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菲琳感到痛苦极了。
她索然无味地望着眼前来来往往的人,心里甚至涌起一股冲动来。
她想要不顾一切地去找到她的烈哥哥,然后吻他,看着他的眼睛告诉他,她有多么多么的爱他。
可是,那有用么?
她不是没做过类似的事情。
但是烈哥哥自从认识唐笑以来,就好像被那个贱女人蛊惑了。
明明烈哥哥以前也曾经对自己温柔体贴,但唐笑一来,他对自己的那些好全部都消失无踪了。
她毫不怀疑,是唐笑从中作梗,破坏了她和烈哥哥之间的感情。
她恨死唐笑了。
在她内心深处,曾经无数次地诅咒唐笑去死。
甚至,她偶尔会有付诸行动的念头。
她的母亲曾一度表示一定要让她嫁进成家,哪怕是找人暗中除掉唐笑也行。
但这是在谢琳琅出现在成家以前。
从谢琳琅公然和成母在各个场合露面开始,她的母亲也渐渐明白,自己女儿是没戏了。
成母也是很现实的。
无论从哪方面看,任家都远远不能和谢家相比。
在财力方面,谢家比成家还要雄厚,和谢家联姻,对成家的好处当然更大。
于是,任家成为了成母的弃子。
呵……
每每想到此,任菲琳的母亲都要在她面前咬牙切齿地大骂成母一番。
但那又有什么用?
没用了。
反正,她嫁给烈哥哥的希望,似乎是越老越渺茫了。
而任菲琳对于周旋于各个相亲对象中这件事,也日渐感到疲倦。
有时候她也忍不住想,是不是自己错了?
或许,找个和自己相爱的人结婚,不论对方有没有钱,家世如何,也是一种幸福?
可是,这个世界上,有真心喜欢她的人吗?
她除了长得还不错之外,身上又有什么值得别人喜欢的呢?
任菲琳太清楚自己了。
她就是个天生的米虫,除了花钱,她还会什么?
她什么也不会,而她花钱,也不过是为了吸引到更多肯为她花钱的人。
如果没有人供养她,她根本没法养活自己。
毕竟,她浑身上下都是继去年堆砌出来的。
她从小到大就没吃过苦,因为身体不好格外受到成烈照顾,到现在连一碗水饺都没自己下过。
像她这样的人,活着还真是毫无价值啊。
可她还是要活着,因为,烈哥哥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哪怕她不能够和他在一起,但怀揣着或许还能嫁给他或许还能见到他的希望,也算是她活着的唯一寄托了。
一个穿着银灰色西服,打着花哨的紫红色领带的男人擎着高脚杯,笑微微地走到了任菲琳的面前。
“任小姐,久仰大名,果然是天姿国色,美不胜收啊。”
男人文绉绉地说道。
任菲琳在心里冷笑了一下,嘴唇却习惯性地往上抬了抬,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
“谢谢。”
她打量着眼前的男人,对方大约二十七八岁,一张硬朗的面孔,眉毛很浓,个子挺高,身材看起来也还不错。
任菲琳注意到他的头是精心打理过的,甚至还染了个不大引人注目的深棕色。
他的领带和鞋子样式相较于身上那套规规矩矩的银灰色西服来说,都显得格外的时髦。
这男人身上有一种很奇怪的有点自相矛盾的气质。
任菲琳不由得对他生出了几分好奇。
“任小姐,你应该没见过我吧。”
见任菲琳好奇地盯着自己看来看去,男人微笑着说道。
任菲琳充满歉意地笑了一下:“不好意思,也许见过……我记性不太好。”
“没关系,我知道任小姐没见过我,哈哈。”
男人爽朗地笑着说。
任菲琳颇觉诧异,这个人一会儿文绉绉的像个书生,一会儿又爽朗的哈哈大笑,真是太奇怪了。
“请问你是……?”
任菲琳在心里飞快地过了一遍承北的那些自己知道但没见过的公子哥们。
但实在想不起来眼前这个人应该是谁。
“我姓周,叫周文健。”
那人将高脚杯伸向任菲琳的方向:“任小姐,很高兴认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