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甲川摇头道:“他根本不愿搭理我,我和小辉兄弟也只能是放下补给,就此返回。”
连甲川以及他口中所说的小辉兄弟,都属通字辈弟兄,而小鞍子十来岁就入了堂口,却是个大字辈的兄弟,连甲川自然不敢以下犯上对小鞍子有所不敬。
连甲川回应的虽是滴水不漏,但仍旧未能消除了董彪对他的怀疑,于是,董彪换了一个方式问道:“你对小鞍子究竟有着怎样的疑问呢?”
连甲川摇了摇头,道:“我说不上来,只是感觉不对劲,现在他死了,那卡尔斯托克顿也死了,这就说明他心中真的藏有了秘密。”
董彪沉声道:“你入了堂口也有三年时间了吧?”
连甲川应道:“两年零九个月了,彪哥,我知道堂口的规矩,摊上了这么一档子的事情,您怀疑我也是自然,如果我有半句假话的话,甘受任何惩罚。”
董彪点了点头,道:“知道规矩就好!从表明上看,你并没有枪杀小鞍子的做案时间,但这并不能代表你就没有嫌疑,至少,卡尔斯托克顿是在你值班的夜里出的事,所以,对你的调查不可能就此结束,今天只是开始,今后随时还会找你,你明白么?”
连甲川点头应道:“我懂的,请彪哥放心,我一定会全力配合堂口对我的调查。”
曹滨一夜无眠。
可以确定的是,卡尔斯托克顿的被杀肯定和偷走那两百吨烟土的军警勾结团伙有着必然关联,从时间节点上看,卡尔斯托克顿死于五天前的夜里,而那个时候,距离处理完李西泸的时间刚好有一周的间隔。有了这一周的时间,对那伙人来说,是足够了解到李西泸的死讯的,因而,产生报复心理或是行为也是情理之中。
但问题是,若是报复,理应冲着他跟董彪才是,杀了卡尔斯托克顿,又能解决什么问题呢?还有,又为何要搭上小鞍子的一条微不足道的性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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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两个问题,曹滨琢磨了整一夜,却也未能琢磨出个所以然来。而这两个问题若是不能想明白的话,就很难知道那伙人的下一步行动的方向。
董彪倒是干脆,道:“管他个逑!我还就不信了,难不成他们敢派兵攻打咱们堂口?”
曹滨忧心忡忡道:“我担心的是剩下的那批货可能已经走漏了风声,那伙人贪心不足,还想吃下这更大的一批货,于是便威逼利诱卡尔斯托克顿跟他们合作,却终究未能得逞,故而恼羞成怒这才杀了卡尔斯托克顿,倘若如此,我们必须提前动手销毁了那批货,不怕贼下手,就怕贼惦记,咱们先断了他们的念想,看他们还能有什么阴招?”
董彪笑道:“他们一定会狗急跳墙,且自乱了阵脚,虽然狗疯了会乱咬人,但总比缩在窝里不肯露头要痛快的多。”
曹滨道:“没错,逼他们一下,或许就能得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不过,为了防止你我二人同时被疯狗咬伤,从今天开始,咱们绝不能同时外出,必须要有一人留守在堂口中。”
董彪点头应道:“我听你的,滨哥,所以,这销毁那批烟土的活,就交给我吧,你守在堂口中运筹帷幄就好了。”
曹滨严肃道:“别的事情你跟我争也就罢了,但这件事你不可以跟我争,必须由我来亲自操作。”
董彪颇为不服,道:“为什么呀!就这么点破事你还担心我做不妥吗?”
曹滨道:“我当然不会担心,但这件事必须由我来完成,这牵扯到堂口脸面,不可乱来。”
董彪在曹滨面前虽然习惯于不动脑子,但在这件事上却能清醒地意识到曹滨之所以如此决绝,无非是担心消息已然泄露,而销毁那批烟土很可能会遭至那帮人的当场阻拦。而且,阻拦还不便放于明面,只能是暗中进行,比如,躲在暗处打黑枪,干掉了烟土销毁的指挥者,至少可以争得数日时间。
意识到了曹滨的真实意图,董彪没有再执拗下去。他知晓曹滨的个性,在曹滨认定的事情上执拗下去的结果只能是挨顿削。不过,做兄弟的也绝不肯眼看着滨哥独自涉险而自个躲在堂口中乘凉,因而,在曹滨集结了一支三十人的堂口弟兄的队伍,前往那藏匿烟土的废旧矿场之后没多会,董彪便开车溜出了堂口,随身还带上他那杆宝贝步枪。
那批货数量巨大,且深藏于矿场巷道的最深处,用普通的办法燃烧之是肯定行不通的,若是将货物搬到地面上再行燃烧的话,工作量之大,绝非是那三十堂口弟兄所能完成。即便是花钱雇人,限于空间环境条件,也绝非是三两天可以完成之事。
因而,曹滨选了一个看似复杂,实则简单的办法。往巷道深处运填生石灰,然后将不远处的山涧引过来,生石灰遇到了水就会发热,而且会呈出强碱特性,烟土原本就惧水,若是遇到了掺了生石灰的水,那么,这批货绝无残存的可能。
带着这样的目的,曹滨领出去的那三十弟兄在到了唐人街之后便散开了。该去搬运生石灰的往吕尧的玻璃厂方向去了,担负引水工程的则去了堂口的武器仓库,做这种事,炸药是绝对少不了的。
董彪可不敢被那些个弟兄给看到了,出了堂口之后,便朝着唐人街相反的方向而去,他准备从另外一条路兜个大弯过去,赶在曹滨之前能在那废旧矿场附近的高地处埋伏起来即可。
董彪选的这条路线甚是荒芜,路况也是坑坑洼洼,行驶在这种路面上,若是没有超高的车技,莫说能提上速度,恐怕连车上的人都要被颠簸的散了骨架。董彪自然属于那种车技高超之人,那车子在他的驾驶下虽然偶有颠簸,但大多时尚算平稳,而且,车速也绝对不慢。
这种路上原本就不应该有什么车辆,可是,董彪却偏偏从后视镜中看到了另外一辆车,那辆车距离自己要有一百五六十米的样子,感觉车速上比自己还要快一些。
这原本很正常。不管是路况好或是路况差,那路,却始终是美利坚合众国的。任谁,不管是汽车还是马车又或是自行车,都有权力在路上行驶。董彪起初也没有多少警惕,只是隐隐对后面那车的驾驶人员颇有些不服气,看车子的性能应该都是同一个牌子同一款车,凭什么后面的那人能把车子开的跟他一样平稳而且比他还快了一些呢?
不服输的董彪随即打起了十二分精神来,双手握紧了方向盘,双脚也是紧急调动起来,于离合,油门,刹车之间迅速切换。认真起来的董彪果然厉害,将身后刚把距离缩短至一百五十米之内的后车再次甩开到一百五十米之上。
不过,身后那车的驾驶人员显然不是一个肯轻易认输之人,但见前车加速,他亦使出了浑身解数,将车距再次拉近了许多。“我考,跟老子玩真格的是吧!?”打起了精神来的董彪却偏偏遇见了一片绕不过去的坑洼,不得已而踩下了刹车。
而后车,则抓住了机会迅速缩短了二车之间的距离,也就是眨眨眼的功夫,那后车便将车距缩短到了二十米左右,不过,此时他也来到了那片绕不过去的坑洼跟前,不得已而只能像董彪一样,急踩下了刹车。
这片坑洼路段也就是二十余米,待那后车不得已而踩下了刹车的时候,董彪的车已然来到了这段坑洼路段的尽头。而前方,虽然算不上是什么好路况,但毕竟是经过修整,车子完全能飙起速度来。
上了岸的董彪欢快地按着汽车喇叭,并转身竖了下中指,然后踩下油门,绝尘而去。等后车使出那坑洼路段的时候,董彪的车早已经不见了踪影。
甩开了那辆不懂世故自不量力且自讨没趣的后车,董彪心情大为愉悦,一路哼着小曲驱车来到了一座小山包下,将车子停在了山脚下的树林中,然后扛起了那杆毛瑟步枪,稳稳当当地登上了山包的最顶端。这山包顶端侧对着那座废旧矿场的巷道口,而且垂直距离不超过两百米,刚好在他那杆步枪的精度射程之内。
山包的顶端有一块巨石,给董彪提供了天然的掩体。架好了步枪,调整好了枪距,董彪靠在了巨石边上,摸出来一盒香烟。
可是,火柴呢?
董彪顿成慌乱之色,找遍了全身,最终也只能是失望透顶。
对一个老资格的烟民来说,口袋里装着香烟火柴,却因为环境不允许或是场合不允许而不能抽烟,这种状态下他完全可以坦然自若地忍受个两三小时甚至更长时间。但是,这环境场合明明可以痛痛快快地抽上一支,却因为自己没带烟或是没带火而抽不上的话,那种滋味,着实难过,莫说抓狂,就连一头撞死的心都会自然生出。
董彪带了烟,却没带火,当他确定了这个残酷现实的时候,登时便抓狂了。
最简单的办法是找些枯枝干叶来,堆在石头上,一枪打过去,便可形成个火引子。可是,这一枪开过之后,自己的这一趟也就算是白来了,还不如下去到矿场巷道口处找堂口弟兄要个火呢!
再有的办法便是原始人类的钻木取火法。可这种取火法的技巧性很是不低,别看人家滨哥能轻而易举地把火给生起来,可轮到了他,却是怎么也学不会。
抓狂中的董彪忽地生出了幻觉来:车上会不会存放着哪个兄弟留下来的火柴呢?嗯,印象中似乎真的有那么一盒!
反正滨哥跟堂口弟兄尚未赶到,自己还有时间潜伏下来,于是,董彪收起了步枪,背在了身上,沿着原路下了山。到了树林边上,还没来得及来到车旁,董彪忽地锁紧了眉头,侧耳倾听了片刻,脸上的惊疑色越发浓厚,再也顾不上去车上寻找火柴,立刻猫着腰向树林深处窜了过去,在一个枯倒了的树干后躲起了身影。
只是一小会,树林边上驶来一辆汽车,和董彪的那一辆,恰好是同一个牌子的同一款车。那辆车上也仅是一人,而这人,似乎对董彪的车子颇感兴趣,凝视了很久还不算完,并下了车,来到了董彪的车后仔细打量了几眼,这才点了点头。
那是个洋人,卷毛,吊眼,鹰钩鼻。个子不高,体型干练,上身穿了一件黑色的皮夹克。
那洋人看过车子后,再往树林中扫视了一眼。目光袭来,董彪登时感到了一股无形的压力,几乎是下意识地将枪口对准了那人。那洋人似乎感觉到了危险,身形微微一闪,在他与董彪的藏身点之间隔上了一棵树干。
那洋人的路线控制的极为精准,直至退出树林,始终令董彪无法窥到他的全身。退到树林之外后,那人迅速上车,向后退了几米,然后调转方向,急驶而去。
董彪从藏身处起身,总算可以松了口气。那洋人貌似普通,但身上却散发着一股浓烈的杀气,使得躲在十多米远的董彪都是倍感到压力的存在。很明显,此人是敌非友,而且是个高手,在那段坑坑洼洼的路上追赶董彪的便是此人,若非董彪车技高超,恐怕这人在那段路上便会对董彪有所不利。
惊疑下,董彪的烟瘾也忘却了,他急忙跳上了车,冲出了树林,沿着那人车的方向追了出去,可是,哪里还能找得到对方的影踪。
这个变故令董彪极为警惕,他不敢怠慢,立刻调转了车头,驶上了曹滨他们的必经之路。这座废旧矿场位于低凹之处,四面环有七八座小山包,而且山包顶部距离矿场巷道口的直线距离大都在一两百到两三百米之间,这对一个擅长使用步枪的杀手来说,实在是一个绝佳的狙杀环境。
半道上遇见了曹滨,不等曹滨开口,顶董彪先急切地将他遇到的这位高手述说了一遍,“滨哥,那人可不简单,一身的杀气压得我都有些喘不过气来,在树林中的时候,他朝我藏身的方向瞄了一眼,我居然不由自主地颤抖了,二十多年了,这对我董彪来说,绝对是头一遭。”
曹滨沉吟道:“你是担心他意欲对我不利?”
董彪叹道:“我看中的那个山头,一杆步枪便可以基本控制了整个矿场巷道,他若是躲在了另外一个山头上,恐怕你和所有的堂口弟兄都会处在他的枪口控制之下。”
曹滨点头应道:“能让你感觉到杀气的人并不多,只因为你身上的杀气已经足够强大,而对方只是一眼,便让你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看来,此人绝对不简单。你说的对,阿彪,有这么一个人的存在,咱们若是再按照之前的方案进行的话,恐怕真会着了他的招数。可是,他既然能跟到了这边,就必然会意识到这边的秘密,销毁那些存货,不单不能放松,反而更加紧迫。”
董彪道:“我这就回堂口调集弟兄,把附近的山头全都占领了,我就不信,他一个人怎么跟咱们上千弟兄斗?”
曹滨摇了摇头,道:“这可不是个好办法!咱们就算拼上了堂口全部的力量,也难以对抗了对方的正规军队。阿彪,你且带着弟兄们去守住了那个矿场巷道,我去城里找一个人,此刻,也只有她才能帮得到咱们。”
董彪不由问道:“谁?滨哥,那警察局中的人可都不敢信任啊!”
曹滨淡淡一笑,道:“我怎么会去找警察局的人呢?我要找的这个人,实际上也算是你阿彪的老朋友了,当初我被关进牢中的时候,你不就是利用了她才将吴厚顿给骗到了唐人街来的吗?”
董彪一怔,脱口道:“海伦鲍威尔?金山邮报的那个女记者?”
曹滨点了点头,回道:“没错,就是她!”
董彪再一怔,随即笑开了,道:“这个办法甚好!滨哥,你还真是老奸巨猾啊。”
曹滨以随手一巴掌回敬了董彪的戏谑,道:“你们只需要守住了巷道,那名杀手在你们没有实质行动之前,是绝对不会动手的,但你们仍旧不可掉以轻心,在进入巷道后,首先要将巷道内的情况排查清楚,不要想着将对方引诱出来,如果你们在进入巷道的过程中遭到了攻击,也不得还击,迅速进入到巷道中布置好防线才是首要的任务,明白吗?”
董彪道:“我懂!咱们的目的是顺利地毁掉了那批存货,而不是跟那个杀手怄气。”
海伦鲍威尔近段时日过的是非常不舒心,做为一名记者,尤其是像她这种名记者,若是在一段时间内做不出具有震撼性的新闻报道来的话,那么,不单自己会产生强烈的失落感,同事们的冷眼热嘲也会让人崩溃。而最难以忍受的则是主编给予的压力,报媒需要这种具有震撼力的新闻来冲击销量提升,而这种具有震撼力的新闻当然不能指望普通记者,海伦鲍威尔便是遇到了这样的尴尬。
年初之时,她以一篇《飞刀英雄横空出世,火车劫匪一死两活捉》的新闻报道而一跃成为金山邮报的头号记者,随后,又凭借着对此热点的后续报道而成为金山新闻界炙手可热的人物。两个月前,又是她独家报道了发生在敦丽酒店的那起枪击案,可是,从那之后,海伦鲍威尔便陷入了一个怪圈,再也遇不到具有震撼性新闻的线索。
这日上午,海伦鲍威尔在报社办公室中撰写新闻稿,撰写这种不痛不痒的新闻对海伦鲍威尔来说简直就是一种煎熬,心情不好,才思就像是被装进了一只塞住了瓶口的酒瓶当中,能感觉得到,但就是释放不出来。
一沓稿纸写了撕掉,撕掉后在继续写,继续撕……
终于,海伦鲍威尔情绪崩溃,将手中钢笔愤然率在了地上,双手抱住了头,五指穿插在秀发中使足了劲地扯拽着。
便在这时,一名同事敲响了海伦鲍威尔的办公室房门。“海伦,有个人想跟你见面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