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冉冉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回头,目光炯炯地看了一眼,好生感慨:“天底下怎么会有时医生这么完美的人。”
靳方林:“……”他伸手,轻轻敲了敲怀里小东西的脑袋瓜,“厉冉冉,还想不想吃炒冰了?”
厉冉冉立马察觉不对,求生欲瞬间爆棚,立马又是一声叹,感慨又真诚:“诶,偏偏我就喜欢你这样的,不完美我也爱得死去活来。”
靳方林被逗笑了,揉了揉她的小脑袋:“炒冰还要吗?”眼神宠溺得化不开,“给你买。”
厉冉冉两眼发亮:“要要要!”
他们一行人前前后后地走着,满街都是临时搭建的小店面,摆放了各种花,还有花饰与工艺品,自然,各种特色小吃少不了。
姜九笙没有晚上吃东西的习惯,倒是给姜锦禹买了一堆,他不吃,就拿着,表情满足又愉悦。
时瑾揽着她,突然停下。
姜九笙看他:“怎么了?”
他摇头:“笙笙,我去买束花,这里人多,你带着锦禹去前面的冷饮店等我。”
她说:“好。”
他看着她牵着少年去了冷饮店,才转身,步子很急,顺手从花店的小摊上拿了把剪刀,动作很快,不露痕迹地放在了口袋里。
后面人群里,穿黑色棒球服的男人掉头就撤。
突然,尖利的剪刀口抵在了腰上,男人一动不动,身后传来低沉冷冽的声音:“谁派你们来的?”
男人愣了一下,手摸到裤兜,掏出了一把细长的消音枪。
姜九笙带着锦禹在冷饮店里等了许久,不见时瑾回来,她隐隐觉得不对,心里很不安,再等了一会儿,终究坐不住。
“锦禹,你在这里等我,我很快回来。”
姜锦禹迟疑了一下,点头。
姜九笙拿了斜挎的小包,拉着姜锦禹到徐青舶兄弟那一桌:“徐医生,能帮我照看一下我弟弟吗?”
徐青舶比了个手势:“OK。”
随后,她出了冷饮店,还没走几步,有人挡在了她面前,她抬头,看见两个高高壮壮的男人,都穿一身西装,面无表情,眼神特别厉。
姜九笙立马警惕:“你们是什么人?”
这时,又从人群里围过来几个男人,将她的路严严实实挡住。
为首的男人双手交叠负在背后,态度恭敬:“我们是六少的人,六少有命令,让姜小姐你在这里等他。”
姜九笙也是现在才知道,他们出行竟还带了保镖,猜想定是与前几日那笔地下交易有关,时瑾虽不曾告诉过她交易的内容,不过也不难猜,秦家的地下交易就没有不犯法的,合作的都是些穷凶恶极之徒。
可时瑾把保镖留下,自己却离开了。
她几乎可以确定,有人尾随他们,而且,目标是时瑾。
她顾不上从长计议,催促道:“不用管我,你们快去找时瑾。”
对方仍旧那副表情,岿然不动:“六少下了死命令,不能留姜小姐你一个人。”
姜九笙深吸了一口气,尽量镇定:“他是不是一个人去的?”
为首的那个保镖顿了顿,回:“是。”
就知道是这样,他把所有人都留给了她。
她抬头:“让开。”
七八个人,没一个动。
姜九笙直接推。
最前面的男人眼明手快,用手臂挡住,低头道:“冒犯了。”
还是不让开。
姜九笙直接右脚后退一步,双手握拳,眼底透着攻击性:“你们不一定打得过我,这里人多眼杂,我不想引人注意,是让我放倒你们然后一个人去找时瑾,还是你们跟我一起去?”
这姿势,在散打里,是进攻的意思。
一个保镖面面相觑之后,还是让开了路。
前头,花摊上,俊朗的男人驻足,店家的姑娘立马走过去,笑得很和气:“先生,要买花吗?”
对方穿一身藏青的风衣,敞着,里面是白色衬衫,笑起来有些痞,可气质很好,贵气又优雅,微微眯眼的样子有些坏。
正是宇文冲锋。
他半蹲着,指腹摩挲着一朵蓝色的玫瑰。
店家问:“先生要玫瑰吗?”
他摇摇头,笑了笑,指着旁边白色的小花:“我只要一朵雏菊。”
店家女孩知晓了,挑了一朵新鲜的雏菊,包装好,不禁问道:“是要送给暗恋的女孩吗?”
他说:“不是。”
花包好了,一朵雏菊,很单薄,却很漂亮,女孩递给眼前俊朗的男人,他接过去,勾唇笑着道了谢,付了钱离开了店。
雏菊的花语是深藏心底的爱。
这位先生,大概有一个深爱的人,女孩不由得探着身子看了两眼,人已经走远,可在茫茫人海里,他依旧出挑,手里拿着一朵花,漫不经心地轻嗅了一下,笑意轻佻,他将花别在了耳边。
忽然,他脚步顿了一下,玩世不恭的那双眼亮了亮,将耳边的花取下来,小心拿在手里,避开人群的推挤,跟着一个穿黑色大衣的女孩走去了。
花市有两条街长,走到尽头,才僻静下来,原本是一条步行街,因为深夜,没有人气,越往里,越安静,地上横七竖八地躺了几个人,像死了一样,一动不动。
咚的一声。
时瑾卸了对方的子弹,把男人按在墙上,一把剪刀抵在他喉咙:“说,你们的头是谁?”
男人被桎梏着动不了,惊恐万状地瞪大了瞳孔:“是——”
话还没说完,一颗子弹疾速划过风,钉进了男人的头,眼睛都没有合上,便咽气了,血溅在时瑾手上,白皙的指尖,一点鲜红特别突兀,触目惊心。
他缓缓转了身。
正对的方向站了一个人,手里拿着枪,枪口正对着他。
男人穿着棒球服,戴鸭舌帽,看不清脸,手里的消音枪细细长长的,手指扣着扳机:“现在就送你上路。”
食指勾住扳机,缓缓往后压。
时瑾目光募地定住。
昏黑的街口,他家的姑娘正笔直地站着,只愣了一下,然后颤颤巍巍地抬手,手里有一把很小的手枪。
是他给她配的,送给她的时候,他对她说:与其受伤,我宁愿你开枪伤人。
“把枪放下。”
微微沙哑的烟酒嗓突然响起,声音在抖。
执枪的男人听到声音,下意识回头,就在那一瞬,时瑾募地上前,握住男人的枪口,转了一个方向,一手劈在男人手臂上,时瑾用力一扯,卸了他的枪。
男人反应过来,徒手去夺枪,时瑾退一步,抬手,枪口就指男人脑袋上了。
男人顿时不动。
时瑾握枪的手转了方向,用枪支的手柄对着男人的后颈狠狠一砸。
男人身子一软,晕厥在地。
姜九笙拿着枪的手这才缓缓放下,手心全是冷汗,她大口喘气。
“笙笙,”时瑾还站在原地,她抬头,他便下意识把沾到血的手藏到后面,神色紧张地说,“那个人,不是我杀的。”
他都避开了要害,没有伤及人命,因为她不喜欢。
姜九笙神经紧绷了太久,乍一松开,有些脱力:“嗯,我知道了。”
时瑾紧蹙的眉松开,朝她走去,说:“过来我这里。”
她走过去,街道里没有灯,只有远处花市的路灯漏过来,昏昏暗暗的,她走得很慢,一步一步朝向时瑾。
暗中,有人抬手,枪口对着她的后背,子弹上膛,咔哒响了一声。
------题外话------
卡文到吐,脑子里糊了一团屎的感觉,时速一小时500……
苍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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