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他脸色稍微好了点,点点头,“以身作则,县主果是陛下看重的人。”
“呵……”
白擢言笑了起来,“县主虽养在深闺里,可志向却不输男儿。她曾跟我们说过,这好的世道就该人人能吃饱饭,人人能穿暖衣,还有人人都能有书读,生命也不会受到威胁,国家强大,君王勤奋,朝臣清廉,这样的世界才称得上是大同。若仅仅让人吃饱饭那只能算是盛世,还算不上是圣人向往之大同!”
“人人吃饱饭……”
王启年苦笑了下,“这古往今来哪一个有识之士不是朝着这目标去的?可要人人吃得饱,穿得暖又谈何容易?老夫出生寒门,为了供我读书,我王家所有族人都扎紧了肚子,咬着牙才让我上了学堂。人人有书读,听着是王道乐土所在,可那终究是王道乐土,而非人间世俗。”
“有了神种就行了。”
白擢言笑了起来,“我们的杂交稻可亩产八百斤,而县主新培育的红薯她预估能收两三千斤一亩,还有土豆,南瓜……这些都是县主让道长想法弄来的,都是神种,只要有了这个,我大明就能人人都吃饱饭了。”
“荒唐!”
王启年斥责道:“做人要脚踏实地,怎可贪功虚报?”
“呵呵,我没必要跟大人撒谎。大人是刚刚调任南京,有些事可能大人还不知道,天子已接受了神种,此刻应该在各地推广了。”
白擢言将红烧肉吃下,砸了下嘴,回味了一会儿后又继续道:“亩产八百斤是江东门卫所所有人亲眼所见,这些种子就是他们种下去的,便是陛下也是亲眼得见的,所以这事千真万确,一点虚假都没有。只是这样好的东西却不能留种,所以年年都要道长送来,县主说过,只要国朝稳定下来,她就能将这门杂交技艺吃透,到时教给世人,我们大明人就再也不怕饥饿了!”
王启年低头忘了下自己餐盘,眼里闪过一丝叫人看不懂的情绪。他沉默良久,过了好一会儿才道:“老夫入镇子时,见这儿的百姓都在修建工事,等会儿本官想去看看。”
“这没问题,我给您安排车。”
“不必了。老夫年轻时也是吃过苦的,这点路程用不着坐车。”
王启年说罢便是低头吃起饭来。红烧肉的滋味很好,也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他竟觉这肉吃得特别鲜。还有那蘑菇青菜,也是如此,特别鲜美。
只是这米饭有点怪。卖相虽好,可吃着却没什么香味,甚至有些寡淡。要知道,像这样的精米,平日里他就是没菜也能吃上两大碗的,可今日这饭吃嘴里竟有种嚼蜡的感觉。
莫非是今日的菜太好了,所以才有这种感觉?
不管了,先吃饱了再说吧。
为官十分清廉的王大人平日显也是吃不到这么好的饭菜的,就大明那点俸禄,不靠灰色收入就拿死工资的话,便是当官的都要去卖身!
王启年显然就属于这种。所以面对着可口丰盛的饭菜他的表现也不比那些大头兵好哪去。无论是下筷的速度,还是咀嚼的模样,都堪称与难民无二,这让一群偷偷观察的士兵很纳闷。
他们吃相难看也就罢了,怎么一个堂堂佥都御史吃相也这么难看?他虽没吧唧嘴,可那鼓鼓的腮帮子也显示出了御史大人对食物的渴望,活似饿死鬼投胎一般,真是难看!
好吧,王大人不知自己已经被其他大头兵歧视了,他只知这菜太好吃了!味重油多,这样的饭菜要是天天吃一顿,便真是大福报了啊!
直将最后一口汤喝下,王启年才放下了碗筷,下意识地摸向了肚子,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然后看了看白擢言,竟是破天荒地笑了,“你说得对!这样的日子老夫也不敢想,若是天天有这样的饭菜吃,那才是真正的大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