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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第五十四章 时代(1 / 2)

 烟花弄不是一条里弄,而是六条里弄交叉起来的一个大区域,占了半个鸣玉坊。天都里常说的烟花弄,不仅是指这个区域,也涵盖着向外辐射着的许多小街巷,近乎是指代了鸣玉坊。

秦淮艳,在烟花弄里并不是很有名,只算得上是二等场所。即便如此,这里的一夜也足够让一个公子哥倾家荡产。

在将大把的银票当做雪花撒过之后,袁随终于取得了满足,在酒醒之后,看了片刻院中的胭脂河,脸上有了几分酸楚。向后甩了甩长袖,哼着昨晚刚听的曲目,他背着手走出了秦淮艳。

烟花弄向外,大多是小巷,纵横交错,小院的门也都开的较为隐蔽。若非是熟人,很容易在此迷路。这里的迷宫,对袁随来说,却如同家门般熟悉。

看到巷子另一头停的马车影子,袁随自嘲地笑了一声,随后振了振衣服。不管昨夜如何,他总归还是要回到青衣巷,总归要面对那一帮子不会跟你讲道理的野蛮人。

现在是丑时末,初夏的夜虽然很透,却也是黑的,袁随缓缓走着,想着一些不愿意想的事情。

小巷旁的门轻轻开了,有女人送走了男人。男人一身的酒气,跌跌撞撞的走着,女人站在门框,手里挑着灯笼,翘首望着。一瞧就是多情女子薄情郎的故事。袁随抬头看了一眼,轻笑了一声,继续向前走着,跟那男人交错。

忽然间,袁随撞到了男人身上。

男人的眼睛猛然睁大。

袁随靠近男人的耳边,说道:“往身上撒酒跟真正的酒气可不一样。”随即,他将对方推开,手中匕首也从对方心脏中拔了出来,一股鲜血在黑夜中喷涌而出。

女人一步横出,手中灯笼猛然抛了出去。

砰!

巨大的火球在袁随的眼前炸开,将两边的墙体炸塌,照亮了整条街巷。

“离火中藏着炎雀?”袁随双指夹着一支箭,反手扔了回去。“还给你。”

刺耳的爆鸣!

女人刚横移出三步,眉心还是有了一个血点。那支箭已经洞穿了她的头颅。

说起来,天都的地下势力首领都不是修行者,其中的主要人员也基本都不是,修行者只是作为打手进行雇佣而已。袁随作为袁青衣的儿子,却曾碰到个高人指点,踏入了修行,如今也已经二境巅峰。

袁随继续向前走,只不过目光已经如同锋刃。

倘若来者动用了普通杀手跟一个二境的修行者,那么这场刺杀可就没有任何意义。如果他没猜错,真正的主角应该是那个杀了三境车夫的人,此时,对方应该就坐在马车里。

小巷,冷了下来。

袁随抬头看了一眼天,低语道:“半刻,杀不了我,你就死。”

整条小巷上面,不知何时,多了一匹透明的布,将这里的一切遮盖住。修行者,可是不允许在天都动武,否则就是死罪。

马车里凝了些冰霜,使得这里犹如冬夜。车四周的锦织将此处围成黑色,使得里面端坐着的人没了清晰轮廓。此时,那人睁开了黑红的眼睛。

袁随低头看向马车,手中多了一把剑。

——

泰是一个很奇怪的人,他只懂得如何杀人,其他的一律不懂。他不爱钱也不爱杀人,没什么喜爱,只是他有一个喜欢的女人。那个女人喜欢钱,泰便将挣得钱都送到了对方那里,但泰从来没有碰过她。

今天,泰又将一大钱送到了那个女人手里。那个女人如数收下,却没有对泰露出什么好脸色。其实对方只是对自己说一句话,甚至是一个“滚”字,泰也觉得高兴,更何况今天那女人给了他一张手帕。

在门口待了很长一段时间,反复拿出那张手帕观看,泰才转身离去。他来到了常去的小店,破例叫上最好的小菜与酒,庆祝这一天的时光。

注意到时间的时候,已经是深夜,泰抬头看了一眼四周,发现小店里已经没有一个人。他脸上的持续了一天的笑容消失,对危险的直觉,让他的神经瞬间紧绷起来。

杂乱的脚步声——

砰!

小店的窗户跟门同时被撞开,持刀的人瞬间占满了屋子。

泰抓起了桌子上的竹筷,猛然甩了出去。

噗!噗!噗!

筷子扎进了数人的心脏。

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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