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王,你说的那个地方在哪里?”
顾珏清跟随着蝶王的步伐,询问道,“有多远?”
“也没多远,坐马车一会儿就到了。”
蝶王很快就雇到了一个车夫,让车夫驾驶着马车去城北。
顾珏清心里有些好奇,却没有再追问。
蝶王显然是在卖关子,既然他不透露,她就等着到了目的地再去看。
蝶王一路上都在掀着马车窗帘看风景,到了某一个路段,冲着车夫说道:“就在前面的花田停下就行了。”
花田?
顾珏清心想:总不会是带她来赏花的吧?
下意识觉得蝶王不会那么风雅。
马车停稳之后,二人下了马车。
“顾珏清,跟我来。”
蝶王的语气中透出一丝欢快,“带你去看好东西。”
顾珏清望着前边不远处绚丽的花田,成片的花朵随着微风摇曳,的确是一个景致特别好的地方。
“你该不会真的只是带我来赏花的吧?”
顾珏清问着,忽然想起了个事儿。
民间有一个习俗,女子对男子有好感,会亲手缝制荷包相赠,男子对女子有好感,则是带上鲜花表明心意。
不管是谁先送谁,如果互有好感,接受馈赠的那一方会回礼,没有好感则不回。
难不成……蝶王想趁着今天这样的好日子给她送花?
正想着呢,就察觉到自己的胳膊一紧,蝶王拽着她往前走,“我的确是带你来赏花的,但是我准备的这个花跟别人的不一样,你保证没有见过。”
“你别扯着我,让我自己走吧。”
“好,你走快点。”
两人踏过花田小路,顾珏清看到前边的花田有一个上坡。
跟着蝶王爬上了坡,到了最高处站定,蝶王原本还满面笑意,往前看的那一瞬间,嘴角的笑意便僵住了——
怎么回事!
他一大早就找了这么一个好地方,无论地势还是风景都让他满意,坡下的那一片花田,有大片的美人蕉和三色堇,他特意买下了这一块地,让花田工人修剪成一个“清”字。
把一大片田野的花修剪成一个字,除了耗费时间与精力之外,还得浪费不少花朵,他花了高价,工人也费了大半天的时间,结果这一刻……没了。
离开之前,他还站在这个地方,俯视着他让人营造出来的风景。
按照计划,不止要带顾珏清来看花,他还想把蝴蝶都召唤过来,让蝶群围绕着清字翩翩起舞,因为那些花朵上,都撒上了蝶群喜欢的花粉。
这么多年难得风雅了一回,上坡前就在想着,顾珏清说不定也会夸他有内涵了。
之前那首诗太烂,被她说成庸俗。既然要追求内涵,就得学着文人墨客,诗词歌赋这一关他是过不去了,赏花品茶总行吧?
此时此刻,望着底下乱糟糟的一片花田,他心里的一股气窜上了脑门。
修剪好的花朵全被弄得七零八落,花杆上光秃秃的,风卷起地上的残花落叶,倒是衬托出了几分凄凉。
这不是他要的景致!
“这……”身旁响起了顾珏清的声音,“这应该不是你要带我看的。你布置的东西,是不是被人给破坏了?”
“我明明把这一片花田修剪成了你的名字,走的时候还好好的,我还特意叫人看着,结果成了这个样子?我要找他们算账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