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玄幻魔法>重生之农家主母> 第13章,我要跟你随军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3章,我要跟你随军(1 / 2)

 姜海洋没想到杨春香的反应那么大,耐着性子解释,“娘,我跟芳华结婚一个星期就归队了,这几年她也挺不容易的,我好不容易回来,总得给她置办几身衣服吧。”

看着芳华全是补丁衣服,他心疼。

他娘还有几件新衣服呢。

杨春香眼一瞪,“置办什么新衣服,她天天在家,又不用上班,或者见什么人,要新衣服做什么?”

姜建安看了眼杨春香,拿着烟竿在炕上的小桌子上敲了敲,“他娘,就听海洋的。”

“老头子,你抽你的烟,别插嘴。”杨春香扭头,狠狠的瞪了眼姜建安。

姜建安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终什么也没有说。

姜海洋叹了口气,“娘,今天这衣服我是一定要给芳华买的,您同意也好,不同意也罢。”

说完,姜海洋就转身出去了。

气得杨春香拿起手边的鞋底扔了过去,鞋底擦过姜海洋的背,掉到了地上。

杨春香那么大声,方华站在院子里自然听到了,抿了抿唇,拉着狗蛋的手。

姜海洋出来,走到方华的身边,“走吧,我们去镇上。”

方华看了他一眼,什么也没有说。

“他爸,你刚才为什么要支持海洋,五个孩子念书,如果海洋不把津贴给我,这个家要怎么过下去?”

眼见着拦不住姜海洋,等他走后,杨春香朝姜建安发火。

姜建安看了她一眼,“他娘,我知道你的意思,可你有没有想过,当初海洋结婚一星期就走了,这一走就是四年,芳华这四年守住了,她没有偷人,这就是她最大的优点。”

见杨春香要说话,姜建安抬了抬手,“听我说完。”

“芳华是懒,嘴又馋,可这是人的本性啊,光凭她能守住这四年,我就感觉她是个好媳妇。”

“万一海洋这次一走,又是四年呢?”

姜建安的最后一句话,堵得杨春香说不出话来。

是啊,万一这次海洋一走又是四年呢。

芳华不一定还能再守一个四年。

一路上,方华都很沉默,有些心不在焉。

姜海洋抱着狗蛋,时不时低头跟狗蛋说几句话。

狗蛋虽然只有两岁三个月,但很聪明,姜海洋是越看越喜欢。

懊恼自己不能早点回家,错过了狗蛋的成长。

来到镇上,姜海洋直接带着方华去了供销社。

这个年代的衣服都很土,冬装的面料都是平棉布或斜纹棉布,手摸上去不是很光滑。

方华挑了半天,才勉强挑了一件碎花上衣,黑色的裤子。

没办法,现在流行碎花款式,走在大街上,许多小姑娘小媳妇穿得都是碎花的。

姜海洋要给她再买一套,方华说什么也不要了。

实在是太难看了。

再说今天主要是给狗蛋买衣服。

杨春香的话她听到了,做为长子,底下的弟弟妹妹们要念书,家里的经济确实有点差。

看姜海洋的态度,是不想跟她离婚。

而且这是军婚,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离的。

应该还要在部队上打报告。

她娘家那便宜老妈,也是不愿意她离婚。

现在她感觉离婚不是重要的,离开这里才是迫在眉睫的事。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