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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1章 止步不前(1 / 2)

 食人魔开启了种族天赋蛮皮术,它皮肤、脂肪、肌肉、筋腱变得板扎一片,牢牢护住血管、内脏和骨骼,就像套了一层韧性十足的天然铠甲,不仅防御力大增,即便身体被利刃破开,板扎的肌肉和脂肪也能锁住血管,避免失血过多,从而保持充沛体能和战斗力。同时,它的力量提升了至少两成,速度则暴增一倍。

平时迟缓懒散的食人魔极具欺骗性,如果野兽或怪物以为自己能够欺负食人魔臃肿缓慢,准保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暴怒的食人魔跑的比野马还要快一点,当它们冲锋的时候,绝对是大多数智慧种的噩梦,其中就包括人类。

此刻,这头食人魔开启蛮皮天赋是为了逃避一个骑着怪兽的人类。它使劲奔跑,沉重的脚步砸的大地“咚”“咚”作响,任何东西也无法阻挡它,树木折断、灌木粉碎、麦苗伏倒,地上只留下一个个巨大的脚印。

它惊惶的像个兔子,蛮横的如同披甲巨犀,速度快逾奔马,但也只比马快出一线。

食人魔力大无穷,体能惊人,可毕竟是600多公斤重的大型怪物,再想快也快不起来。而纳尔森坐下的六足迅龙有接近800公斤的重量,比食人魔还要重一些,但它身体结构适合奔跑,六条腿赋予它更多的支撑和触地面积;锋利的脚爪有助加力,提高冲锋速度,并防止打滑;粗壮的尾巴就像舵,提供平衡,帮助转向。

尽管食人魔提前奔逃,但跑了6公里,还是快要被迅龙追上了。它没有回头,也能感知到背后的杀机越来越近。

迅龙的鼻子喷吐热气,眼睛闪耀凶残嗜血的光芒,盯着食人魔后脑,后腿肌肉膨胀发力,庞大的身躯腾空而起,张开鳄吻状的血盆大口,朝食人魔的脑袋噬去。它拥有异化战兽中最强的咬合力,一旦被它咬中,很少有生物能够挣脱。

无法快速摆脱迅龙撕咬,后果就是被杀死。因为迅龙的背上还有骑士。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食人魔仿佛未卜先知,猛地转身,粗大的瘤木棍向后横扫,恰恰是迅龙腾空扑击,无法借力转向的间隙,就好像它故意把脑袋朝食人魔的棍子上凑。

食人魔和灵巧无缘,它们天生具有敏锐的直觉!

雄浑无匹的力量催动比成年男子还要粗的瘤木棍,排开空气的压力令人窒息,“嘭”的一声闷响,食人魔的大棍子结结实实地砸在六足迅龙的脑袋上,棍子当场崩裂,而700多公斤重的异化战兽来不及哼一声,直接被击飞10几米远,庞大的身躯又在麦田里翻滚了好远,压倒了大片碧绿的麦苗。

这时,食人魔应当像对付剑齿兽那样,趁迅龙晕头转向,扑过去,撕裂它的嘴巴再拧断它的脖子。然而,它却捂着自己的肚子,傻乎乎地弯下腰,朝胯后看去。一道人影从它的身后闪过,手起剑落,模糊的紫色剑光掠过食人魔的脖子,那颗硕大的脑袋立刻滚了下来。

没了脑袋的食人魔兜兜转转,向前走了十几步,庞大的身躯才轰然倒地。

纳尔森将嗡鸣不止的斩首巨剑深深地插入泥土,推开面甲,站在原地调息了一阵,平复振动秘法带来的身体负担。他看见食人魔的脑袋正朝自己眨眼,困惑的表情似乎还在奇怪,这铁皮小人刚刚怎么就从它的胯下溜过去了。

纳尔森拎起食人魔脑袋,和它大眼瞪小眼的对视,直到它眸光黯淡凝固,嘿嘿笑道:“真是个怪物……我差点就被你拍飞了。”

十几米外,食人魔板扎的尸体迅速膨胀,变成一堆肥肉,腹部被斩首剑破口的伤口迸裂,内脏流了一地,脖颈处的鲜血也汩汩的流了出来,很快就晕出一个血泊。

迅龙战兽跑过去,张开大嘴,开始吞噬食人魔的肠子和内脏。

纳尔森对自己的表现非常满意,他的爆发力比食人魔更强,但体型被碾压,和食人魔硬拼的结果只能是飞出去几十米远。但他对力量的操控精细入微,外力、内潜和心灵的运转没有任何瑕疵,在食人魔反击的刹那,他已经预见到对手的攻击方式,瞬间采取对策,斩杀巨怪一气呵成。

心灵之火与心灵直觉的深度结合就是心灵之触,纳尔森对此有了最直观,且属于自身的体会。

等他用绳索把食人魔的残尸拖回岗哨,迅鸟轻骑兵的战斗已经接近尾声。实际上,这根本算不上是一场战斗,丧失斗志的怪物面对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轻骑兵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

迅鸟生性凶猛,力大如熊,本身就碾压小型怪物,能和迅鸟抗衡的豺狼人首先遭到轻骑兵的远程打击。这四十名轻骑兵全部都是兰德尔家族的灵猴民兵,射术精湛,即便骑在高速奔跑的迅鸟背上,射出的箭矢也能做到十发九中。他们的反曲战弓用弹性绝佳的紫檀木做弓片,韧性十足的蛛丝绞合弓身,并充当弓弦,足足280磅的拉力,配备三种不同功能的箭矢。包括,传统的精铁羽箭,230米的有效射程;三棱精铁箭,120米的有效射程,修长锋利的三棱箭刃射入怪物的身体,造成持久的失血伤害;钝头破甲重箭,45米的有效射程,箭杆也是用金属打造,威力十足,能够正面击破普通的板甲,打在怪物的身上就是一个直径四厘米的洞。

这种伤口对食人魔不算什么,对豺狼人这样的中型怪物却相当致命。

最后一头豺狼人的胸口爆出一团血花,刚刚扑到在地上,两只迅鸟扑上去将其当场啄死,卡托尔战犬仍然追咬四散奔逃的地精和狗头人,但岗哨营地内的战斗已经结束。

银月庄园的见习骑士布兰登握着紫檀战弓,跳下还在蹂躏豺狼人尸体的迅鸟,朝纳尔森行骑士礼,偷偷瞄了一眼他手中的食人魔脑袋,不动声色地将战弓背在身上,恭敬又崇拜地说道:“大人,豺狼人已被全歼,我们夺回了这处岗哨营地。”

纳尔森跳下迅龙坐骑,拍了拍布兰登的肩膀,颔首赞道:“刚刚那箭射的不错,快赶上神箭手杰克了。”

布兰登脸一红,惭愧说道:“我就射死这一只,克劳斯也射死了一只……”顿了顿,愤愤不平地抱怨道:“亲卫队的这帮家伙,下手太快,根本就没给我机会。”

纳尔森哈哈一笑,将食人魔硕大丑陋的脑袋丢了过去,“把食人魔的脑袋插在长矛上,再召回我们家的战犬……对了,岗哨的守卫都下来了吗?”

布兰登接住食人魔的首级,站姿笔直,欣喜地大声说道:“多谢大人赐予我的这份荣耀,我这就去办……克劳斯正和那些岗哨守卫交流。”

纳尔森点点头,目光转向箭塔下面的克劳斯和岗哨守卫,大踏步地走了过去。

“军团长大人,祝贺您斩获第一份荣耀。”克劳斯主动迎上来,非常正式的行军礼。

克劳斯年纪轻轻,性格却成熟稳重,重视规矩,甚至称得上有些古板。纳尔森更愿意和属下打出一片,不太喜欢成天板着个脸。克劳斯这小子也不是雇佣军团的成员,可面对他的时候,纳尔森总会有一种莫名的压力。维克多曾经评价过,布兰登是骑士中的贵族,克劳斯是骑士中军人。

“军人”是维克多创造的新名词,纳尔森始终搞不清战士和军人的差别,但还是一本正经地还了一个军礼,问道:

“克劳斯,你问的怎么样了?我们现在在那?”

“军团长大人,我们现在位于撒桑帝国南部边境的法赫兰勋爵领,法赫兰家族是铜戟城的外围领主,有撒桑帝国的子爵爵位。”克劳斯站姿笔直如同标枪,言语清晰简练地说道:“法赫兰勋爵的封臣士兵汉斯是这座岗哨的指挥官,他们共20人,抵御怪物的进攻45天,未曾失守,一位民兵重伤,其余的人完好。”

“这位就是汉斯队长。”

纳尔森的目光顺着布兰登的手指,看向一位身穿皮甲的中年人。他鹰鼻深目,棕色头发,大约40岁的样貌,手里拿着区别于其他守卫的铜盔,肩膀一高一低,说明他腿有残疾,是个跛子。其他守卫老的老,小的小,身上缺乏封臣士兵那股凌厉的气质,显然都是一些缺乏专业训练的民兵。

“我是岗比斯王国兰德尔家族的纳尔森.兰德尔勋爵。”纳尔森先表明身份,又肃然说:“汉斯队长,你们坚守岗哨45天,你们的勇气和忠诚令人敬佩。”

汉斯没想到轻松击杀食人魔的战兽骑士面目平凡,并非骑士贵族,但他的超凡力量却真实不虚。而且周围那些骑着巨鸟的战士个个身手不凡,似乎每个人都比菲利普小少爷还要强大。他可不是孤陋寡闻的民兵,自然知道眼前的纳尔森.兰德尔勋爵肯定是某个大贵族的手下。

“尊敬的兰德尔勋爵大人,我们向您表示感谢。”汉斯带领岗哨守卫向纳尔森恭敬行礼,并试着说道:“我希望您能允许我派人回领主的城堡,向法赫兰勋爵夫人通报岗哨的情况,为您和您的部下准备补给和住所。”

“当然,这是你的权利。”纳尔森豪爽的说道,朝克劳斯吩咐道:“你带五个迅鸟轻骑兵护送汉斯队长的手下回领主城堡报信……这地方似乎不太安全……顺便转告法赫兰勋爵夫人,不用操心住所的事情。我们就在这处岗哨扎营……她的城堡一准住不下我们这么多人……”

年轻的骑士侍从立刻照办,带走了一位岗哨守卫。

“……布兰登!赶紧打扫战场,把怪物的尸体都搬出去,主人和公主殿下一会就到……那个,汉斯队长,让你的伙计也去搭把手……我们俩就找个地方聊聊天。”

纳尔森把汉斯拉到了一旁,了解附近的情况。

三个小时以后,维克多和罗兰站在岗哨营地的篝火旁。吉莉安和那些没见过食人魔的高阶女骑士,正好奇地观察串在长矛上的那颗食人魔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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