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谷肯定没有大道上好走。
虽然已经过了立夏,夏河的河水依然是彻骨的寒冷,尤其是天空中还飘着雨夹雪,河面上飘着的就是冰雾。
河谷的土壤表层已解冻变得松软,马蹄踏上去就陷落三四寸,表层下富含水分的冻土被踏碎,无数的冰碴子硌得马脚十分的不舒服。
战马烦躁的嘶鸣起来。
要是把马蹄铁换成马蹄套应该会好点吧。
作为一个弱者弗莱切似乎更具有同情心,他甚至想骑上扫帚施展魔法让胯下的战马轻松些。
不过众多的大佬面前,他的价值五个金币的“流星三号”真不好意思拿出来显摆。
维克多爵士那精致的银酒壶应该都要二十金币吧,或许还不止呢。
因为出发前他在国都伦特的卓饰银器店橱窗里见过相似的银酒壶,标价二十金币。
把他这个第一次到伦特的乡巴佬吓了一大跳。
他敢保证橱窗里的那个银酒壶没爵士手中的精致典雅,真要比较起来就像是个粗糙的仿制品。
维克多爵士打开银酒壶,轻轻的抿了口,他注意到了弗莱切咄咄的目光。
“年轻人,我在你的目光里看到了费伦的影子。你很希望像他一样出色吧?”
费伦?“红鬼费伦”,那个混蛋。
其实,弗莱切对费伦没多大印象。乡巴佬根本没出过海,所谓的混蛋,红鬼,都是上船后道听途说来的。
一个出生在恶魔岛的海盗能够成为横行大海的海军上将,想起来倒是让他颇为兴奋。
难道我真的像那个混蛋,能够在此次东征的冒险中脱颖而出。
连子爵阁下都把他的银酒壶向我递来……
我要接吗?
“来一口吧,年轻的法师。维克多庄园酿制的葡萄酒。”
维克多抛给他一个鼓励的眼神。
弗莱切在马背上深深的弯腰鞠躬,激动而恭敬地接过带着爵士大人体温的银酒壶,他没敢沾唇高高举起浅浅地滴了一滴到嘴里,然后迅速地把酒壶还给了子爵大人。
尽管隔着面罩,维克多都能感觉到年轻法术脸上的滚烫:
他太激动啦!
“作为一个成功的混蛋,费伦的最大的优点就是非常清楚他应该干什么:他可以让‘威斯特号’在大海上肆意横行,可以浪费两千金币一颗的炮弹当礼炮,却不肯在夏河中多前进一米。”
“因为哪怕是让‘威斯特号’在夏河的河床上轻轻磕碰一下,他也是不能容忍的。”
“登陆作战是陆军的事。即使是为亲王殿下效力那也是在保证战舰安全的范围之内。”
“很少有人比‘红鬼费伦’疯狂,更难得有人比他懂得克制。”
“子爵阁下就能够。”
布莱顿队长不失时机的奉承道。
“我将勇敢地面对强敌。”
“我将忠实地对待领袖。”
队长用骑士信条表示自己的忠诚,努力保持着挺拔的姿势驾驭着战马深一脚浅一脚地沿夏河河谷前进。
所有的人都听懂了维克多爵士的话,尤其是年轻的法师。
疯狂与克制。
做好这两点,你就是战场上成功的混蛋。
……
古朝风惊讶的发现追兵的马蹄声没有从大道上传来,而是折向了夏河河谷。
为什么!
他克制住想要一探究竟的**,转身向西风口飞快的冲去:
还有三分钟!
还有一公里!
“长身剑”你个混蛋,我们马上就要进峡谷啦!
敌军没有追来!
古朝风眨眼就追上了最后一辆步战车。
经过几十公里的踩踏,体能的差距也显现出来。
最弱的掉到了最后。
古朝风拼命地推着最后一辆车前行,他听到的全是上气不接下气的喘息。
包括他自己也已气喘如牛。
“古将军,放下我们吧。你多杀几个红毛鬼子给兄弟们报仇。”
“你行的!”
说话的是名百夫长,他的一条腿已经被炸断,半个身子挂在车外边,因为不用踩踏所以还能正常说话。
古朝风没有回答,他怕一开口会泄了憋足的气息,他要拼尽这口气把最后一辆车推进峡谷。
“我是公输军团重步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