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达菲兄弟两个光头在,格瑞斯在这里果然没有遇到什么麻烦,只是已经快要走出黑市的范围了,格瑞斯却仍然没有找到关于如何才能吸收灵魂晶体的任何线索。
格瑞斯走到最后的一座小屋前,小屋的左侧挂着一块小木牌,上面是一个地精的画像,画像下只写着一个字“书”,格瑞斯笑了笑,这个奇怪的招牌让人好奇。
格瑞斯推开了屋门,屋子里灯光闪亮,却没有一个人在,格瑞斯有些失望的转身离去。
“等等!”一个尖细的声音从屋子里传来,可是屋子里却仍看不到人影。
格瑞斯回过头去,却看到木质的柜台上一堆厚厚的书纷纷滑落在地,那书堆之中钻出一个绿油油的小东西来,道:“尊敬的客人,请进来坐!”
这个满身绿皮肤,只有半人高的小东西,头顶上耷拉着几根黑色的小鞭子,鼻子上穿着一个生锈了的铜环,身上披着一件白色的亚麻布短袍,一蹦一跳的走了过来。
达菲驻呛啷从背后拿下他的双刃大斧,恶狠狠的道:“该死的地精,是哪个笨蛋让他混进来的!”
地精吓得迈开小短腿就往屋子里跑了回去,然后从那短袍的小口袋里掏出了一份盖着红章的羊皮纸来朝着达菲驻:“别动手!我有地下佣兵团的团长米尔纳亲笔签名的文书,在这里,我享有和你们人类完全一样的各项生存权利,如果你杀了我,你将会以杀人罪被米尔纳团长通缉!”
格瑞斯大笑道:“哦,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杀地精会被以杀人罪通缉,要知道,小东西,你现在可是在我们人类的地盘上,地精和人类可从来都不是什么朋友关系!我们的军队在提马克城的外围每天杀死的地精可能都有几十个呢!”
这个地精连忙摇头,甩动着他的小辫子道:“不,不,那不一样,人有好坏黑白之分,我们地精也一样,提马克城那里的地精,是地精中的渣滓种族,我巴不得他们死光才好,可是我,南顿却不是来自那个低劣的种族,我拥有地精中最高贵的血统,我们的族群叫做斯兰,是地精王国中历史最为悠久的族群!”
“斯兰?哈哈哈!你是说你是地精中的贵族咯?”达菲驻摇晃着他的巨斧,慢慢逼了上去。
地精南顿尖叫道:“你见过像我这样会说人类语言的地精吗?我是斯兰一族中智慧最高,学识最高,长得也最英俊的地精!”
格瑞斯走了过去,拦住了达菲驻,道:“大肥猪,他说的倒没错,恐怕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能讲人话的地精了!杀了他的确有点可惜!如果他真的是混进来的话,刚才也不会叫我们进来了,而且这里可是米尔纳地下佣兵团的地盘,杀了他,恐怕我们也别想离开了!不过地精先生,我有些好奇,你是怎么说服米尔纳把你带到他的地盘的?”
地精南顿嘘了口气,伸出细细的小手臂抚摸着胸口,道:“这件事情说起来有点复杂,简单的说来,米尔纳在一次执行佣兵任务的时候救了我,在一番交谈之后,他非常震惊于我的博闻广识,还把我叫做地精之中的奇迹之子,他觉得我应该到人类世界中去,多多接触人类的文明,而他索要的报答仅仅是让我送他一百个好像被你们人类叫做…..叫做魔石的烂石头,我南顿虽然是个地精,但我也是一个有梦想的地精,我身负着斯兰一族的复兴大任,所以当他提出带我来坎多隆郡时,虽然明知道很危险,但我还是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一百个魔石?格瑞斯倒吸一口凉气,这个南顿还真够大方的,魔石这东西每个只有灵魂晶体三分之一的价钱,但是一百个的话也就相当于三十个灵魂晶体了,如果按照人类世界的金币来计算的话,每个灵魂晶体一万金币,那么一百个魔石就是三十万金币,这么多钱足够整个坎多隆郡十万居民过上一年的!
这个地精一口气就给了米尔纳三十万金币,难怪米尔纳会把他带到这个地方,有了这个地精南顿在,每过个几年弄上一百个魔石,地下佣兵团在几年之内用金币生生把自己砸成卡萨拉大陆上排名前十位的大型佣兵团也不是没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