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前面就是乐峰乡了。”
“到了?”
“真的到了!”
李华一行人经过长达两天的“跋山涉水”,终于通过漫长的山路,来到了乐峰乡。一路上枯燥的赶路,使得连李岩四个也不禁欢呼起来。
而跟在他们四个后面的李华却反而一脸的平静,不是他对于来到乐峰乡不兴奋。而是他的脑袋里在考虑着更重要的事情。
左手伸向胸口,李华紧紧握着那块挂在胸口的玉佩,脑子里回想着那天发生的经过。那天他追逐着受伤的白兔的时候遇上了灰狼,在灰狼扑过来的时候,他突然感到身体里有什么东西迸发出来,后来就晕了过去。
等到李华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当天的晚上了。一行人都已经到李老伯所说的破山神庙过夜,问过李老伯后,李华才知道,是李老伯叫去看着他的李岩在草丛当中发现他的。李岩发现他的时候,他都已经昏迷了过去,李岩就把他给背了回来。
李岩把李华背回来的时候,李老伯以为李华是因为走了太久中暑晕了,就让李浩和李岩两人用灌木做了个简易的担架,一路上抬着他到了山神庙。
而明白了事情经过的李华却发现在自己上衣里面好像有一块什么东西,掏出来一看,竟然就是那块上面用淡淡鎏金镌刻着“求仙无门”四个字的玉佩。
看到是这块“万恶”的玉佩,李华稍微一想他就明白了整个事情的始末,自己上辈子在地球上穿越的时候,肯定是这块玉佩吸收了太多自己的血液,才引来了雷劈,使得自己穿越重生在这个世界。而这块玉就悄悄的在自己的身体当中潜藏起来了,今天遇上了危险的时候,它才主动出来护主的。
弄清楚其中的关键,李华狂喜,如果按照自己这么猜想没有错的话,那么这块玉佩就肯定是某种法宝。同样的,也就侧面说明了,这个世界上存在修仙的法门。本来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李华想着的是凭着自己前世半吊子的科学文化只是混个一官半职或者弄出点超时代的东西,再做点小买卖什么的,之后要是能再娶上好几房的姨太太也就再好不过了。可是现在玉佩的重新出现,使得李华不得不赶快调整自己的人生定位。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修真者的话,那么这些人间的荣华富贵又算得了什么呢?长生不老才是一个高智商生物的正当追求。
也正是因此,在又经过一天的跋涉以后,一行人终于到达了乐峰乡的时候,李华才并没有先前表现的那么兴奋。
乐峰乡是这方圆几十里内最大的乡,因为在这乐峰乡旁边有一座山峰的峭壁上的痕迹好像被人刻上了一个巨大的“乐”字而得名。乐峰乡不愧是这方圆几十里内最大的乡,比起一些小的县城来都不差多少。
走在乐峰乡的青砖地上,李岩四人一阵激动,从来没有出过村的他们第一次来到乐峰乡。看着来来往往形形色色的人,李岩四人都好奇的探头探脑的。而李华虽然也在那破村子里呆了九年了,但是上辈子可是见过飞机、卡车、高楼大厦的,见到乐峰乡这么点小场面,当然淡定了。
说实话,乐峰乡在李华眼里还真不咋样。一个破败的城门,两条用青砖铺垫的主干道,一条专供交易买卖的闹市区,再加上一大片的青砖绿瓦房。跟小李村那种才一百多口人的小村庄相比自然显得大气奢华,但是搁在李华眼里,还是显得太小了。
“烧饼,又大块又香的烧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