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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欺世盗名(1 / 2)

 扬州避风塘是一处名不见经传的地方,此处乃是长江支流拐进一处低所形成的池塘,池塘四周有大片的桃林,在桃林掩映下,一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村寨隐藏其中,和别处村寨不同的是,这处村寨里大都是相貌凶恶的男子。

这天晚上,村寨里张灯结彩,正在庆祝他们的收成。

此时并非桃子结实的四月,也非稻谷丰收的季节,这些人哪里来的收成?

凑近了以后才知道,这些人是在庆祝他们这次在江上劫掠得来的宝贝,原来这是一伙江上匪盗,而这处村寨则是他们的巢穴。

这次收货可真不少,甚至出乎他们的意料,谁都没有想到,这一次船上竟然有一名从海上入江的波斯商人,波斯商人携带者一包袱的宝贝,常有传闻,波斯商人是天生的鉴宝高手,一眼就能看出宝物,所以他们身上若不携带东西便罢,一旦随身带着,那都是价值不菲的宝贝。

他们杀了波斯商人,将他的财宝全都据为己有,不仅如此,那条船上还有几名富商,他们还从这些富商身上劫得不少金银财物,称得上是满载而归,很久都没有这么丰盛的收成了,所以他们才举办了这场宴席,来庆贺一番。

改朝换代之后,官兵对绿林匪盗的缉拿也变得严格起来,江匪的日子也不好过,不过有了这一次收获,足够他们快活地过好一阵子了。

只是他们绝对想不到的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在这些匪徒庆祝时,一道黑影正在他们的村寨中翻找,他们辛苦抢劫而来的钱财,正被此人如探囊取物般拿走。

谁人的胆子这么大,竟敢来匪徒的村寨巢穴里偷东西呢?此人并非伏隐,也非伏隐的父亲伏缨,而是伏缨的嫡传弟子伏光。

伏光不但是伏隐唯一成人的弟子,也是金手门唯一的传人。

此时的伏光已入中年,自从跟着伏缨习得了偷盗的一身好本领,在他身上再也看不到昔日小乞丐的模样,伏缨当年收他为弟子,正是看中了他资质奇高,足以传承他的本事,而伏光也不负伏缨所望,将金手门的功夫全都学会。

伏缨眼看他品行不差,便将金手门这个一脉单传的门派传给了他,并嘱托他要严格遵守金手门的规矩,偷来的财物,必须要有七成以上捐给穷苦之人,倘若觉得直接捐给穷人有些麻烦,不妨将偷来的财物交给丐帮,让他们代为捐助。伏光自然是满口答应。

此时距离伏光出师已经过去了三十多年,一开始伏光还严格遵守金手门的规矩,将偷来的大部分财物都捐给了穷人,可是经历了改朝换代之后,就连丐帮也已经四分五裂,神州大地一片萧索,受苦受难的百姓实在太多,根本捐助不过来,伏光不免感到力不能及,进而有些心灰意冷,感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毫无意义。

不曾想没过几年,事情会变得截然相反,百姓的生活逐渐稳定下来,大部分人反而不需要他的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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