陪,拱手道别。

两人去后,甘巴速觉得好生委屈。他已经年过三十,开始厌倦游侠生涯,想要从军,干番事业。听说炎汉这个国家很好,民族平等,羌人也能当家作主,不禁充满希望,远道而来投奔。不料现在有一种大失所望的感觉!因为甘巴速一直是个独行侠,不知国家军队的规矩,再说他历来受多了尊敬,见过他的人无不崇拜,他觉得自己绝对是天下第一勇士,应该做大大的将军才是!

想了又想,甘巴速委屈得不想再呆下去了,哪怕一刻也不愿意!他不去军营报道,径自上马提挝,出城而去,望来路回归。

裨将军?六品?甚么鸟官儿!俺大大的好汉,不受这等鸟大王的微末职位!这便打道回天山,继续做那万民景仰的大侠去也!

(待续第五十一回:米海尔许配爱女,赵校草笑纳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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