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其对能源的需求也蒸蒸日上,国内能源资源的日渐匮乏、传统产油区形势的微妙复杂,都让人们越来越多将目光投向非洲这个新兴石油输出地区。作为非洲第一大产油国的尼日利亚,自然更成了关注的焦点。在许多人看来,石油丰富而工业品匮乏的尼日利亚经济和中国经济恰为互补,双方围绕石油的合作前景一片光明,但另一些人则根据当地频发的“石油暴力”,以及该国贪污成风、**盛行的传闻,对这个看起来很美的前景深表质疑。
那么,真实情况究竟如何?
石油丰富名不虚传
尼日利亚发现石油的历史可追溯到50年代,1958年第一口油井开始工业化生产,这比国家的独立早了整整两年。
该国石油资源丰富,截至2005年底,探明石油储量359亿桶,预计到2010年将突破400亿桶;该国是欧佩克组织成员,去年该组织给尼日利亚的石油生产配额为230万桶/天,而该国实际生产量为近300万桶/天,计划2010年达到400万桶/天。
该国石油储量集中分布在东南部尼日尔河三角洲地带,特点是油田多而小(储量大多低于5000万桶,但数量多达250座左右;自1994年以来在尼日尔河入海口和靠近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岛附近相继发现海上石油储量,2001年西非沿海更发现了近70亿桶海上石油储量,为世界海上石油储量之冠。
该国石油产量95%来自合资生产,即以尼日利亚国家石油公司(NNPC)为一方、壳牌、雪佛龙、埃克森美孚、康菲、道达尔等跨国集团为另一方组成合资公司共同开发,NNPC原则上占60%股份;该国经济严重依赖石油产业,石油收益占政府财政收入95%以上。
该国石油命脉由西方跨国公司所掌控,仅壳牌一家就占全国总产量40%-50%,壳牌、雪佛龙、埃克森美孚、道达尔、阿普吉五大公司总产量占尼石油总产量90%强。
中尼石油合作的昨天和今天
中尼石油合作始于1996年中石油进入尼日利亚,但由于效益不佳,1998年即撤出,但同年中石油物探局通过和当地企业注册合资公司BGP,在尼从事石油勘探服务,是最早实际进入尼石油产业的中资公司。
21世纪初,随着中国石油公司在海外的扩张热潮,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三大系统均以旗下多家子公司,如中石化国际石油勘探开发公司、中原油田、中石油物探局、大庆油田、长城钻井公司、长庆钻井公司和中海油海洋服务公司等单位在尼设立并运作,2003年2月,中石化经过一年多运作,作为本土公司技术支持伙伴,成功中标可采储量2130万桶、最高年产量330万桶的StubbCreek边际油田,并拥有100%开发权,开发总投资6,305万美元,操作费用8,748万美元,共计投资总额1.5亿美元,税后总利润7,342万美元,此为中资企业在尼石油开发中标之始,并为下一步参与区块开发打开了大门。
2003年开始的新一轮区块招标中,中资企业全面出击,2004年12月,中石化和NNPC签署了开发尼日尔河三角洲两个区块的协议;2006年四月,在*主席访问期间,中海油以40亿美元加上参与炼油厂扩建等项目为代价,一举获得尼日尔三角洲地区4个区块的开采权。此外,中资公司还大力扩张股权:2006年1月,中海油斥资22.68亿美元现金,从尼日利亚南大西洋石油公司手中收购“O**130”AKPO油田45%股权,创下该公司迄今最大海外并购记录;同年晚些时候,中石化和尼日利亚卡杜纳炼油厂的股权并购谈判也取得实质性进展,中资将获得这个日产11万桶成品油、尼四大炼油厂之一的企业“控制性股权”。
根据2005年7月中尼双边协议,2005-2009年间,中国每年从尼获得的石油进口量为3万桶/天。目前,中资企业在尼所获开发权的油田,都基本处在勘探、开发的前期工作阶段,距离规模生产尚需相当时日。
看上去很美,吃到嘴很难
不过对于许多在尼的石油公司而言,尼日利亚丰富的油气资源是“看上去很美,吃到嘴很难。”
按照尼日利亚自1979年即开始实行的法律规定,尼境内区块石油开发必须采用与NNPC合资的方式,且后者原则上应占60%股权。由于尼日利亚经济结构严重不合理,年人均国民收入仅1000美元左右,NNPC资金周转困难,加上官僚主义和贪腐盛行,不能按要求满足合资企业股权参与协定所规定的维护及运营成本所需的份额,对石油工业投资产生了负面影响,阻碍了石油工业特别是陆上石油生产的发展。对此政府近年来加大了对石油开发的预算资金投入,但这些有限的资金相对于规模急遽扩张的石油开发摊子,以及越来越严重的官僚机构贪腐内耗,都不啻杯水车薪。
针对此,政府不得不采取种种让步措施。
首先是拆分NNPC并将之私有化,以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政府负担,增加石油开发的活力,早在1988年,政府就将NNPC拆分为12个子公司,近年来改革步伐更大,2002年5月,为增强NNPC自我生存能力,政府宣布实行“商业化运作”,并“尊重其独立性”。但私有化实质的结果却是企业控制权由政府转到和政府有密切关系的官僚、财阀集团或个人手中,如向中海油出售AKPO油田股权的南大西洋石油公司,就是由前国防部长丹约玛将军幕后操纵的,这样一来,原有的种种弊端几乎原封不动被传承下来;
其次是降低国家控股比例,允许外国公司持有更多股权。如1989年以前,壳牌尼日利亚公司股权的80%归NNPC所有,经过几次转让,如今持股比例已降至“规定线”以下的55%。
此外,近三、四年来,尼政府开始尝试一种新的收益分配方式——产量共享合同,以填补开发资金缺口。按此合同规定,运营商需完全承担勘探、开发、技术、设备和生产所需费用,生产开始后以原油年产量的40%用于偿还跨国石油公司的全部投资费用,并可获得余额部分55%的税收油。这就避免了过去因采用合资企业办法NNPC不能满足现金提供的要求而使重要项目陷于停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