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镇上,天已经很晚了,三人找了许久,才找到一家经营到很晚的酒馆,要了酒菜吃着。
叶乘风道:“这个拳剑门倒很会做生意,让弟子替他们走镖,弟子也能学得本领,他们镖局也能赚到钱,当真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朱重阳却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他说道:“咱们上次遇到的天剑门,虽然名声不显,但是也有真本事,丐帮看中他们,当是为了增加丐帮的实力,而拳剑门么,说起来连三流门派都算不上,丐帮之所以会看上他们,我看多半不是想要靠他们增加什么实力,而是为了他们的那个镖局。”
叶乘风愕然道:“区区一个镖局,又非钱庄,何用他们这么费劲去争抢呢?”
伏隐道:“你这就不懂了,丐帮入手镖局最是合适不过,丐帮都是大老粗,没有几个是读过书的人,怎懂经营钱庄?且钱庄听起来很有钱,其实钱庄内存留的银钱并不多,他们接收行商之人的存银,便于商人在异地的存取之用,等到积攒得多了,又将钱财放出去收利钱,而他们本身只留一些应急通兑外,并无多少现银,很多人若是取钱多了,还要提前打招呼,他们再从其他分号将银子运来,所以除非接手钱庄后能将所有的钱给收回来,又不给存钱之人通兑,才能获得一些银钱,否则只拿着自家的银票,用不了多久钱庄就会因为无钱通兑而关门大吉,而镖局看起来不过是押送货物钱财,实则利润之厚,不亚于各行各业,且不需要什么本钱,丐帮什么最多?那就是弟子最多,人最多,有了镖局,就算没有镖头押送,他们自己也可以接手,所以会有源源不断的收入。”
朱重阳承认道:“不错,丐帮想要成为第一大帮派,免不了会需要用到很多钱,在醉乡楼的时候,丐帮付起账来,出手之大方,已经和寻常门派差不多了,天下这么多丐帮弟子,偿若都是这种做派,恐怕需要不少银钱才行。”
伏隐冷笑道:“照这么下去,我看丐帮也不用威胁什么天剑门更改字号了,自己先改个名字吧,没了乞丐的丐帮,究竟还算不算丐帮?”
叶乘风道:“我想他们还不至于忘本,在醉乡楼请客,虽然是丐帮花的钱,但我见那些丐帮弟子还都随身带着讨饭碗和布袋,真不知道丐帮如果不乞讨了,天下上万丐帮弟子每日吃饭喝酒的钱从哪里来,一个镖局即使再挣钱,恐怕也养活不了这么多人吧。”
伏隐道:“这个镖局如果只是开始呢?一旦丐帮羽翼下有了各行各业的门派,到了一定的地步,我想丐帮弟子里还能够去讨饭的也就没多少了,一旦他们不再讨饭,进一步不再穿百结郭衣,再住上宽敞明亮的大房子,他们还会不会叫丐帮,还真难说得很。”
朱重阳失笑道:“古人云杞人忧天,我看你现在就是这种情形,在我看来,丐帮的没落是迟早的事,因为丐帮本就是在那种食不果腹的年月壮大起来,等到国泰民安,人人都能吃得饱饭时,除了那些天生残疾无法劳作的人之外,也就没有几人愿意去讨饭,没人讨饭,丐帮弟子也就越来越少,丐帮便也会逐渐式微,那时候叫不叫丐帮,又有什么关系呢?”
伏隐道:“你倒是看得开,以前丐帮何等威风,汪帮主在位时,丐帮何其威风,既能领导丐帮行侠仗义,又将丐帮整顿得好生兴旺,青衣派和黄衣派的争执都被他轻易化解,那时候丐帮又岂是只有穷得讨饭之人才能加入?许多有志之士,甚至不惜散尽家财加入丐帮,若非如此,丐帮怎能有此声威?”
这一点朱重阳倒是没有反驳,反而点头道:“不错,尤其是令尊红缨公子将半生偷来的大部分钱财都交给丐帮,让丐帮帮着分发给穷苦百姓,丐帮非但没有一点私心,反而搭上人力物力,活命无数,使得红缨公子和丐帮之间的合作成为了一段佳话,而丐帮的声誉,也就是从这些小事中一点一滴地积累起来的,反观现在丐帮的胡作非为,只怕非但不能壮大丐帮的声势,更有可能就此毁了丐帮。”
叶乘风道:“若是能让刘苏儿看明白丐帮由此会沦落到什么地步,以他跟汪帮主昔日的交情,定然不会坐视不理,若能有刘帮主父亲出山,还怕他不肯听劝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