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不管是出版也好,拍电影,衍生版权也好,首先陈锐要把自己的冒险、寻宝故事以网络小说,实体书的形式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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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读者通过网络小说,实体书来看到陈锐这些冒险、寻宝故事,从而读者对《我的冒险寻宝日记》小说或实体书中陈锐的冒险、寻宝情节产生非常大兴趣和喜爱,转化成一股粉丝效应。
这种粉丝效应简单来理解。
粉丝非常喜欢陈锐的《我的冒险寻宝日记》小说,从而对改编自小说中的寻宝、冒险故事的电影、游戏非常感兴趣,期待,再衍生到周边,dvd收藏,主题公园等等。
通过小说,实体书吸引读者产生的一股强大的粉丝效应,然后通过专业的运作,形成一条集网络连载、电影,衍生版权的文化链条。
所以,陈锐要将自己冒险、寻宝故事转化成实际利益,首先要从网络小说、实体书开始。
这转化的实际利益可不是一个小数字。
将是百亿美元级别的。
好莱坞索尼/哥伦比亚电影公司改编以陈锐寻找‘幸运号’沉船的故事《寻找沉没的西班牙运金船--幸运星号》。
全球收获6亿多,将近7亿美元的票房,给索尼/哥伦比亚带了2亿多美元的收入,陈锐拿不到一分钱。
受到索尼/哥伦比亚电影公司拍摄《寻找沉没的西班牙运金船--幸运星号》大获成功的影响。
全世界众多的电影公司正打算把阿卡人、印加帝国的宝藏、圣玛丽亚.福尔摩沙号上的幽灵、中国国宝夏代青铜器等陈锐一系列冒险、寻宝的故事改编出来,搬上银屏。
拍摄得最快的中国导演郑秀全。制作成本不到400万,用了不到半个月时间,将陈锐与圣玛丽亚.福尔摩沙号上幽灵的故事改编拍摄出来。
拍摄周期不到半个时间。制作成本不到400万,可想而知,这部电影的质量,粗制劣造。
事实上,导演郑秀全并没有想过拍得多好,他只是想利用陈锐的名气以及圣玛丽亚.福尔摩沙号上的幽灵在世界上极大的关注来圈钱。
他成功了。
陈锐的名气以及圣玛丽亚.福尔摩沙号上的幽灵受到的全世界极大关注使得这部电影以不到400万的成本,票房卖到3000万。
他这样做。败坏了陈锐的名誉,利用陈锐的名气圈钱,陈锐同样在这部影片中拿不到半毛钱。
陈锐的名气和陈锐一个个的冒险、寻宝故事就像一座无主的金矿。全世界众多的电影公司都来挖掘。
靠着陈锐的名气以及陈锐在世界范围传得非常传奇的冒险、寻宝故事吸引了大批的影迷观众买帐。大笔的赚钱,赚到的钱跟陈锐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电影公司的挖金矿这些做法,极大的损害了陈锐的利益,还有名气。
很少有电影能够真正想把陈锐的冒险、寻宝系列拍成精品。很多电影都是抱着圈钱的目地去拍。有一个共同点,拍摄周期短,粗制劣造,直到将陈锐的冒险、寻宝系列故事的票房潜力挖掘一空,将陈锐的名气败坏了。
这些电影公司的做法事实上已经构成了侵犯了陈锐的权益、名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